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9
出生年份
1257
逝世年份
明州鄞县
籍贯
宋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史嵩之(1189-1257),字子由,明州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南宋晚期重要政治家和军事统帅。嘉定十六年(1223年)进士及第,历任光化军司户参军、襄阳府通判等地方官职。绍定五年(1232年)任刑部侍郎,开始进入中央政权。端平元年(1234年)任京湖制置使,主持荆襄地区军政事务,在此期间力主联蒙灭金战略,并成功收复襄阳、光化等战略要地,巩固了长江中游防线。嘉熙三年(1239年)升任参知政事,淳祐四年(1244年)拜右丞相兼枢密使,成为南宋政权核心人物。史嵩之执政期间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加强边防,整顿财政,但其专权作风也引起朝野不满,最终因“夺情起复”事件引发大规模抗议而罢相。晚年退居明州,卒于宝祐五年(1257年)。史嵩之作为主战派代表人物,其政治和军事活动对南宋晚期政局产生了深远影响。
人生经历
早期生涯(1189-1223年)
出生于明州鄞县名门望族,祖父史浩为孝宗朝宰相。自幼接受良好教育,研习经史兵法。嘉定十六年(1223年)中进士,开始仕途。
地方任职(1223-1232年)
初任光化军司户参军,后调襄阳府通判。在地方任职期间积累行政经验,熟悉荆襄地区军政事务,为后来主持该地区工作奠定基础。
京湖制置使时期(1232-1239年)
绍定五年任刑部侍郎,端平元年出任京湖制置使。主持联蒙灭金战略,1234年宋蒙联军攻破蔡州灭金。收复襄阳、光化等地,整顿边防,建立防御体系。
中央执政时期(1239-1246年)
嘉熙三年升参知政事,进入执政核心。淳祐四年拜右丞相兼枢密使,达到权力巅峰。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加强中央集权,整顿财政军事。
罢相晚年(1246-1257年)
淳祐六年因“夺情起复”事件遭太学生抗议而罢相。退居明州故乡,虽偶有起复传闻,但基本退出政治中心。宝祐五年去世,结束争议一生。
诗人详情
为政举措
史嵩之的为政举措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军事上,加强边防建设,推行“藩篱三层”防御体系,在边境地区修筑城堡、屯驻重兵;推行民兵制度,组织地方武装配合正规军作战。经济上,整顿财政,改革漕运,在荆襄地区大规模推行屯田,实现军粮自给;减轻部分地区赋税,恢复战后经济。政治上,强化中央集权,整顿吏治,打击贪腐;但同时重用亲信,形成自己的权力集团,引发朝野不满。其政策具有明显的实用主义倾向,注重实效而有时忽略礼法规范。
史嵩之的为政举措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军事上,加强边防建设,推行“藩篱三层”防御体系,在边境地区修筑城堡、屯驻重兵;推行民兵制度,组织地方武装配合正规军作战。经济上,整顿财政,改革漕运,在荆襄地区大规模推行屯田,实现军粮自给;减轻部分地区赋税,恢复战后经济。政治上,强化中央集权,整顿吏治,打击贪腐;但同时重用亲信,形成自己的权力集团,引发朝野不满。其政策具有明显的实用主义倾向,注重实效而有时忽略礼法规范。
主要成就
史嵩之的主要成就体现在军事和外交领域。任京湖制置使期间,他力主并成功实施联蒙灭金战略,端平元年(1234年)宋蒙联军攻破蔡州,灭亡金国。他主持收复襄阳、光化等战略要地,重建长江中游防线,为后来抗击蒙古入侵奠定了重要基础。在军政管理上,他整顿军备,加强边防建设,推行屯田政策,保障军粮供应。在中央执政期间,他推行财政改革,整顿吏治,试图强化中央集权。其军事才能和政治手腕得到同时代人的认可,被誉为“有经营四方之志”。
史嵩之的主要成就体现在军事和外交领域。任京湖制置使期间,他力主并成功实施联蒙灭金战略,端平元年(1234年)宋蒙联军攻破蔡州,灭亡金国。他主持收复襄阳、光化等战略要地,重建长江中游防线,为后来抗击蒙古入侵奠定了重要基础。在军政管理上,他整顿军备,加强边防建设,推行屯田政策,保障军粮供应。在中央执政期间,他推行财政改革,整顿吏治,试图强化中央集权。其军事才能和政治手腕得到同时代人的认可,被誉为“有经营四方之志”。
人物生平
史嵩之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六年(1189年),出身明州史氏望族,为著名政治家史浩之孙。嘉定十六年(1223年)中进士,初任光化军司户参军,后调襄阳府通判。绍定年间逐步升迁,五年(1232年)任刑部侍郎。端平元年(1234年)出任京湖制置使,主持对金作战和联蒙灭金战略,成功收复襄阳等失地。嘉熙三年(1239年)升参知政事,进入执政核心。淳祐四年(1244年)拜右丞相兼枢密使,达到政治生涯巅峰。但因专权引发朝野不满,淳祐六年(1246年)因父丧“夺情起复”事件遭太学生集体抗议而罢相。晚年退居明州,宝祐五年(1257年)去世,享年六十九岁。
史嵩之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六年(1189年),出身明州史氏望族,为著名政治家史浩之孙。嘉定十六年(1223年)中进士,初任光化军司户参军,后调襄阳府通判。绍定年间逐步升迁,五年(1232年)任刑部侍郎。端平元年(1234年)出任京湖制置使,主持对金作战和联蒙灭金战略,成功收复襄阳等失地。嘉熙三年(1239年)升参知政事,进入执政核心。淳祐四年(1244年)拜右丞相兼枢密使,达到政治生涯巅峰。但因专权引发朝野不满,淳祐六年(1246年)因父丧“夺情起复”事件遭太学生集体抗议而罢相。晚年退居明州,宝祐五年(1257年)去世,享年六十九岁。
历史评价
史嵩之的历史评价存在较大争议。正面评价认为他是南宋晚期难得的有作为的政治家,具有卓越的军事眼光和政治魄力,其联蒙灭金战略和边防建设为南宋延续国祚作出了重要贡献。《宋史》称其“有才略,能任事”。但同时代及后世也多有批评,指责其专权跋扈,结党营私,特别是在“夺情起复”事件中违背礼制,引发大规模士人抗议。明代学者王夫之评价其“权倾中外,而士论不与”。这种争议反映了史嵩之作为权相的双面性:既有治国安邦的才能,又有专权弄权的弊端。
史嵩之的历史评价存在较大争议。正面评价认为他是南宋晚期难得的有作为的政治家,具有卓越的军事眼光和政治魄力,其联蒙灭金战略和边防建设为南宋延续国祚作出了重要贡献。《宋史》称其“有才略,能任事”。但同时代及后世也多有批评,指责其专权跋扈,结党营私,特别是在“夺情起复”事件中违背礼制,引发大规模士人抗议。明代学者王夫之评价其“权倾中外,而士论不与”。这种争议反映了史嵩之作为权相的双面性:既有治国安邦的才能,又有专权弄权的弊端。
轶事典故
史嵩之最著名的轶事是“夺情起复”事件。淳祐六年(1246年),史嵩之父亲史弥忠去世,按礼制应辞官守孝三年。但理宗皇帝下诏“夺情起复”,命其继续执政。此举引发以太学生为首的朝野强烈反对,数百名太学生伏阙上书,指责其“贪恋权位,违背礼法”。最终史嵩之被迫罢相,这一事件成为南宋晚期著名的政治风波。另一轶事是其与名将孟珙的关系,两人虽同为主战派,但存在权力矛盾。史嵩之任京湖制置使时,孟珙曾写信批评其“专权太甚”,反映出当时主战派内部的复杂关系。
史嵩之最著名的轶事是“夺情起复”事件。淳祐六年(1246年),史嵩之父亲史弥忠去世,按礼制应辞官守孝三年。但理宗皇帝下诏“夺情起复”,命其继续执政。此举引发以太学生为首的朝野强烈反对,数百名太学生伏阙上书,指责其“贪恋权位,违背礼法”。最终史嵩之被迫罢相,这一事件成为南宋晚期著名的政治风波。另一轶事是其与名将孟珙的关系,两人虽同为主战派,但存在权力矛盾。史嵩之任京湖制置使时,孟珙曾写信批评其“专权太甚”,反映出当时主战派内部的复杂关系。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祖父
史浩
南宋孝宗朝宰相,封越国公
父亲
史弥忠
官至兵部尚书
政治盟友
郑清之
理宗朝宰相,主战派代表人物
部下将领
孟珙
南宋名将,京湖制置副使
政敌
杜范
右丞相,主和派代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