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超

字 · 号 · 唐
晚唐著名高僧 • 佛学大师
0820
出生年份
0905
逝世年份
范阳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恒超(820-905),唐代著名高僧,俗姓冯,范阳(今河北涿州)人。出身书香门第,自幼聪慧好学,十五岁于五台山受戒出家,后专攻经论,尤其精通《弥沙塞律》。长期驻锡棣州(今山东惠民)开元寺,担任主讲法师长达四十余年,讲授经论,度化弟子一千余人,在佛教界享有崇高声誉。晚年朝廷欲赐其紫衣袈裟以示尊崇,恒超却以“誓传经论死,不染利名生”婉拒,体现了其超脱世俗名利的高洁品格。恒超一生致力于佛学研究和传播,其佛学造诣深厚,戒行严谨,为晚唐佛教界的重要代表人物,对佛教律宗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人生经历

幼年时期(820-835年)
出生于范阳书香门第,自幼接受良好教育,博览群书,展现出过人聪慧。家庭文化氛围浓厚,为日后佛学研究打下坚实基础。
出家求学时期(835-850年)
十五岁在五台山出家受戒,开始系统学习佛教经典。游学各地,拜访高僧大德,专攻《弥沙塞律》等经论,佛学造诣日益精深。
主讲开元寺时期(850-905年)
长期驻锡棣州开元寺,担任主讲法师四十余年。每日讲经说法,培养弟子千余人,成为北方地区著名的佛教教育中心。其间婉拒朝廷紫衣赐予,坚守修行本心。
晚年圆寂(905年)
后梁开平二年圆寂,享年八十五岁。临终前仍坚持讲经说法,为弟子们留下宝贵的佛法教诲,完成了一位高僧的圆满修行。

诗人详情

主要影响
恒超对晚唐佛教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他培养的大批弟子成为各地寺院的骨干力量,推动了佛教在北方地区的传播。其拒绝朝廷紫衣的事迹成为佛教史上坚守僧人气节的典范,对后世僧人产生了深远影响。其在律宗方面的研究和实践,为佛教戒律的传承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主要成就
恒超的主要成就在于佛学研究和教育传播。他精通《弥沙塞律》,对律宗理论有深入研究和发展。在棣州开元寺主讲四十余年,培养弟子千余人,极大地推动了山东地区佛教的发展。其佛学造诣深厚,讲经说法深入浅出,深受僧俗两界敬重,成为晚唐佛教界的重要领袖人物。
人物生平
恒超生于唐宪宗元和十五年(820),出身范阳冯氏书香门第。自幼聪颖过人,博览群书,十五岁时毅然出家为僧,在五台山受具足戒。后游学各地,精研佛教经论,特别专攻《弥沙塞律》,成为律宗高僧。长期驻锡棣州开元寺,担任主讲法师四十余年,讲授经论,培养弟子。后梁开平二年(908),朝廷欲赐其紫衣袈裟,恒超婉拒不久后圆寂,享年八十五岁。
历史评价
历史上对恒超的评价极高,《宋高僧传》称赞其“戒行孤高,学问渊博”。同时代文人李潜为其撰写碑铭,颂扬其高尚品格和佛学成就。恒超拒绝紫衣袈裟的典故成为佛教史上著名的美谈,体现了唐代高僧超脱名利、专注修行的精神风貌。
轶事典故
恒超最著名的轶事是拒绝朝廷紫衣袈裟。后梁开平二年,朝廷特赐其紫衣袈裟,这是当时僧人的最高荣誉。但恒超却婉言谢绝,并作偈云:‘誓传经论死,不染利名生。’表明自己只愿专心传播佛法,不愿沾染名利。这一事迹充分展现了其高洁的品格和坚定的修行信念。

代表作品

辞郡守李公恩命

虚著褐衣老,浮杯道不成。誓传经论死,不染利名生。厌树遮山色,怜窗向月明。他时随范蠡,一棹五湖清。
五言律诗 人生感慨 僧道 劝诫 含蓄 咏志抒怀 山色 抒情 旷达 晚唐唯美 月夜 淡雅 游仙隐逸 湖海 荆楚 言志 隐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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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关系

授戒师父
五台山高僧
为其授具足戒的师父
弟子
开元寺众僧
培养弟子千余人
文人朋友
李潜
为其撰写碑铭的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