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祖洽

字敦礼 · 号 · 宋
北宋熙宁状元 • 变法派官员 • 福建名臣
1046
出生年份
1117
逝世年份
福建邵武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叶祖洽(1046-1117),字敦礼,福建邵武人,北宋著名政治家和学者。熙宁三年(1070年)状元及第,成为北宋科举史上一位具有重要影响的人物。他在殿试中以《礼义信足以成德论》为题,直言时政弊端,力主变法革新,深得宋神宗和王安石的赏识。叶祖洽历任校书郎、礼部郎中、知制诰、左司郎中、起居郎等职,曾因新旧党争被贬知洪州、亳州、杭州等地,但始终坚守改革理念。他在地方任职期间,注重民生,兴修水利,发展教育,政绩显著。叶祖洽的政论文章犀利深刻,主张'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体现了其稳健而务实的改革思想。作为福建籍重要历史人物,他在宋代政治史和科举史上占有独特地位。

人生经历

少年求学(1046-1069)
叶祖洽自幼聪慧过人,勤奋好学,在家乡邵武接受启蒙教育。后游学京师,师从名儒,钻研经史子集,特别关注时政民生,为后来的科举考试和政治生涯打下坚实基础。
状元及第(1070)
熙宁三年参加殿试,以一篇切中时弊的策论获得神宗皇帝赏识,被钦点为状元,成为北宋变法时期首位状元,从此步入仕途。
中央任职(1070-1085)
初授签书奉国军节度判官,后迁校书郎、礼部郎中等职,积极参与王安石变法,特别是在礼制改革和教育革新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地方任职(1086-1100)
哲宗即位后因新旧党争被贬,先后知洪州、亳州、杭州等地。在地方任职期间,注重民生,兴修水利,发展教育,政绩卓著。
晚年岁月(1101-1117)
徽宗时期曾短暂回朝任职,但很快又外放地方。晚年致力于文教事业和地方治理,于政和七年逝世,结束其波澜壮阔的一生。

诗人详情

主要成就
叶祖洽最重要的成就是熙宁三年状元及第,成为北宋科举改革后的首位状元。他在殿试中大胆直言,提出'祖宗多因循苟简之政,陛下即位,革而新之'的改革主张,为王安石变法提供了重要的舆论支持。在任职期间,他积极参与新法的推行,特别是在礼制改革和教育革新方面贡献突出。在地方任职时,他注重实务,兴修水利,整顿吏治,发展文教,深受百姓爱戴。
人物生平
叶祖洽生于宋仁宗庆历六年(1046年),自幼聪颖好学。熙宁三年(1070年)参加殿试,以一篇切中时弊的策论获得神宗皇帝赏识,被钦点为状元。初授签书奉国军节度判官,后迁校书郎。元丰年间任礼部郎中,参与修订礼制。哲宗即位后,因新旧党争被贬知洪州,后转知亳州、杭州等地。徽宗时期曾短暂回朝任职,但很快又因政治斗争外放。晚年致力于地方治理和教育工作,于政和七年(1117年)逝世,享年七十二岁。
历史影响
叶祖洽作为北宋变法派的重要成员,其政治主张和实践对宋代政治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他的殿试策论开创了科举考试直言时政的先河,影响了后世科举文风。作为福建籍状元,他推动了福建文化教育的发展,激励了后世闽地学子。在北宋新旧党争的复杂政治环境中,他虽屡遭贬谪但仍坚持改革理念,体现了士大夫的政治操守。
著作与文献
叶祖洽著有《叶祖洽文集》二十卷,但大多散佚,现存作品多见于《宋文鉴》《宋会要辑稿》等文献中。其殿试策论《礼义信足以成德论》被完整保存,是研究北宋科举和变法思想的重要文献。此外,在《续资治通鉴长编》《宋史》等史书中都有对其生平和政绩的记载。
轶事典故
据《宋史》记载,叶祖洽殿试时,其策论直言'祖宗多因循苟简之政',引起考官争议。考官陈襄认为其言过于激烈,欲黜落之,但另一考官吕惠卿极力推荐,最终神宗皇帝亲自阅卷后大加赞赏,钦点为状元。此事成为宋代科举史上的著名典故。另载叶祖洽在杭州任职时,曾主持疏浚西湖,修建水利设施,当地百姓感其德政,立祠纪念。

代表作品

邵武

江南烟雨蔽征轮,行近樵阳景渐真。鸟语乍闻如梦寐,林光初见长精神。
七言绝句 写景 山水田园 抒情 文人 晨光 林光 江南 淡雅 清新 游仙隐逸 理学诗派 闽北 隐士 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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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桂叶争云路,不负榴花结露枝。
七言绝句 中原 书生 人生感慨 咏物 咏物抒怀 抒情 文人 旷达 晨光 激昂 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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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台

先生遗世者,长谢帝京尘。一钓桐江水,高名万古春。客星曾犯座,天子不能臣。台下千帆过,风波愁杀人。
五言律诗 古迹 咏史怀古 咏物 抒情 旷达 江南 江河 淡雅 游仙隐逸 隐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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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关系

座师
王安石
变法领袖,对其有知遇之恩
同科进士
陆佃
同科探花,著名学者
政治盟友
吕惠卿
变法派重要人物,殿试时为其辩护
政敌
司马光
旧党领袖,反对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