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4
出生年份
1939
逝世年份
浙江富阳
籍贯
近现代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郁曼陀(1884-1939),名华,字曼陀,浙江富阳人,中国近代著名法学家、法官和爱国诗人。早年考取官费留学日本,先后就读于早稻田大学和法政大学专攻法律。学成归国后,历任北洋政府京师高等审判厅推事、奉天高等审判厅推事、最高法院东北分院推事。1932年起任江苏省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常驻上海公共租界。在司法岗位上,他坚守法治精神,不畏强权,公正执法,特别是在抗战期间,利用租界特殊环境,积极审理汉奸案件,保护抗日志士,严厉打击日伪势力。1939年11月23日,遭日伪特务暗杀于上海寓所附近,壮烈殉国,年仅55岁。郁曼陀不仅是位杰出的法官,还是著名的诗人和画家,与弟郁达夫并称「富阳二郁」,著有《静远堂诗画集》,其诗作充满爱国情怀和正义感。
人生经历
早年求学(1884-1905)
1884年生于浙江富阳一个书香门第,自幼接受传统教育,考取秀才。后接触新学,决心寻求救国之道。
日本留学(1905-1910)
1905年考取官费留学日本,先后就读于早稻田大学师范科和法政大学法科,专攻法律。期间与弟郁达夫同在日本求学。
初入司法界(1910-1932)
1910年归国参加清廷留学生考试,获法科举人出身。民国后历任北洋政府大理院推事、京师高等审判厅推事、奉天高等审判厅推事、最高法院东北分院推事等职。
上海任职(1932-1939)
1932年起任江苏省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常驻上海公共租界。在任期间坚持司法独立,公正办案,特别是在抗战期间严惩汉奸,保护抗日志士。
殉国时期(1939)
1939年11月23日,因坚持抗日立场,遭日伪特务暗杀于上海寓所附近,壮烈殉国,年仅55岁。
诗人详情
为政举措
作为法官,郁曼陀的为政举措主要体现在司法实践中:一是坚持司法独立,不受行政和外界势力干预;二是公正办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在抗战期间巧妙运用法律武器打击汉奸势力,保护抗日力量;四是在租界特殊环境下维护国家司法主权;五是培养司法人才,传播法治理念。他的这些举措为民国司法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为法官,郁曼陀的为政举措主要体现在司法实践中:一是坚持司法独立,不受行政和外界势力干预;二是公正办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在抗战期间巧妙运用法律武器打击汉奸势力,保护抗日力量;四是在租界特殊环境下维护国家司法主权;五是培养司法人才,传播法治理念。他的这些举措为民国司法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主要影响
郁曼陀作为抗战时期在司法战线坚持抗日的代表人物,其英勇事迹和法治精神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他的殉国壮举激励了无数爱国人士坚持抗战,展现了文人的骨气和法官的操守。在司法领域,他坚持司法独立、公正办案的理念成为后世法律人的楷模。在文学艺术领域,他的诗画作品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是研究近代文人画和旧体诗的重要资料。
郁曼陀作为抗战时期在司法战线坚持抗日的代表人物,其英勇事迹和法治精神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他的殉国壮举激励了无数爱国人士坚持抗战,展现了文人的骨气和法官的操守。在司法领域,他坚持司法独立、公正办案的理念成为后世法律人的楷模。在文学艺术领域,他的诗画作品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是研究近代文人画和旧体诗的重要资料。
主要成就
郁曼陀的主要成就在司法领域和文学艺术领域。作为法官,他在上海租界坚持司法独立,审理了大量重要案件,特别是在抗战期间,利用租界特殊地位,严厉打击汉奸势力,保护抗日力量。在文学艺术方面,他工诗善画,是南社重要成员,与柳亚子等交往密切,著有《静远堂诗画集》,其诗作充满爱国情怀和正义感。他还培养了弟弟郁达夫走上文学道路,对中国现代文学发展有间接贡献。
郁曼陀的主要成就在司法领域和文学艺术领域。作为法官,他在上海租界坚持司法独立,审理了大量重要案件,特别是在抗战期间,利用租界特殊地位,严厉打击汉奸势力,保护抗日力量。在文学艺术方面,他工诗善画,是南社重要成员,与柳亚子等交往密切,著有《静远堂诗画集》,其诗作充满爱国情怀和正义感。他还培养了弟弟郁达夫走上文学道路,对中国现代文学发展有间接贡献。
人物生平
郁曼陀生于1884年,浙江富阳一个书香门第。早年考取秀才,后留学日本,先后在早稻田大学和法政大学攻读法律。1910年归国后参加清廷留学生考试,获法科举人出身,分配至北洋政府大理院任推事。民国时期历任京师高等审判厅推事、奉天高等审判厅推事、最高法院东北分院推事。1932年起任江苏省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常驻上海公共租界。在任期间坚持司法独立,公正办案,特别是在抗战期间严惩汉奸,保护抗日志士。1939年11月23日遭日伪特务暗杀,壮烈殉国。
郁曼陀生于1884年,浙江富阳一个书香门第。早年考取秀才,后留学日本,先后在早稻田大学和法政大学攻读法律。1910年归国后参加清廷留学生考试,获法科举人出身,分配至北洋政府大理院任推事。民国时期历任京师高等审判厅推事、奉天高等审判厅推事、最高法院东北分院推事。1932年起任江苏省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常驻上海公共租界。在任期间坚持司法独立,公正办案,特别是在抗战期间严惩汉奸,保护抗日志士。1939年11月23日遭日伪特务暗杀,壮烈殉国。
历史评价
郁曼陀被公认为「法官的楷模」、「爱国知识分子的典范」。周恩来曾称赞他「堪称法官楷模」;董必武题诗赞扬他「行刑有法卿能记,遗嘱无烦爵可辞」;郭沫若称其「不仅是一位优秀的法官,更是一位爱国诗人」。1983年被民政部追认为革命烈士。郁曼陀以其在司法岗位上的坚守和在民族危亡时刻的英勇表现,成为中国近代史上备受尊敬的人物。
郁曼陀被公认为「法官的楷模」、「爱国知识分子的典范」。周恩来曾称赞他「堪称法官楷模」;董必武题诗赞扬他「行刑有法卿能记,遗嘱无烦爵可辞」;郭沫若称其「不仅是一位优秀的法官,更是一位爱国诗人」。1983年被民政部追认为革命烈士。郁曼陀以其在司法岗位上的坚守和在民族危亡时刻的英勇表现,成为中国近代史上备受尊敬的人物。
后世争议
关于郁曼陀的死因,历史上曾有不同说法。主流观点认为他是因坚持抗日立场而被日伪特务暗杀,但也有学者提出可能涉及其他复杂因素。不过,基于现有史料和同时代人的回忆,其为国殉难的事实得到广泛认可。其在司法判决中的某些具体法律适用问题,也有学者从专业角度进行讨论,但这不影响对其整体人格和历史地位的评价。
关于郁曼陀的死因,历史上曾有不同说法。主流观点认为他是因坚持抗日立场而被日伪特务暗杀,但也有学者提出可能涉及其他复杂因素。不过,基于现有史料和同时代人的回忆,其为国殉难的事实得到广泛认可。其在司法判决中的某些具体法律适用问题,也有学者从专业角度进行讨论,但这不影响对其整体人格和历史地位的评价。
著作与文献
郁曼陀著有《静远堂诗画集》,收录其诗作和画作。其诗多为感时抒怀之作,充满爱国情怀和正义感。另有《郁曼陀陈碧岑诗抄》与夫人合集出版。其司法文书和判决书也有部分保存,是研究民国司法史的重要资料。后人编有《郁华烈士传略》等纪念文献。
郁曼陀著有《静远堂诗画集》,收录其诗作和画作。其诗多为感时抒怀之作,充满爱国情怀和正义感。另有《郁曼陀陈碧岑诗抄》与夫人合集出版。其司法文书和判决书也有部分保存,是研究民国司法史的重要资料。后人编有《郁华烈士传略》等纪念文献。
轶事典故
郁曼陀在上海任职期间,曾多次顶住压力公正办案。有一次,日伪方面派人暗中送他一套《大藏经》进行贿赂,他严词拒绝并将来人斥退。在审理涉及抗日志士的案件时,他常巧妙运用法律条文保护爱国人士。遇害前一天,他刚刚驳回了一个汉奸的上诉,维持原判。遇害时,他身中数弹仍英勇抵抗,体现了法官的铮铮铁骨。
郁曼陀在上海任职期间,曾多次顶住压力公正办案。有一次,日伪方面派人暗中送他一套《大藏经》进行贿赂,他严词拒绝并将来人斥退。在审理涉及抗日志士的案件时,他常巧妙运用法律条文保护爱国人士。遇害前一天,他刚刚驳回了一个汉奸的上诉,维持原判。遇害时,他身中数弹仍英勇抵抗,体现了法官的铮铮铁骨。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父亲
郁士贤
父亲,私塾教师
母亲
陆氏
母亲
弟弟
郁达夫
著名文学家,中国现代文学重要作家
妻子
陈碧岑
妻子,诗人,著有《陈碧岑诗抄》
文友
柳亚子
南社创始人,著名诗人
司法同仁
郑毓秀
民国时期著名女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