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五首 其四 - 白居易
《读史五首 其四》是由唐诗人白居易创作的一首中原、中唐新乐府、五言古诗、劝诫、劝诫古诗词,立即解读《含沙射人影,虽病人不知》的名句。
原文
含沙射人影,虽病人不知。
巧言搆人罪,至死人不疑。
掇蜂杀爱子,掩鼻戮宠姬。
弘恭陷萧望,赵高谋李斯。
阴德既必报,阴祸岂虚施。
人事虽可罔,天道终难欺。
明则有刑辟,幽则有神祗。
苟免勿私喜,鬼得而诛之。
巧言搆人罪,至死人不疑。
掇蜂杀爱子,掩鼻戮宠姬。
弘恭陷萧望,赵高谋李斯。
阴德既必报,阴祸岂虚施。
人事虽可罔,天道终难欺。
明则有刑辟,幽则有神祗。
苟免勿私喜,鬼得而诛之。
译文
如同含沙射影伤害人,虽使人患病却不被察觉。 花言巧语编造罪名,直到死者仍不明真相。 有如掇蜂计杀害爱子,掩鼻计诛杀宠姬。 弘恭陷害萧望之,赵高谋害李斯。 积阴德必定会有报应,暗中的灾祸岂会凭空施加。 人间之事虽可欺骗,天道最终难以欺瞒。 明处有刑法惩治,暗处有神灵监察。 侥幸逃脱不要暗自欢喜,鬼神终将予以诛罚。
赏析
本诗以史为鉴,深刻揭露了历史上种种阴谋诡计和诬陷忠良的丑恶行径。诗人运用四个典型历史典故,生动展现了奸佞小人的阴险手段。艺术上采用对比手法,将"阴德必报"与"阴祸虚施"相对照,强调天道昭彰、报应不爽的哲理。语言犀利直白,议论精辟,体现了白居易新乐府诗"为事而作"的写实风格和警世劝善的创作目的。
注释
含沙射影:传说水中毒虫蜮能含沙射人影,使人生病而不自知。
搆:同"构",编造罪名。
掇蜂杀爱子:典出《烈女传》,尹吉甫后妻取蜂置衣领,诬前妻之子调戏自己。
掩鼻戮宠姬:典出《战国策》,郑袖骗美人掩鼻见楚王,反诬其嫌王体臭而遭戮。
弘恭陷萧望:汉代宦官弘恭诬陷大臣萧望之致其自杀。
赵高谋李斯:秦代赵高设计陷害丞相李斯,终被腰斩。
刑辟:刑法。
神祗:天地神灵。
背景
此诗作于白居易中年时期,是其《读史五首》组诗中的第四首。诗人通过阅读历史,对历代忠奸斗争、善恶报应有了深刻感悟。当时朝中党争激烈,白居易目睹官场倾轧,借古讽今,表达对政治清明的向往和对奸邪小人的警示。体现了他作为新乐府运动领袖"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文学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