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1
出生年份
1808
逝世年份
山东即墨
籍贯
清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李毓昌(1771-1808),山东即墨人,清代嘉庆年间著名清官。嘉庆十三年(1808年)中进士,授江苏候补知县。同年江苏淮安一带发生水灾,朝廷拨发赈灾银两,李毓昌被委派至山阳县督查赈灾工作。在查赈过程中,他发现山阳知县王伸汉贪污赈银、虚报灾民户口等严重违法行为。李毓昌秉公执法,详细查核账目,收集证据,坚决拒绝王伸汉的贿赂和威逼利诱。王伸汉恐罪行败露,遂勾结仆人李祥、顾祥等人,在嘉庆十三年十月初十日夜将李毓昌毒杀,伪造自缢现场。后经李毓昌叔父李泰清赴京告状,朝廷派员彻查,真相大白。此案震惊朝野,嘉庆皇帝亲自督办,最终王伸汉等贪官被处决,相关涉案人员受到严惩。李毓昌以生命捍卫了司法公正和官员廉洁,成为清代反腐斗争的象征性人物,其事迹被载入《清史稿》等史籍。
人生经历
早年求学(1771-1807)
李毓昌生于山东即墨一个普通家庭,自幼勤奋好学,熟读经史,注重品德修养。通过科举考试逐步晋升,于嘉庆十三年(1808年)中进士,展现出了出色的学识和道德品质。
为官查赈(1808年)
1808年,李毓昌中进士后授江苏候补知县,同年被派往山阳县督查赈灾工作。到任后深入灾区,认真核查账目,发现知县王伸汉的贪污行为,坚持秉公办理,拒绝贿赂,开始收集证据。
被害殉职(1808年10月)
1808年10月,因李毓昌不肯同流合污,王伸汉恐罪行败露,勾结其仆人在十月初十日夜将李毓昌毒杀,伪造自缢现场,年仅37岁。
昭雪平反(1808-1809)
李毓昌叔父李泰清赴京告状,经朝廷彻查,案件真相大白。嘉庆皇帝亲自督办,严惩贪官王伸汉及相关人员,为李毓昌昭雪平反,追赠知府衔,赐恤银两。
诗人详情
主要影响
李毓昌案件是清代嘉庆年间著名的反腐案例,对当时的官场产生了深远影响。此案震惊朝野,嘉庆皇帝亲自督办,严惩了贪官王伸汉及相关涉案人员,整顿了吏治。案件曝光后,清廷加强了对赈灾款项的监管,完善了查赈机制,减少类似贪污行为的发生。李毓昌的廉洁形象成为后世官员的楷模,其事迹被广泛传颂,影响了清代后期的反腐斗争和廉政建设。
李毓昌案件是清代嘉庆年间著名的反腐案例,对当时的官场产生了深远影响。此案震惊朝野,嘉庆皇帝亲自督办,严惩了贪官王伸汉及相关涉案人员,整顿了吏治。案件曝光后,清廷加强了对赈灾款项的监管,完善了查赈机制,减少类似贪污行为的发生。李毓昌的廉洁形象成为后世官员的楷模,其事迹被广泛传颂,影响了清代后期的反腐斗争和廉政建设。
主要成就
李毓昌的主要成就在于他以生命为代价,揭露了清代官场严重的贪污腐败现象。在查赈过程中,他秉公执法,不畏强权,详细核查账目,收集证据,为后续的案件侦破提供了重要线索。他的殉职直接导致了一起重大贪腐案件的曝光,推动了清代反腐机制的完善。李毓昌的行为彰显了官员的廉洁自律和司法公正,成为清代廉政建设的典范。
李毓昌的主要成就在于他以生命为代价,揭露了清代官场严重的贪污腐败现象。在查赈过程中,他秉公执法,不畏强权,详细核查账目,收集证据,为后续的案件侦破提供了重要线索。他的殉职直接导致了一起重大贪腐案件的曝光,推动了清代反腐机制的完善。李毓昌的行为彰显了官员的廉洁自律和司法公正,成为清代廉政建设的典范。
人物生平
李毓昌生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山东即墨人。自幼勤奋好学,品行端正。嘉庆十三年(1808年)考中进士,授江苏候补知县。同年江苏淮安府山阳县发生水灾,朝廷拨发赈灾银两,李毓昌被委派至山阳县督查赈灾工作。到任后,他深入灾区和衙门,认真核查赈灾款项发放情况,发现知县王伸汉贪污赈银、虚报灾民户口的违法行为。李毓昌坚持原则,拒绝贿赂,详细记录证据。王伸汉恐罪行败露,于嘉庆十三年十月初十日夜勾结李毓昌的仆人李祥、顾祥等人,在茶中下毒将李毓昌杀害,并伪造自缢现场。后经其叔父李泰清坚持告状,朝廷彻查,真相大白,涉案人员受到严惩。
李毓昌生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山东即墨人。自幼勤奋好学,品行端正。嘉庆十三年(1808年)考中进士,授江苏候补知县。同年江苏淮安府山阳县发生水灾,朝廷拨发赈灾银两,李毓昌被委派至山阳县督查赈灾工作。到任后,他深入灾区和衙门,认真核查赈灾款项发放情况,发现知县王伸汉贪污赈银、虚报灾民户口的违法行为。李毓昌坚持原则,拒绝贿赂,详细记录证据。王伸汉恐罪行败露,于嘉庆十三年十月初十日夜勾结李毓昌的仆人李祥、顾祥等人,在茶中下毒将李毓昌杀害,并伪造自缢现场。后经其叔父李泰清坚持告状,朝廷彻查,真相大白,涉案人员受到严惩。
历史评价
历史上对李毓昌的评价高度一致,被誉为'清代第一清官'、'廉政楷模'。《清史稿》记载其'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嘉庆皇帝在案件处理后称赞其'廉洁可风',并追赠其为知府衔,赐恤银两。后世史学家认为李毓昌以生命捍卫了司法公正,是清代反腐斗争中的重要人物。他的事迹成为清代廉政教育的典型案例,被多种史籍和文学作品传颂。
历史上对李毓昌的评价高度一致,被誉为'清代第一清官'、'廉政楷模'。《清史稿》记载其'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嘉庆皇帝在案件处理后称赞其'廉洁可风',并追赠其为知府衔,赐恤银两。后世史学家认为李毓昌以生命捍卫了司法公正,是清代反腐斗争中的重要人物。他的事迹成为清代廉政教育的典型案例,被多种史籍和文学作品传颂。
轶事典故
李毓昌案中有许多令人感慨的细节。据记载,在查赈期间,王伸汉曾试图以重金贿赂李毓昌,被严词拒绝后又说:'君初入仕途,不知官场规矩乎?'李毓昌答:'吾知有国法,不知有规矩。'被害当晚,他在日记中写下'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心。案件侦破过程中,其叔父李泰清坚持告状,甚至'抱尸痛哭,誓雪冤仇',最终引起朝廷重视。这些轶事充分展现了李毓昌的刚正不阿和廉洁自律。
李毓昌案中有许多令人感慨的细节。据记载,在查赈期间,王伸汉曾试图以重金贿赂李毓昌,被严词拒绝后又说:'君初入仕途,不知官场规矩乎?'李毓昌答:'吾知有国法,不知有规矩。'被害当晚,他在日记中写下'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心。案件侦破过程中,其叔父李泰清坚持告状,甚至'抱尸痛哭,誓雪冤仇',最终引起朝廷重视。这些轶事充分展现了李毓昌的刚正不阿和廉洁自律。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叔父
李泰清
叔父,坚持为李毓昌申冤告状的关键人物
贪官
王伸汉
山阳知县,贪污赈银,杀害李毓昌的主谋
仆人
李祥
李毓昌仆人,被王伸汉收买参与谋杀
仆人
顾祥
李毓昌仆人,被王伸汉收买参与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