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咸

字 · 号 · 魏晋
魏晋时期律法改革家 • 刑律修订重要参与者
出生年份
逝世年份
河南郡
籍贯
魏晋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程咸,生卒年不详,魏晋时期河南郡人,西晋初年重要的法律学者和政治家。他在晋武帝司马炎时期历任侍御史、南阳相等官职,以博学多识和精通律法著称。程咸最重要的历史贡献在于参与泰始年间《晋律》的修订工作,针对当时刑律中的不合理规定提出了重要改革建议。他特别关注孕妇的司法待遇问题,上奏指出“女子有三从之义,无自专之道”,主张对判处死刑的怀孕妇女应当暂缓执行,待分娩后再行刑,这一建议被晋武帝采纳并正式纳入《晋律》。这一改革体现了古代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是中国法制史上重要的进步。程咸的法律思想和实践对后世刑律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主张被后来的《唐律疏议》等法典所继承和发展。

人生经历

早年时期(约3世纪中期)
程咸出生于河南郡,具体时间不详。他早年刻苦攻读,博览群书,特别精通律法之学,为后来的仕途和法律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仕途初期(265年左右)
西晋建立后,程咸因学识渊博被征召入朝,最初担任侍御史一职,负责监察百官、弹劾不法行为,开始参与朝廷的法律事务。
律法修订时期(泰始年间265-274年)
在晋武帝泰始年间,程咸参与《晋律》的修订工作。在此期间,他针对孕妇司法待遇问题上奏提出改革建议,主张对怀孕女犯暂缓执行死刑,待分娩后再行刑,这一建议被采纳并纳入法典。
地方任职时期(约275年后)
在参与律法修订后,程咸出任南阳相,管理地方政务,将其法律理念应用于实践。具体任职时间和后续经历史书记载不详。

诗人详情

主要影响
程咸的法律改革主张对中国古代法制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他提出的孕妇暂缓行刑原则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被后来的历代法典所继承。这一原则在《唐律疏议》中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规定“诸妇人犯死罪,怀孕当决者,听产后一百日乃行刑”。这种对特殊人群的法律保护思想,反映了中国古代法律文明的进步。程咸的贡献还在于推动了魏晋时期律学的发展,促进了法律制度的规范化和人文化,为中华法系的成熟做出了重要贡献。
主要成就
程咸最主要的成就是在《晋律》修订过程中提出的法律改革建议。他针对当时刑律中孕妇与普通人同等对待的问题,上奏提出:“夫司寇作典,建三等之制;甫侯修刑,通轻重之法。叔世多变,秦立重辟,汉又修之。大魏承秦汉之弊,未及革制,所以追戮已出之女,诚欲殄丑类之族也。然则法贵得中,刑慎过制。臣以为女人有三从之义,无自专之道,出适他族,还丧父母,降其服纪,所以明外成之节,异在室之恩。而父母有罪,追刑已出之女;夫党见诛,又有随姓之戮。一人之身,内外受辟。今女既嫁,则为异姓之妻;如或产育,则为他族之母,此为元恶之所忽。戮无辜之所重,于防则不足惩奸乱之源,于情则伤孝子之心。男不得罪于他族,而女独婴戮于二门,非所以哀矜女弱,蠲明法制之本分也。臣以为在室之女,从父母之诛;既醮之妇,从夫家之罚。宜改旧科,以为永制。”这一建议被采纳,成为《晋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物生平
程咸的生平记载较为简略,主要活跃于西晋武帝司马炎时期(265-290年)。他出身河南郡,具体家世背景不详,但以其博学多才和精通律法而受到朝廷重用。历任侍御史,负责监察百官、弹劾不法,后出任南阳相,管理地方政务。在泰始年间(265-274年),程咸参与了中国法制史上重要的《晋律》修订工作,这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最重要的法典之一。他在律法修订过程中提出了多项重要建议,其中最著名的是关于孕妇司法待遇的改革主张。
历史评价
历史上对程咸的评价主要集中在其法律改革贡献上。唐代房玄龄等编撰的《晋书·刑法志》中详细记载了程咸的上奏内容,肯定了其法律建议的合理性。后世法律学者多认为程咸的主张体现了“礼法结合”的儒家法律思想,既维护了法律威严,又体现了人道关怀。现代法制史研究者评价程咸是“中国古代人道主义法制的先驱”,其提出的孕妇司法保护原则比西方同类立法早了一千多年。程咸虽然官职不高,但其法律思想的影响却十分深远。
著作与文献
程咸本人的著作没有流传下来,其主要思想和主张通过《晋书·刑法志》得以保存。《晋书》卷三十《刑法志》详细记载了程咸关于孕妇司法待遇的上奏全文,这是研究其法律思想的主要文献。此外,《通典》、《文献通考》等后世政书也转载了相关内容。程咸的法律建议成为《晋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法典的形式影响了后世的法律实践。

代表作品

平吴后三月三日从华林园作诗

皇帝升龙舟,待幄十二人。天吴奏安流,水伯卫帝津。
中原 五言古诗 叙事 宫廷生活 帝王 政治抒情 文人 春景 清明 湖海 豪放 雄浑 颂赞
查看诗词详情

奕奕恒山,作镇冀方。伊赵建国,在岳之阳。
中原 写景 咏物抒怀 四言古诗 山峰 帝王 政治抒情 文人 燕赵 豪放 雄浑 颂赞
查看诗词详情

诗人关系

律法同僚
贾充
晋初重臣,主持修订《晋律》
律法同僚
杜预
著名学者,参与《晋律》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