《平时兄弟间十三章其十二》宋·张栻
兄长送弟赴任岭南的殷切叮咛,借古人之言寓深情关怀于日常叮嘱
原文
闻之元城公,南州宜止酒。
止酒纵未能,少饮还得不。
止酒纵未能,少饮还得不。
译文
我曾听元城公说过,在南方湿热之地应当戒酒。纵然不能完全戒掉,少饮一些总还是可以的吧?
赏析
这首诗是张栻《平时兄弟间十三章》组诗中的第十二首,为送别其弟张杓(字定叟)赴任桂林而作。全诗语言质朴如家常话,却饱含兄长对弟弟的深切关怀与殷殷叮嘱。首句“闻之元城公”以历史人物刘安世的经验为引,借古喻今,增强了劝诫的权威性与说服力。刘安世曾贬谪岭南,其关于南方宜戒酒的经验之谈,对于即将赴任桂林的张杓而言,具有直接的参考价值。诗中“南州宜止酒”的告诫,并非空泛的养生说教,而是基于对岭南瘴疠之地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的深刻认知,体现了兄长对弟弟身体健康无微不至的挂念。后两句“止酒纵未能,少饮还得不”,笔锋一转,从严肃的告诫变为商量的口吻,充满了人情味与理解包容。诗人深知完全戒酒或许难以做到,于是退而求其次,劝其“少饮”,这种务实而体贴的态度,将宋代士大夫理性、克制的生活理念与兄弟间真挚的情感完美融合。在艺术上,本诗采用白描手法,不事雕琢,以平实语言传达深情厚谊,展现了宋代理学诗“以理入诗,情理交融”的典型风格。短短四句,既有理性的生活指导,又有感性的亲情流露,言浅意深,耐人寻味,是宋代送别诗中别具一格的佳作。
注释
元城公:指刘安世,字器之,号元城,北宋著名谏臣,以刚直敢言著称。。
南州:泛指南方地区,此处特指桂林所在的岭南一带。。
止酒:戒酒。。
纵:纵然,即使。。
得:可以,能够。。
不:同“否”,表示疑问语气。。
背景
此诗创作于南宋孝宗时期。作者张栻是南宋著名理学家,与朱熹、吕祖谦并称“东南三贤”。其弟张杓(字定叟)将赴任桂林通判。桂林地处岭南,在当时被认为是烟瘴之地,气候湿热,易生疾病,北方士人前往常感不适。张栻作为兄长,对弟弟远行既充满不舍,又对其健康深感忧虑。诗中提及的刘安世(元城公)是北宋名臣,曾因直言遭贬至岭南,其关于南方生活的经验(如宜止酒)在当时士林中广为流传。张栻借此典故,既是对弟弟的切实关怀,也暗含了对弟弟为官清廉、刚直不阿的期许,希望他能像刘安世一样,无论在何种环境下都能坚守节操。这首诗的创作,正值南宋偏安一隅,士大夫普遍关注修身、齐家、治国之道的时代背景下,体现了理学家将日常伦理关怀融入诗歌创作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