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祀太社太稷十七首 太社位酌献用《嘉安》。春社太稷、土正、后稷通用。 - 郊庙朝会歌辞
《绍兴祀太社太稷十七首 太社位酌献用《嘉安》。春社太稷、土正、后稷通用。》是由宋诗人郊庙朝会歌辞创作的一首中原、四言诗、宫廷、宫廷生活、帝王古诗词,立即解读《封土崇祀,有烈在民》的名句。
原文
封土崇祀,有烈在民。
千载不昧,福此人群。
洗爵奠斝,有酒其芬。
神具醉止,恺乐欣欣。
千载不昧,福此人群。
洗爵奠斝,有酒其芬。
神具醉止,恺乐欣欣。
译文
筑土设坛隆重祭祀,社稷功德泽被万民。千年传承永不遗忘,福佑这方百姓人群。洗净酒器虔诚献祭,美酒散发着芬芳香气。神灵享用到微醺状态,和乐融融一片欢欣。
赏析
这是一首典型的祭祀乐歌,体现了古代社稷祭祀的庄严氛围。全诗四言八句,结构严谨,韵律整齐。前四句着重表达对社稷之神的崇敬和感恩,强调祭祀的传承意义;后四句描写具体的祭祀仪式,通过'洗爵奠斝'的细节展现祭祀的虔诚,最后以'神具醉止,恺乐欣欣'收尾,既符合古代'醉饱为德'的祭祀理念,又营造出人神共乐的祥和意境。诗歌语言古朴典雅,庄重而不失生动,充分展现了宋代祭祀文学的特色。
注释
封土:指祭祀时用土筑坛,象征社稷。
崇祀:隆重的祭祀仪式。
有烈在民:指社稷之神对百姓有显著的功德。
不昧:不会暗淡、不会遗忘。
洗爵奠斝:爵和斝都是古代酒器,洗爵指清洁酒器,奠斝指献酒祭祀。
芬:香气,指酒香醇美。
神具醉止:神灵都已享用到微醺状态。
恺乐:和乐、欢乐。
背景
这首诗出自《绍兴祀太社太稷十七首》,是南宋绍兴年间(1131-1162年)制定的祭祀乐歌。太社指土地神,太稷指谷神,是古代国家祭祀的重要对象。宋代重视礼乐建设,绍兴年间在恢复中原无望的背景下,更加注重通过祭祀活动来巩固统治、凝聚民心。这首诗专门用于春社祭祀时的酌献环节,体现了宋代官方祭祀音乐的规范化和体系化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