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振

字鹤泉 · 号秋田 · 清
清代雍正朝状元 • 翰林院修撰 • 实学学者
1700
出生年份
1740
逝世年份
江苏金坛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于振(约1700-1740),字鹤泉,号秋田,江苏金坛人,清代著名学者、官员。雍正元年(1723年)参加癸卯恩科殿试,高中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成为清代科举史上的杰出代表。他出身书香世家,自幼聪慧好学,博览经史,文章典雅。中状元后,于振先后担任河南学政、湖北学政等职,主管地方教育事务。在任期间,他大力推行实学教育,注重选拔有真才实学之士,改革科举积弊,为地方文化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于振为官清廉正直,勤政爱民,深得士林敬重。后官至侍读学士,参与编修史书。其诗文创作颇具功力,著有《清涟文钞》《南楼诗草》等作品,文风典雅流畅,内容充实,反映了清代中期士大夫的学术追求和文化情怀。于振虽英年早逝,但其作为科举状元和实学倡导者的形象,在清代文化史上留下了重要印记。

人生经历

幼年求学时期(约1700-1720年)
于振出生于江苏金坛一个书香门第,自幼聪颖好学,接受传统儒家教育,博览经史子集,打下了坚实的学问基础。少年时期便展现出过人的文学才华,文章典雅,在当地士林中已有声名。
科举及第时期(1721-1723年)
于振参加雍正元年 specially held 癸卯恩科考试,在乡试、会试中连连告捷,最终在殿试中表现出色,被雍正皇帝钦点为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成为清代科举史上的杰出代表,达到科举生涯的巅峰。
仕宦生涯时期(1724-1740年)
中状元后,于振先后担任河南学政、湖北学政等职,主管地方教育事务。在任期间大力推行实学教育,改革科举选拔机制,注重真才实学,为地方文化教育事业做出重要贡献。后升任侍读学士,参与朝廷文史编修工作。

诗人详情

为政举措
于振在地方教育官员任上的为政举措颇具特色。作为学政,他主管一省的教育和科举事务,大力推行实学教育,改革科举考试内容和方法,注重选拔有真才实学之士,而非仅仅看重八股文的格式技巧。他加强书院建设,提高教学质量,聘请知名学者讲学,培养了大量人才。同时,他严格考试纪律,杜绝舞弊现象,保证科举考试的公平公正。这些举措对提高地方教育水平、促进文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体现了他作为科举状元对教育事业的深刻理解和改革意识。
主要成就
于振的主要成就首先体现在科举方面,作为雍正元年恩科状元,代表了清代科举制度的最高荣誉。在教育领域,他担任河南、湖北学政期间,大力推行实学教育,改革科举选拔机制,注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和能力,而非仅仅看重八股文格式。他还积极参与地方书院建设,培养了大量人才。在文学创作方面,于振诗文俱佳,作品收录于《清涟文钞》《南楼诗草》中,文风典雅,内容充实,反映了清代士大夫的学术追求和文化素养。
人物生平
于振生于江苏金坛一个书香门第,自幼接受传统儒家教育,聪颖好学,博览群书。雍正元年(1723年)参加 specially held 癸卯恩科考试,在殿试中表现出色,被雍正皇帝钦点为状元,授翰林院修撰,进入翰林院任职。此后历任河南学政、湖北学政等职,主管地方教育和科举考试事务。在地方学政任上,他积极推行教育改革,注重实学,选拔真才。后升任侍读学士,参与朝廷文史编修工作。约于乾隆五年(1740年)左右去世,享年四十余岁。
历史影响
于振作为清代中期的重要文官和学者,其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作为科举状元,成为读书人成功的典范,激励后世学子;二是在教育领域推行实学理念,对清代中期教育改革产生了积极影响;三是其诗文创作丰富了清代文学宝库。虽然他的政治地位不算特别显赫,但作为一位清正廉洁、重视教育的官员,在清代士林中享有良好声誉,代表了清代科举制度培养出的优秀士大夫形象。
著作与文献
于振的著作主要有《清涟文钞》和《南楼诗草》。《清涟文钞》收录了他的各类文章,包括策论、序跋、书信等,内容涉及经学、史学、文学等多个领域,文笔流畅,见解独到。《南楼诗草》则是他的诗集,收录了各体诗歌作品,风格典雅清新,既有咏史抒怀之作,也有描写山水田园之篇。这些作品不仅展现了于振的文学才华,也反映了清代中期士大夫的思想情怀和文化追求,是研究清代文学和科举文化的重要文献。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父亲
于氏
姓名不详,金坛书香门第家长
业师
多位地方儒师
教授经史和科举之学
翰林院同僚
历任翰林院官员
共同修撰文史
地方官员
河南、湖北等地官员
共同处理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