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梓

字 · 号 · 清
晚清务实官员 • 抗英殉国烈士
1807
出生年份
1860
逝世年份
江苏溧阳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缪梓(1807-1860),江苏溧阳人,晚清官员、学者。道光八年(1828年)中举,后长期在浙江任职,历任宁波知府、杭州知府、浙江按察使等职,官至二品。缪梓为官务实,崇尚经世致用之学,在任期间重视水利工程,兴修海塘,治理水患;关注教育,培养人才。他为人正直清廉,勤于政事,深得民心。咸丰十年(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联军进攻杭州,时任浙江按察使的缪梓积极组织防御,亲临前线指挥,与敌军激战。最终因寡不敌众,城破殉国,实践了其“守土有责”的誓言。缪梓的殉难在当时产生了很大影响,被视为忠臣义士的典范。其著述多散佚,但其事迹在方志和清人笔记中多有记载。

人生经历

早年求学与入仕(1807-1828年)
缪梓于嘉庆十二年(1807年)出生于江苏溧阳。自幼接受传统儒家教育,攻读经史,为科举入仕做准备。经过刻苦学习,于道光八年(1828年)参加乡试,考中举人,获得了步入仕途的资格。
地方任职与历练(1828年-1850年代)
中举后,缪梓被选派到浙江,开始了长达数十年的地方官生涯。他先后在宣平、缙云、奉化、鄞县等县担任知县,积累了丰富的基层治理经验。因其政绩突出,后升任宁波知府、杭州知府等要职。在此期间,他务实勤政,兴修水利,重视文教,赢得了良好的官声。
擢升按察使与守土抗敌(1850年代末-1860年)
因在地方任上的卓越表现,缪梓被擢升为浙江按察使,掌管一省司法刑名,成为省级大员。咸丰十年(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战火波及南方,英法联军进攻杭州。作为省内高级官员,缪梓毅然担负起守城重任,组织军民进行抵抗。
壮烈殉国(1860年)
在杭州保卫战中,缪梓亲临前线指挥,与装备精良的英法联军展开激战。终因实力悬殊,杭州城被攻破。在城陷之际,缪梓拒绝撤退,坚持战斗,最终壮烈殉国,实践了其“守土有责”的誓言,以生命诠释了忠贞与气节。

诗人详情

主要影响
缪梓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其气节和精神层面。他的殉国行为在当时震动朝野,为衰颓的晚清官场树立了一个忠勇廉直的榜样,极大地鼓舞了军民的抗敌士气。他被清廷追赠官职并予褒奖,其事迹被载入《清史稿·忠义传》及地方志中,成为后世歌颂的忠烈典范。作为一位务实官员,他在浙江任上兴修水利等政绩,也为当地民生做出了切实贡献,留下了良好的官声。
主要成就
缪梓的主要成就体现在为政和地方治理方面。首先,他在浙江多地任职时,高度重视水利工程,特别是主持修建和加固海塘,以抵御潮灾,保护农田和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这体现了其经世致用的实学思想。其次,他注重教育,在地方上兴学重教,培养人才。此外,作为按察使,他秉公执法,清理积案,努力维护司法公正。而其人生最突出的成就,则是在国家危难之际,以文官之身挺身而出,指挥抗敌,最终为国捐躯,展现了强烈的责任感和英勇无畏的气概。
人物生平
缪梓生于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江苏溧阳人。道光八年(1828年)考中举人,由此步入仕途,长期在浙江省内任职。他先后担任过宣平、缙云、奉化、鄞县等地知县,后升任宁波知府、杭州知府,最终官至浙江按察使(掌管一省司法、刑狱),为官三十余载。缪梓为官务实干练,关心民瘼,尤其注重水利建设等实际事务。咸丰十年(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战火延烧至南方,英法联军进攻杭州。时任按察使的缪梓毅然承担起守城重任,组织军民抵抗。在激烈的战斗中,他身先士卒,最终于城破之际壮烈殉国,时年约五十三岁。
历史评价
历史上对缪梓的评价高度一致,集中颂扬其忠烈与勤政。《清史稿》将其列入“忠义传”,称其“守城殉难,大节凛然”。同时代的文献和后世研究者均认为,缪梓是晚清难得的一位务实、清廉、勇于任事且富有牺牲精神的高级官员。在鸦片战争那段屈辱的历史中,他的抵抗和殉国闪耀着民族气节的光芒,与那些妥协投降的官员形成鲜明对比。他不仅是一位能吏,更是一位忠臣和烈士。
轶事典故
关于缪梓的轶事,多与其耿直性格和临终壮举相关。一则记载其任按察使时,执法不阿,不畏权贵。另一则广为流传的轶事发生在杭州城破之时:面对来势汹汹的英法联军,部分官员主张议和或撤退,但缪梓坚决表示“守土有责,义无可逃”,誓与杭州城共存亡。他亲自登城督战,激励士卒,最终血战殉国。其临终前的言行,充分体现了古代士大夫“文死谏,武死战”的责任观和崇高的气节,成为后世传颂的佳话。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籍贯家族
江苏溧阳缪氏
其具体直系亲属名讳于常见史料中记载不详,但其家族应为当地士绅阶层
科举座师
道光朝科举考官
按其举人身份,其受业于当时的主考官及学政等官员
同僚与上司
浙江巡抚及其他省级官员
缪梓在浙江为官三十余年,与历任巡抚、布政使等同朝为官,共事甚多
下属官员
浙江各府州县官员
作为知府和按察使,缪梓麾下有众多下属州县官员和衙署属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