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南昌宰 - 张蠙
《赠南昌宰》是由唐诗人张蠙创作的一首七言律诗、友情酬赠、含蓄、官员、官衙古诗词,立即解读《假邑邀真邑命分,明庭元有至公存》的名句。
原文
假邑邀真邑命分,明庭元有至公存。
每锄奸弊同荆棘,唯抚孤茕似子孙。
折狱不曾偏下笔,灵襟长是大开门。
新衔便合兼朱绂,应待苍生更举论。
每锄奸弊同荆棘,唯抚孤茕似子孙。
折狱不曾偏下笔,灵襟长是大开门。
新衔便合兼朱绂,应待苍生更举论。
译文
暂代县令终获正式任命,清明的朝廷本就有公正存在。 每次铲除奸邪弊端如同清除荆棘,唯独抚慰孤苦之人如同对待子孙。 审理案件从不偏袒下笔判决,开阔的胸襟总是大门敞开。 新的官职理应配上朱绂荣宠,还应等待百姓更多的赞誉评议。
赏析
这首诗以赠诗形式赞扬南昌县令的为政之道。首联点明任命之公正,中间两联具体描写其施政特点:铲奸除恶如锄荆棘般坚决,抚恤孤弱如待子孙般仁爱;判案公正不偏,胸襟开阔纳谏。尾联表达对其升迁的期待。全诗对仗工整,比喻生动,通过对比手法突出县令刚柔并济的为政风格,体现了唐代士人对理想官员的期待。
注释
假邑:暂时代理县令职务。
真邑:正式任命为县令。
明庭:清明的朝廷。
至公:极其公正。
奸弊:奸邪舞弊之事。
孤茕:孤苦无依之人。
折狱:审理案件。
灵襟:开阔的胸襟。
朱绂:红色官服,指高官。
苍生:百姓。
背景
此诗作于唐代,是诗人张蠙赠送给南昌县令的作品。张蠙为晚唐诗人,咸通年间进士,曾任官。诗中反映唐代地方官员的考核升迁制度,以及士人阶层对清廉正直官员的推崇。南昌作为洪州治所,是唐代重要州府,其县令职位颇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