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尧夫二章 其二 - 文同
《送尧夫二章 其二》是由宋诗人文同创作的一首中原、五言律诗、劝诫、含蓄、政治家古诗词,立即解读《欲与民为利,先求正所妨》的名句。
原文
欲与民为利,先求正所妨。
纷更初下议,旁午遂交章。
不尔毛安傅,其如体自伤。
西南馀弊在,归为对明光。
纷更初下议,旁午遂交章。
不尔毛安傅,其如体自伤。
西南馀弊在,归为对明光。
译文
想要为百姓谋福利,先要清除阻碍的障碍。 改革方案刚提出讨论,立即引来各方争议奏章。 若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政体自身将受损伤。 西南地区积弊犹存,回朝后当向天子详细禀报。
赏析
这首诗体现了司马光作为政治家的务实风格和忧国忧民的情怀。前两句直指改革核心——利民必先除弊,展现其政治智慧。中间四句以精炼的笔触描绘改革面临的复杂局面,'纷更''旁午'生动表现政令推行的艰难。尾联转向具体问题,表达对西南地区民生疾苦的关切。全诗语言简练,寓意深刻,既有政治家的远见,又含朋友间的勉励,将个人情感与政治理想完美融合。
注释
尧夫:指邵雍,字尧夫,北宋理学家、诗人,司马光好友。
纷更:纷乱变更,指政令频繁改动。
旁午:交错纷繁,形容事务繁忙。
交章:官员接连上奏章。
毛安傅:语出《左传》,比喻根本问题不解决,表面措施无效。
体自伤:指政体本身受到损害。
西南:指北宋西南地区,当时存在诸多弊政。
明光:汉代宫殿名,代指朝廷。
背景
此诗作于北宋熙宁年间,时值王安石变法时期。司马光作为保守派领袖,对新政持反对态度。邵雍(尧夫)是其挚友,二人政治理念相近。诗中反映了司马光对变法运动的批评态度,认为应当先消除弊政而非急于推行新法,体现其'利民先除弊'的政治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