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米皆前定,分铢不可添。园葵莫争利,邻枣亦伤廉。
五言绝句 人生感慨 劝诫 劝诫 友情酬赠 含蓄 恳切 文人 江南 江湖诗派 淡雅 说理

译文

俸禄的多寡都是命中注定,一分一毫也不可强求增添。不要与园中的葵菜争夺利益,即便是摘取邻家的枣子也会有损清廉。

注释

明甫:指诗人的友人,具体生平不详。。
初筮:指初次出仕为官。筮,原指用蓍草占卜,此处引申为仕途的开始。。
禄米:古代官员的俸禄,常以米粮计算。。
前定:命中注定,预先决定。。
分铢:分和铢都是古代极小的重量单位,比喻极其微小的利益。铢,一两的二十四分之一。。
园葵:园中种植的葵菜。葵,古代一种常见的蔬菜。。
邻枣:邻居家的枣子。典出《史记·王吉传》:王吉东邻有枣树垂吉庭中,吉妇取枣以啖吉。吉后知之,乃去妇。东家闻而欲伐其树,邻里共止之,因固请吉令还妇。后以“东邻枣”或“邻枣”喻指非分之得或微小的不义之财。。
伤廉:损害廉洁的品德。。

赏析

这是南宋诗人刘克庄《送明甫初筮十首》组诗中的第三首,是一首赠别劝诫诗。诗人以长辈或友人的身份,对即将初次为官的“明甫”进行谆谆告诫。前两句“禄米皆前定,分铢不可添”,从宏观的宿命论角度切入,劝诫友人对待俸禄要知足常乐,不可贪求,体现了儒家“安贫乐道”和道家“顺其自然”思想的结合。后两句“园葵莫争利,邻枣亦伤廉”,则运用具体而微的比喻,将抽象的廉洁品德具象化。“园葵”是自家之物,“邻枣”是他人之物,诗人告诫友人,不仅不能贪图他人之物,即便是对属于自己的微小利益,也不应过分计较争夺,因为这种“争利”之心本身就是对廉洁品格的损害。全诗语言质朴凝练,说理透彻,比喻生动贴切,体现了诗人对后辈的深切关怀和正直的人格追求,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