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那些诽谤谗言是多么的恶毒与过分啊,这其中的忧伤与痛苦只有亲身经历者自己才真正知晓。 虽然经过了孔夫子编订《诗经》的圣人之笔,但这首由寺人所作的悲愤之诗,依然被珍重地保留了下来,未曾废弃。
注释
杂咏一百首:刘克庄创作的大型咏史组诗,共一百首,每首咏一人或一事。。
其五十一:组诗中的第五十一首。。
巷伯:本为古代宫廷内官名,掌管宫内道路门户。此处特指《诗经·小雅》中的诗篇《巷伯》,相传为西周寺人(宦官)孟子因遭谗言而作,以抒发愤懑。。
哆侈(chǐ):亦作“侈哆”,指谗言诽谤,言语夸大失实,恶意中伤。。
何其甚:多么过分,多么严重。。
忧伤只自知:内心的痛苦与忧伤,只有自己知道。。
夫子:此处指孔子。相传孔子曾删定《诗经》。。
笔:指编订、收录。。
不废:没有废弃,予以保留。。
寺人:古代宫廷中的近侍小臣,多由宦官担任,此处即指《巷伯》诗的作者孟子。。
寺人诗:即指《诗经·小雅·巷伯》这首诗。。
赏析
这首五言绝句是刘克庄《杂咏一百首》组诗中的一篇,咏叹《诗经·小雅·巷伯》的作者及其诗篇。前两句“哆侈何其甚,忧伤只自知”,直接切入主题,以强烈的感叹语气,揭示了谗言(哆侈)的恶毒与受害者内心深切的、难以言传的忧伤。这种“只自知”的孤独与痛苦,极具感染力。后两句“虽经夫子笔,不废寺人诗”,笔锋一转,引入历史评价:即使经过圣人孔子的严格筛选,这首身份卑微的寺人(宦官)所作的充满个人怨愤的诗篇,依然得以在儒家经典《诗经》中留存。这既是对《巷伯》诗本身艺术与情感价值的肯定,也暗含了“诗可以怨”的文学传统——真挚的情感,无论出自何人之手,都有其不朽的价值。全诗语言凝练,对比鲜明(谗言的“甚”与忧伤的“只自知”,圣人的“笔”与寺人的“诗”),在短短二十字中完成了对历史人物、诗篇命运和文学价值的深刻咏叹,体现了刘克庄作为南宋后期重要诗人与诗论家的史识与诗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