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孝甫见赠十首 其三 - 元稹
《酬孝甫见赠十首 其三》是由唐诗人元稹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中原、中唐新乐府、书生、人生感慨古诗词,立即解读《十岁荒狂任博徒,挼莎五木掷枭卢》的名句。
原文
十岁荒狂任博徒,挼莎五木掷枭卢。
野诗良辅偏怜假,长借金鞍迓酒胡。
野诗良辅偏怜假,长借金鞍迓酒胡。
译文
年少时放纵不羁任性如赌徒,把玩五木骰子掷出枭彩卢彩。 你偏偏喜爱我这些率性诗作,常借金鞍宝马邀我共赴酒宴。
赏析
本诗以自嘲口吻回忆年少轻狂时光,通过'博徒''掷枭卢'等意象生动刻画了诗人不拘礼法的狂放形象。后两句以友人'偏怜假'的知音之情,反衬出二人志趣相投的深厚友谊。全诗语言诙谐洒脱,在自贬中暗含自负,展现了中唐文人率真自然的交往方式。'金鞍迓酒胡'的细节描写,既见友人盛情,又显诗人豪气,颇具生活情趣。
注释
酬:以诗文相赠答。
孝甫:王孝甫,元稹友人,曾任左拾遗。
十岁:指年少时期。
荒狂:放纵不羁。
博徒:赌徒。
挼莎:搓揉,指把玩骰子。
五木:古代赌博用具,类似骰子。
枭卢:古代樗蒲戏的两种彩名,枭为劣彩,卢为贵彩。
野诗:指不拘格律的率性诗作。
良辅:指王孝甫。
怜假:喜爱戏谑调侃之作。
金鞍:华贵的马鞍。
迓:迎接。
酒胡:指酒宴。
背景
此诗作于元和年间元稹贬谪江陵时期,是组诗《酬孝甫见赠十首》的第三首。王孝甫(字公亮)与元稹同科进士,曾任左拾遗,二人交谊深厚。此时元稹仕途失意,通过组诗回忆往昔交往,既表达对友情的珍视,也暗含对现实处境的自嘲与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