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俚谓革靴乌脚鬼,吾尊毛颖黑头公。
与靴作传何为者,颖则万世文辞工。
七言绝句 人生感慨 咏物 咏物抒怀 夏景 幽默 文人 旷达 江南 江西诗派 芒种 说理

译文

民间把皮靴戏称为"乌脚鬼",我却尊称毛笔为"黑头公"。 为何要为靴子作传立说?只因毛笔能成就万世不朽的文辞。

赏析

这首诗以幽默诙谐的笔调,通过对比靴子与毛笔的不同价值,表达了作者对文学创作的高度推崇。前两句运用民间俚语与文人雅称的对比,形成强烈的反差效果。后两句通过设问自答,点明主题——毛笔虽小,却能创造永恒的文化价值。全诗语言简练,寓意深刻,体现了宋代文人注重文化传承的价值观念。

注释

俚谓:民间俗称。
革靴:皮制的靴子。
乌脚鬼:对黑色靴子的戏称,形容其乌黑如鬼脚。
毛颖:毛笔的雅称,典出韩愈《毛颖传》。
黑头公:指毛笔,因笔头黑色而得名。
作传:韩愈曾为毛笔作《毛颖传》。
文辞工:文辞精妙工整。

背景

此诗创作于南宋时期,作者方岳为南宋著名诗人。诗中提到的《毛颖传》是唐代韩愈为毛笔所作的寓言性传记,将毛笔人格化,开创了为器物立传的文学传统。方岳在暑日闲居时作《暑中杂兴》组诗,此为第七首,借物抒怀,表达对文学事业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