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事三首 其二 - 元稹
《感事三首 其二》是由唐诗人元稹创作的一首中原、中唐新乐府、五言绝句、人生感慨、含蓄古诗词,立即解读《自笑心何劣,区区辨所冤》的名句。
原文
自笑心何劣,区区辨所冤。
伯仁虽到死,终不向人言。
伯仁虽到死,终不向人言。
译文
自我嘲笑心思何等浅薄, 竟为微不足道的冤屈而辩白。 看那周伯仁即使到了死地, 也始终不向他人解释一言。
赏析
这首诗通过对比手法,展现了作者高尚的人格操守。前两句自嘲为个人冤屈辩白的行为,后两句借用周伯仁典故表达宁死不辩的君子风范。语言简练而意蕴深远,运用历史典故增强了作品的厚重感和说服力,体现了唐代士大夫重视气节、追求人格完善的价值取向。
注释
自笑:自我嘲笑,自我反思。
心何劣:心思何等卑劣或浅薄,自谦之词。
区区:微小,微不足道。
辨所冤:辩白自己所受的冤屈。
伯仁:指周顗(字伯仁),东晋名臣,典故出自《晋书·周顗传》。
到死:直至死亡。
背景
此诗为元稹《感事三首》中的第二首,创作于中唐时期。元稹一生仕途坎坷,多次遭贬谪,此诗可能作于其被贬期间,借周伯仁典故表达自己虽遭冤屈但仍保持士人气节的态度。周伯仁典故指东晋时周顗为王敦所害,临刑前不为自己辩白,后王导知其曾救己而悔恨'吾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