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吾儿此地偶钟英,绍我家风尚典刑。
所幸吾师知此意,殷勤为我谢山灵。
七言绝句 人生感慨 含蓄 山峰 抒情 文人 江南 淡雅 送别离愁

译文

我的儿子在此地偶然间汇聚了英才之气,继承了我家的门风,延续了旧有的典范。值得庆幸的是,我的老师(明老)深知我的心意,恳切地代我向山神表达谢意。

赏析

这是南宋诗人吴芾《送明老游雁荡五首》组诗的第三首。诗歌语言质朴,情感真挚。前两句“吾儿此地偶钟英,绍我家风尚典刑”,表达了诗人对儿子能在家乡(或雁荡山一带)成长、继承良好家风的欣慰与自豪。“偶钟英”一词,既有对儿子天赋的认可,也暗含对雁荡山灵秀之气的赞美。后两句笔锋转向送别对象“明老”,诗人庆幸这位师长理解自己不便亲往的处境与对山神的感念之情,故而殷勤相托。“谢山灵”一语双关,既是对山神护佑子弟的感谢,也暗含对雁荡山孕育人才、涵养品格的礼赞。全诗将送别之情、家教之思、对自然的敬畏融为一体,在简短的篇幅中展现了宋代士大夫注重家风传承、尊师重道以及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精神世界。

注释

明老:指诗题中的“明老”,应为一位僧人或隐士,具体生平不详。。
雁荡:指雁荡山,位于今浙江省温州市,以山水奇秀闻名,素有“东南第一山”之称。。
钟英:汇聚、聚集英才。钟,汇聚。英,英才。。
绍:继承、接续。。
典刑:同“典型”,指旧有的法度、规范或榜样。此处指家风传统。。
山灵:山神。。

背景

吴芾(1104—1183),字明可,号湖山居士,台州仙居(今属浙江)人。南宋名臣、诗人。绍兴二年(1132)进士,官至礼部侍郎,以刚直敢言著称。晚年退居乡里。他与雁荡山所在地温州相邻,对雁荡风光应不陌生。此诗创作于送别友人“明老”游览雁荡山之时。组诗共五首,此为第三首。诗中提及“吾儿”,可知其子当时可能在雁荡山附近生活或游学。诗人借送别之机,既表达了对友人的嘱托,也抒发了对子弟成才、家风延续的殷切期望,体现了宋代士人将家庭伦理、师友情谊与山水情怀相结合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