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士妻十首 其六 姜诗 - 刘克庄
《处士妻十首 其六 姜诗》是由宋诗人刘克庄创作的一首五言绝句、凄美、叙事、巴蜀、悲壮古诗词,立即解读《爱子死于汲,常情鲜不悲》的名句。
原文
爱子死于汲,常情鲜不悲。
贤哉孝廉妇,哭恐阿姑知。
贤哉孝廉妇,哭恐阿姑知。
译文
心爱的儿子因打水而溺亡,按常理很少有人不悲痛欲绝。贤德啊这位孝廉的妻子,她暗自哭泣却唯恐被婆婆知晓。
赏析
本诗以极其凝练的笔法,刻画了一位深明大义、克己孝亲的古代妇女形象。前两句“爱子死于汲,常情鲜不悲”以普遍的人伦之情作为铺垫,强调丧子之痛是任何母亲都无法承受的巨创,为后文的“贤”树立了极高的对比标杆。后两句“贤哉孝廉妇,哭恐阿姑知”是诗眼所在,一个“恐”字,力透纸背,将庞氏内心的巨大悲痛与对婆婆的深切体恤之间的矛盾展现得淋漓尽致。她强忍个人哀伤,优先考虑的是年迈婆婆的身心承受能力,这种超越常情的隐忍与牺牲,正是其“贤德”的至高体现。全诗语言质朴无华,但通过强烈的对比和典型细节的捕捉,塑造了感人至深的艺术形象,歌颂了以孝道和家庭和谐为重的传统美德。
注释
处士妻十首:这是一组歌颂古代贤德妇女的组诗,共十首。处士,指有德才而隐居不愿做官的人,此处指她们的丈夫。。
其六 姜诗:这是组诗的第六首,咏赞的是东汉孝子姜诗的妻子庞氏。。
爱子死于汲:爱子,指姜诗与庞氏的儿子。汲,从井里打水。此句指他们的儿子因打水而溺亡。。
常情鲜不悲:常情,人之常情。鲜(xiǎn),少。句意为:按照人之常情,很少有不悲伤的。。
贤哉孝廉妇:贤哉,赞叹词,意为“贤德啊”。孝廉妇,指庞氏。孝廉是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由地方举荐孝顺父母、品行廉洁的人。姜诗因孝行被举为孝廉,故其妻被称为“孝廉妇”。。
哭恐阿姑知:阿姑,古代媳妇对婆婆的称呼。句意为:(庞氏)哭泣时还害怕被婆婆知道(以免婆婆伤心)。。
背景
本诗所咏故事源于《后汉书·列女传》及《东观汉记》等史料。姜诗,东汉广汉(今四川广汉北)人,以孝行闻名,其妻庞氏同样至孝。侍奉婆婆尽心竭力,婆婆喜欢喝江水、吃鲤鱼,庞氏便常到六七里外的江边取水、捕鱼。一次,庞氏取水遇风未能及时返回,姜诗误以为其怠慢,将其逐出家门。庞氏寄居邻舍,昼夜纺织,买美味托邻人送给婆婆。婆婆后来得知真相,令姜诗将其接回。诗中“爱子死于汲”的情节,是这一孝行故事的延伸与演绎,意在突出庞氏孝心之纯粹,即使遭遇丧子之痛,仍以侍奉婆婆为重。本诗作者不详,应为后世文人根据这一著名孝行典故创作的颂德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