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高僧责备我该受拔舌之刑,李贺的母亲嗔怪儿子作诗呕心沥血。年老了仍未偿还清这文字的债务,这才知道是前世的业缘太过深重。
注释
壬戌首春十九日锁宿玉堂四绝:这是刘克庄在壬戌年(宋理宗景定三年,1262年)正月十九日,因在玉堂(翰林院的别称)值宿(锁宿)时所作的一组绝句,此为第三首。。
秀师:指唐代高僧神秀。此处借指高僧或严师。。
罪我当犁舌:责备我应当受“犁舌”之罚。佛教有“拔舌地狱”之说,谓犯口业(如妄语、绮语、恶口、两舌)者,死后堕入此狱受拔舌之苦。“犁舌”或为“拔舌”的另一种说法,或指用犁耕舌,极言口业之重罚。。
贺母:指唐代诗人李贺的母亲。李贺作诗刻苦,每日骑驴觅句,得句即投锦囊中,其母见之常说:“是儿要当呕出心乃已尔!”(这孩子是要把心呕出来才肯罢休啊!)。
嗔儿欲吐心:嗔怪儿子(李贺)作诗太过用心,简直要把心都呕吐出来。。
文字债:指因写作而欠下的“债”,比喻创作的责任、负担或未完成的文债。。
业缘:佛教语,指由身、口、意三业(行为、言语、思想)所招致的果报因缘。此处特指因文字(口业、意业)而结下的深厚因缘。。
赏析
此诗是刘克庄晚年反思一生创作生涯的深刻之作,充满自嘲与宿命感。首二句用典精妙,“秀师罪我”借用佛教地狱之说,极言自己因文字可能犯下的口业之重;“贺母嗔儿”则化用李贺呕心沥血的典故,道尽自己创作时的苦心孤诣与外在的非议。两句对仗工整,一僧一母,一“罪”一“嗔”,从宗教戒律与世俗亲情两个角度,勾勒出诗人一生沉迷文字所承受的内外压力。后二句直抒胸臆,“老去未偿”道出创作生涯的漫长与负担的沉重,而“始知前世业缘深”则将这种一生的执着与负担,归结为无法逃脱的宿命与因果。全诗语言凝练,用典贴切,在自嘲与感慨中,深刻揭示了文人以文字为生命、为业障的复杂心境,展现了宋诗重理趣、善反思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