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4
出生年份
1971
逝世年份
湖南省宁乡县
籍贯
近现代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谢觉哉(1884年4月27日-1971年6月15日),字焕南,湖南宁乡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新中国司法制度的重要奠基人。早年考中秀才,1921年参加新民学会,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革命时期任《湖南民报》主编,1928年春到上海编辑《红旗报》《上海报》。1933年到中央苏区任毛泽东秘书、中央工农民主政府秘书长。参加长征到达陕北后,历任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内务部长、秘书长、司法部长、代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审计委员会主席。抗战时期任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代表、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长、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副议长。解放战争时期任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长。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内务部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谢觉哉是延安时期著名的“五老”之一,参与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改革法》《选举法》等多部重要法律,为新中国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人生经历
早年求学(1884-1918)
1884年4月27日生于湖南宁乡一个农民家庭,幼年读私塾,1905年考中秀才。辛亥革命后,考入湖南商业师范讲习所,接受新式教育。毕业后在宁乡云山学堂任教,开始接触新思想。
革命启蒙(1919-1927)
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1921年加入毛泽东创办的新民学会。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开始从事革命活动。大革命时期主编《湖南民报》,积极宣传革命思想,推动湖南农民运动。
地下工作(1928-1932)
1928年春到上海,担任《红旗报》《上海报》编辑,在白色恐怖下坚持党的宣传工作。这一时期积累了丰富的斗争经验,为后来在苏区工作打下基础。
苏区岁月(1933-1934)
1933年进入中央苏区,担任毛泽东秘书、中央工农民主政府秘书长等职,参与苏区政权建设和法制创建工作。1934年参加长征。
陕北时期(1935-1945)
长征到达陕北后,历任西北办事处内务部长、秘书长、司法部长、代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创建了陕甘宁边区的司法制度。抗战时期任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代表,开展统战工作。
解放战争(1946-1949)
任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长,参与华北解放区的政权建设和法制工作,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司法建设积累经验。
新中国建设(1949-1971)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内务部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参与制定宪法和多项重要法律,为新中国法制建设作出重大贡献。1971年6月15日在北京逝世。
诗人详情
主要影响
谢觉哉作为新中国司法制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的法治思想和工作实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他提出的“司法要为民服务”、“调解为主、审判为辅”等理念至今仍有重要指导意义。他参与制定的多项法律制度为后来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作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他的清廉正直、勤政爱民的作风成为后世党员干部的学习榜样。
谢觉哉作为新中国司法制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的法治思想和工作实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他提出的“司法要为民服务”、“调解为主、审判为辅”等理念至今仍有重要指导意义。他参与制定的多项法律制度为后来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作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他的清廉正直、勤政爱民的作风成为后世党员干部的学习榜样。
主要成就
谢觉哉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参与者。他参与起草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和多项重要法律法规,奠定了人民司法制度的基础。在陕甘宁边区时期,他主持制定了《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陕甘宁边区土地条例》等重要法规,创建了人民调解制度。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期间,他建立健全了新中国司法体系,强调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他还长期从事民政工作,关心群众疾苦,推动社会救济和福利事业发展。
谢觉哉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参与者。他参与起草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和多项重要法律法规,奠定了人民司法制度的基础。在陕甘宁边区时期,他主持制定了《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陕甘宁边区土地条例》等重要法规,创建了人民调解制度。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期间,他建立健全了新中国司法体系,强调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他还长期从事民政工作,关心群众疾苦,推动社会救济和福利事业发展。
人物生平
谢觉哉生于1884年,幼年读私塾,1905年考中清末秀才。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1921年加入新民学会,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革命时期主编《湖南民报》,宣传革命思想。1928年到上海从事党的宣传工作。1933年进入中央苏区,担任毛泽东秘书等重要职务。参加二万五千里长征后,在陕北担任多项重要职务。抗战时期主持兰州八路军办事处,开展统战工作。解放战争时期参与华北人民政府建设。新中国成立后,担任内务部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等职,为新中国法制建设呕心沥血。1971年6月15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7岁。
谢觉哉生于1884年,幼年读私塾,1905年考中清末秀才。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1921年加入新民学会,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革命时期主编《湖南民报》,宣传革命思想。1928年到上海从事党的宣传工作。1933年进入中央苏区,担任毛泽东秘书等重要职务。参加二万五千里长征后,在陕北担任多项重要职务。抗战时期主持兰州八路军办事处,开展统战工作。解放战争时期参与华北人民政府建设。新中国成立后,担任内务部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等职,为新中国法制建设呕心沥血。1971年6月15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7岁。
历史评价
毛泽东称赞谢觉哉是“共产党人的楷模”,周恩来评价他“一生清廉,两袖清风”。党内同志尊称他为“谢老”,与董必武、林伯渠、徐特立、吴玉章并称为“延安五老”。历史学家认为他是“新中国法制建设的重要开拓者”,法学界尊称他为“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人”。他的高尚品德和务实作风受到党和人民的高度赞誉。
毛泽东称赞谢觉哉是“共产党人的楷模”,周恩来评价他“一生清廉,两袖清风”。党内同志尊称他为“谢老”,与董必武、林伯渠、徐特立、吴玉章并称为“延安五老”。历史学家认为他是“新中国法制建设的重要开拓者”,法学界尊称他为“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人”。他的高尚品德和务实作风受到党和人民的高度赞誉。
著作与文献
谢觉哉著有《谢觉哉日记》《谢觉哉文集》《一得书》《不惑集》等著作。他的日记从1919年记到1971年,长达50余年,约百万字,是研究中国共产党历史和中国近代史的珍贵资料。《一得书》收录了他在延安时期写的杂文,文笔犀利,思想深刻。这些著作充分展现了他的文学修养和思想深度,是宝贵的精神财富。
谢觉哉著有《谢觉哉日记》《谢觉哉文集》《一得书》《不惑集》等著作。他的日记从1919年记到1971年,长达50余年,约百万字,是研究中国共产党历史和中国近代史的珍贵资料。《一得书》收录了他在延安时期写的杂文,文笔犀利,思想深刻。这些著作充分展现了他的文学修养和思想深度,是宝贵的精神财富。
轶事典故
谢觉哉有许多感人至深的故事。在延安时期,他虽年事已高,但仍坚持与青年干部一起参加生产劳动。有一次,他发现一个案件判决有误,立即要求重审,并说:“宁可自己麻烦千遍,不让百姓多跑一趟。”担任内务部长时,他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有时甚至步行数十里走访贫困户。他一生清廉,去世后只留给子女几箱书籍和一件穿了多年的旧大衣。
谢觉哉有许多感人至深的故事。在延安时期,他虽年事已高,但仍坚持与青年干部一起参加生产劳动。有一次,他发现一个案件判决有误,立即要求重审,并说:“宁可自己麻烦千遍,不让百姓多跑一趟。”担任内务部长时,他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有时甚至步行数十里走访贫困户。他一生清廉,去世后只留给子女几箱书籍和一件穿了多年的旧大衣。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革命导师
毛泽东
中国共产党创始人,革命领袖
革命战友
董必武
延安五老之一,新中国法制建设重要领导人
革命战友
林伯渠
延安五老之一,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
革命战友
徐特立
延安五老之一,教育家
革命战友
吴玉章
延安五老之一,教育家、文字改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