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祀大火十二首 其四 降神用《高安》。 - 郊庙朝会歌辞
《绍兴祀大火十二首 其四 降神用《高安》。》是由宋诗人郊庙朝会歌辞创作的一首中原、四言古诗、宫廷、宫廷生活、帝王古诗词,立即解读《于赫我宋,以火德王》的名句。
原文
于赫我宋,以火德王。
永永丕图,繄神之相。
神之来矣,维其时矣。
礼备乐奏,神其知矣。
永永丕图,繄神之相。
神之来矣,维其时矣。
礼备乐奏,神其知矣。
译文
显赫辉煌的我大宋王朝,秉承火德而统治天下。 传承万代的宏伟基业,全靠神灵的庇佑辅佐。 神灵降临的时刻,正是最恰当的时机。 礼仪完备音乐奏响,神灵定能感知我们的诚意。
赏析
这首祭祀诗体现了南宋朝廷对火神的虔诚崇拜,艺术特色鲜明:
1. 结构严谨:四言句式整齐划一,每两句构成一个完整意义单元
2. 修辞精妙:运用'于赫''永永'等叠词增强气势,'繄神之相'巧妙点明神人关系
3. 意境庄重:通过'礼备乐奏'的具象描写,营造出肃穆隆重的祭祀氛围
4. 政治寓意:将火德王权与神灵庇佑相结合,强化赵宋王朝的正统性
注释
于赫:赞叹词,意为盛大显赫。
我宋:指南宋王朝。
火德:五行学说中宋属火德,象征天命所归。
丕图:宏大的基业图谋。
繄:文言助词,相当于"惟"。
相:辅佐、保佑。
维其时矣:正是适当的时候。
背景
创作于南宋绍兴年间(1131-1162),是朝廷祭祀大火星(心宿二)的乐章。宋代自认以火德得天下,大火星被视作王朝的守护星。绍兴时期金兵南侵后,宋高宗需要通过隆重的国家祭祀重振王室权威,此诗正是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产生的祭祀文学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