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时间忿怒便行拳,招引官司在眼前。
下狱戴枷遭责罚,更须枉费几多钱。
七言绝句 中原 人生感慨 劝诫 劝诫 劝诫 平民 说理 说理

译文

一时愤怒便动手打人,立刻就会招来官府的诉讼摆在眼前。被关进监狱戴上枷锁遭受惩罚,还要白白浪费掉多少钱财。

赏析

这是一首通俗易懂的劝诫诗,旨在告诫世人控制情绪,勿因一时冲动而诉诸暴力。诗歌语言极其浅白,近乎口语,采用因果递进的逻辑结构:首句写冲动行为(“忿怒行拳”),次句写直接后果(“招引官司”),第三句写司法惩罚(“下狱戴枷”),末句写经济损失(“枉费钱财”)。全诗层层推进,将逞凶斗狠的严重后果赤裸裸地展现出来,具有强烈的现实警示作用。艺术上不事雕琢,以说理和告诫为主,体现了民间劝世文学直白、务实、功利的特点,其价值在于社会教化而非审美。

注释

时间:此处指一时、一时之间。。
忿怒:愤怒,发怒。。
行拳:动手打人。。
官司:指诉讼、官府衙门。。
下狱:被关进监狱。。
戴枷:古代刑具,套在犯人脖子上的木制刑具。。
责罚:惩罚。。
枉费:白费,不必要的花费。。
几多:多少。。

背景

此诗出自宋代民间流传的《论俗诗》组诗,作者不详。宋代商品经济发达,市民阶层壮大,社会流动性增强,民间纠纷增多。同时,理学思想兴盛,强调社会教化。在此背景下,出现了大量以通俗诗歌形式进行道德规劝、行为指导的民间作品,《论俗诗》便是其中之一。这类作品通常刊印于日用类书、劝善书或作为蒙学读物,旨在向普通民众传播基本的法律常识、处世之道和伦理规范,反映了宋代基层社会的生活面貌和治理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