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寻阳上崔相涣三首 其二 - 李白
《系寻阳上崔相涣三首 其二》是由唐诗人李白创作的一首书生、五言古诗、人生感慨、夜色、悲壮古诗词,立即解读《毛遂不堕井,曾参宁杀人》的名句。
原文
毛遂不堕井,曾参宁杀人。
虚言误公子,投杼惑慈亲。
白璧双明月,方知一玉真。
虚言误公子,投杼惑慈亲。
白璧双明月,方知一玉真。
译文
毛遂并没有堕井丧生,曾参怎么可能杀人害命? 虚假的言语误导了公子,连番的谣言让慈母也产生了疑心。 只有像那双明月般皎洁的白玉,才能证明我的一片赤诚真心。
赏析
这首诗运用历史典故表达自己的清白和忠诚。前四句连续使用毛遂堕井和曾参杀人两个著名典故,形象地说明谣言的可畏。末二句以'白璧''明月'为喻,既表明自身品格的高洁,又暗含时间会证明一切的真意。全诗用典贴切,比喻生动,在简短的篇幅中展现了李白深厚的史学修养和高超的语言艺术,体现了其在逆境中依然保持的傲骨和自信。
注释
毛遂:战国时期赵国平原君门客,以自荐脱颖而出闻名。
堕井:落井,此处指毛遂堕井的谣言。
曾参:孔子弟子,以孝行著称。
宁杀人:怎会杀人,指曾参杀人的谣言。
虚言:不实之言。
投杼:指曾母投杼的故事,比喻谣言多次传播后连最亲近的人也会怀疑。
慈亲:慈爱的母亲。
白璧:白玉,比喻高洁的品格。
双明月:一对明月,比喻真诚的心如明月般皎洁。
背景
此诗作于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年),李白因永王李璘案被系寻阳狱中。当时有人诬告李白参与永王谋反,李白在狱中上书给宰相崔涣,希望他能明察秋毫,为自己洗刷冤屈。这组诗共三首,此为第二首,通过历史典故表明自己的清白,希望得到崔涣的理解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