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与君有约看梅花,准拟尊前共笑歌。
花已飘零君不至,夕阳芳草奈愁何。
七言绝句 人生感慨 友情酬赠 叙事 含蓄 婉约 惆怅 抒情 文人 江南 花草 黄昏

译文

我曾与您约定好一同去观赏梅花,本打算在酒宴前共同欢笑高歌。如今梅花已经凋零飘落,您却仍未到来,面对这夕阳下的萋萋芳草,我心中的愁绪又能如何排解呢?

赏析

这是一首语言质朴而情感深挚的寄友诗。前两句以回忆开篇,“与君有约”、“准拟”二词,生动地刻画出诗人当初对与友人相聚赏梅、把酒言欢的热切期待与美好设想,为后文的失落埋下伏笔。后两句笔锋陡转,以“花已飘零”与“君不至”形成双重失落的叠加:不仅约定的花期已过(梅花凋零),约定的友人亦未赴约。末句“夕阳芳草奈愁何”情景交融,将无形的愁绪投射于“夕阳”(时光流逝的象征)与“芳草”(离愁的传统意象)构成的苍茫暮色之中,一个独立怅惘、无可奈何的诗人形象跃然纸上。全诗通过“约梅”未果这一生活小事,抒发了对友人深切的思念、期待落空的惆怅以及对时光易逝的淡淡感伤,情感真挚,意境悠远,颇具唐人绝句风韵。

注释

1. 寄:寄赠,托人带信或诗。。
2. 韩子云总领:指诗人的友人韩子云,官职为“总领”。宋代“总领”为掌管某路财赋、军需的官员。。
3. 准拟:料想,打算。。
4. 尊前:酒樽之前,指宴饮时。尊,同“樽”,酒器。。
5. 共笑歌:一起欢笑歌唱。。
6. 飘零:凋谢,零落。。
7. 奈愁何:对愁绪无可奈何。奈……何,固定句式,意为“对……怎么办”。。

背景

此诗为南宋诗人吴芾所作。吴芾(1104—1183),字明可,号湖山居士,台州仙居(今属浙江)人。高宗绍兴二年(1132)进士,历官秘书正字,因揭露秦桧专权卖国而遭贬斥。后累迁吏部侍郎,以刚直敢言著称,晚年以龙图阁直学士致仕。他与韩子云(生平不详,当为同期官员)交好。此诗创作的具体年份不详,但从内容看,应是诗人晚年闲居或与友人分隔两地时,因忆旧约未践而生的感慨之作,反映了宋代文人之间以诗寄情、酬唱往来的生活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