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中杂兴 其七 - 方岳
《暑中杂兴 其七》是由宋诗人方岳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人生感慨、咏物、咏物抒怀、夏景古诗词,立即解读《俚谓革靴乌脚鬼,吾尊毛颖黑头公》的名句。
原文
俚谓革靴乌脚鬼,吾尊毛颖黑头公。
与靴作传何为者,颖则万世文辞工。
与靴作传何为者,颖则万世文辞工。
译文
民间把皮靴戏称为"乌脚鬼",我却尊称毛笔为"黑头公"。 为何要为靴子作传立说?只因毛笔能成就万世不朽的文辞。
赏析
这首诗以幽默诙谐的笔调,通过对比靴子与毛笔的不同价值,表达了作者对文学创作的高度推崇。前两句运用民间俚语与文人雅称的对比,形成强烈的反差效果。后两句通过设问自答,点明主题——毛笔虽小,却能创造永恒的文化价值。全诗语言简练,寓意深刻,体现了宋代文人注重文化传承的价值观念。
注释
俚谓:民间俗称。
革靴:皮制的靴子。
乌脚鬼:对黑色靴子的戏称,形容其乌黑如鬼脚。
毛颖:毛笔的雅称,典出韩愈《毛颖传》。
黑头公:指毛笔,因笔头黑色而得名。
作传:韩愈曾为毛笔作《毛颖传》。
文辞工:文辞精妙工整。
背景
此诗创作于南宋时期,作者方岳为南宋著名诗人。诗中提到的《毛颖传》是唐代韩愈为毛笔所作的寓言性传记,将毛笔人格化,开创了为器物立传的文学传统。方岳在暑日闲居时作《暑中杂兴》组诗,此为第七首,借物抒怀,表达对文学事业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