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天宝年间遗留的祸乱余孽,在元和年间由圣明君主功业兴盛而平定。 两个元凶被斩于军帐之下,三次叛乱被剿灭在都城之中。 开始收服沙陀部落的胡人,正要吞并吐蕃的戎族。 如果狼星需要射落,还有先帝留下的神弓可用。
注释
宪宗章武孝皇帝:即唐宪宗李纯(778-820),唐朝第11位皇帝,谥号章武孝皇帝。
天宝:唐玄宗年号(742-756),此处指安史之乱遗留的问题。
元和:唐宪宗年号(806-820),宪宗在位期间平定藩镇,史称'元和中兴'。
二凶:指淮西节度使吴元济和成德节度使王承宗等叛乱藩镇首领。
三叛:泛指宪宗时期平定的多处藩镇叛乱。
沙陁虏:指沙陀突厥,宪宗时期曾招抚沙陀部族为唐所用。
逻逤戎:吐蕃别称,宪宗时期唐军曾与吐蕃作战。
狼星:星宿名,古代认为狼星主侵略,此处喻指外敌。
鼎湖弓:典故,传说黄帝在鼎湖乘龙升天,遗下弓箭,喻指帝王留下的武力。
赏析
本诗是元稹为唐宪宗所作的挽歌,通过凝练的语言概括了宪宗一生的重大功绩。前两联以'天宝遗事'与'元和圣功'形成对比,突出宪宗平定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局面的历史功绩。'二凶枭帐下,三叛斩都中'用具体数字概括了平定藩镇的成就,语言铿锵有力。后两联转向对外政策,'始服''方吞'表现了宪宗开拓疆土的雄心。尾联用'狼星''鼎湖弓'的典故,既赞美了宪宗的武略,又暗含对其早逝的惋惜。全诗对仗工整,用典精当,体现了元稹作为新乐府运动代表诗人的艺术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