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
出生年份
1874
逝世年份
安徽黟县
籍贯
清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程鸿诏(1821-1874),字伯旉,号有恒心翁,安徽黟县人。晚清著名学者、散文家、官员。咸丰元年(1851年)中举,后授内阁中书,历任山东馆陶、冠县等地知县,升直隶州知州。程鸿诏学术根底深厚,为晚清桐城派古文的重要继承者,其文恪守桐城义法,风格醇正典雅,内容注重经世致用。他尤精于三礼之学,对《夏小正》有深入研究,著有《夏小正集说》。在山东为官期间,他勤于政事,体恤民情,重视地方文教事业,曾参与纂修《山东通志》,为保存地方文献作出重要贡献。其主要著作《有恒心斋集》收录诗文、笔记、经说等,展现其广博的学识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程鸿诏的学术文章和为官政绩在晚清士林中享有较高声誉,是桐城派后期承前启后的关键人物之一。
人生经历
少年求学时期(1821-1840)
程鸿诏出生于安徽黟县书香世家,自幼接受传统儒家教育,熟读经史子集。在家庭熏陶下,对桐城派古文产生浓厚兴趣,打下扎实的文学和学术基础。
科举入仕时期(1841-1851)
青年时期潜心举业,广泛涉猎经学典籍,文章得到当地学者好评。咸丰元年(1851年)参加乡试中举,获得功名,为日后仕途奠定基础。
京师任职时期(1852-1858)
中举后授内阁中书,在京任职期间接触中央政务,与京师学者文人交流切磋,学术视野得到拓展,文名逐渐显扬。
山东为官时期(1859-1870)
外放山东任知县、知州等职,勤政爱民,重视文教,政绩显著。公务之余坚持学术研究,开始撰写《有恒心斋集》等著作。
晚年著述时期(1871-1874)
卸任后专心著述,整理生平文稿,完成《夏小正集说》等经学著作。与各地学者书信往来,探讨学术,直至1874年逝世。
诗人详情
为政举措
程鸿诏在山东任职期间,推行了一系列惠民政策。他重视农业生产,鼓励垦荒,兴修水利,提高粮食产量。在司法方面,力求公正断案,平反冤狱,减轻百姓讼累。教育上,捐俸修缮学宫,资助贫寒学子,推动地方文教发展。他还注重整顿吏治,惩治贪腐,提高行政效率。面对晚清动荡的社会环境,他采取保境安民措施,维护地方稳定。这些举措体现了传统儒家官员“为政以德”的治理理念。
程鸿诏在山东任职期间,推行了一系列惠民政策。他重视农业生产,鼓励垦荒,兴修水利,提高粮食产量。在司法方面,力求公正断案,平反冤狱,减轻百姓讼累。教育上,捐俸修缮学宫,资助贫寒学子,推动地方文教发展。他还注重整顿吏治,惩治贪腐,提高行政效率。面对晚清动荡的社会环境,他采取保境安民措施,维护地方稳定。这些举措体现了传统儒家官员“为政以德”的治理理念。
主要影响
程鸿诏作为桐城派后期代表人物,在晚清文坛具有重要影响。他继承和发展了桐城派文论,强调文章要“有物有序”,既重内容实质,又讲形式规范,这一主张对当时文风起到了匡正作用。他的经学研究,特别是对《夏小正》的注解,为后世研究古代历法礼制提供了重要参考。在地方治理方面,他在山东的为政实践体现了儒家仁政思想,成为晚清地方官员的典范。其学术文章对同光时期的士林学风产生了积极影响。
程鸿诏作为桐城派后期代表人物,在晚清文坛具有重要影响。他继承和发展了桐城派文论,强调文章要“有物有序”,既重内容实质,又讲形式规范,这一主张对当时文风起到了匡正作用。他的经学研究,特别是对《夏小正》的注解,为后世研究古代历法礼制提供了重要参考。在地方治理方面,他在山东的为政实践体现了儒家仁政思想,成为晚清地方官员的典范。其学术文章对同光时期的士林学风产生了积极影响。
主要成就
程鸿诏的主要成就体现在文学和学术领域。文学方面,他是桐城派后期重要作家,文章恪守方苞、姚鼐开创的义法理论,风格醇雅清正,代表作《有恒心斋文集》被列为桐城派后期经典。学术方面,他精研经学,尤长于礼学,所著《夏小正集说》对这部古代月令文献进行了系统整理和注解,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此外,他在方志学方面也有贡献,参与纂修《山东通志》,为保存地方历史文化做出了努力。
程鸿诏的主要成就体现在文学和学术领域。文学方面,他是桐城派后期重要作家,文章恪守方苞、姚鼐开创的义法理论,风格醇雅清正,代表作《有恒心斋文集》被列为桐城派后期经典。学术方面,他精研经学,尤长于礼学,所著《夏小正集说》对这部古代月令文献进行了系统整理和注解,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此外,他在方志学方面也有贡献,参与纂修《山东通志》,为保存地方历史文化做出了努力。
人物生平
程鸿诏生于清道光元年(1821年),安徽黟县一个书香门第。幼承家学,博览群书,打下坚实国学基础。咸丰元年(1851年)中举,步入仕途,初授内阁中书。后外放山东,历任馆陶、冠县知县,因政绩卓著升直隶州知州。在山东任职期间,他勤政爱民,重视教育,整顿吏治,深受当地百姓爱戴。公务之余潜心学术,与当时学者交流密切。晚年致力于著述立说,同治十三年(1874年)逝世,享年五十三岁。其一生体现了传统士大夫“学而优则仕”的理想追求。
程鸿诏生于清道光元年(1821年),安徽黟县一个书香门第。幼承家学,博览群书,打下坚实国学基础。咸丰元年(1851年)中举,步入仕途,初授内阁中书。后外放山东,历任馆陶、冠县知县,因政绩卓著升直隶州知州。在山东任职期间,他勤政爱民,重视教育,整顿吏治,深受当地百姓爱戴。公务之余潜心学术,与当时学者交流密切。晚年致力于著述立说,同治十三年(1874年)逝世,享年五十三岁。其一生体现了传统士大夫“学而优则仕”的理想追求。
历史评价
清代文献中对程鸿诏多有好评。《清史列传》称其“学有本原,文有法度”。同时代学者称赞他“治经实事求是,为文谨守桐城家法”。近代学者认为他是“桐城派最后的光辉”,其文章“清正醇雅,不失先正典型”。在官声方面,被誉为“清廉勤政,儒吏风范”。程鸿诏的学术成就虽然不如戴震、阮元等大家显赫,但作为桐城派后期中坚力量,他在传承学术文脉方面的贡献值得肯定。
清代文献中对程鸿诏多有好评。《清史列传》称其“学有本原,文有法度”。同时代学者称赞他“治经实事求是,为文谨守桐城家法”。近代学者认为他是“桐城派最后的光辉”,其文章“清正醇雅,不失先正典型”。在官声方面,被誉为“清廉勤政,儒吏风范”。程鸿诏的学术成就虽然不如戴震、阮元等大家显赫,但作为桐城派后期中坚力量,他在传承学术文脉方面的贡献值得肯定。
著作与文献
程鸿诏著作丰富,主要有《有恒心斋文集》十一卷、《有恒心斋诗集》二卷、《有恒心斋词集》一卷、《有恒心斋尺牍》二卷,这些作品全面反映了他的文学成就和学术思想。经学著作《夏小正集说》四卷是其学术代表作,系统收集历代注解并加以考辨。此外还有《有恒心斋笔记》、《有恒心斋经说》等学术札记。这些著作大多被收入《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部分版本现存于国家图书馆和各大高校图书馆。
程鸿诏著作丰富,主要有《有恒心斋文集》十一卷、《有恒心斋诗集》二卷、《有恒心斋词集》一卷、《有恒心斋尺牍》二卷,这些作品全面反映了他的文学成就和学术思想。经学著作《夏小正集说》四卷是其学术代表作,系统收集历代注解并加以考辨。此外还有《有恒心斋笔记》、《有恒心斋经说》等学术札记。这些著作大多被收入《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部分版本现存于国家图书馆和各大高校图书馆。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学术影响
方苞、姚鼐
桐城派祖师,文学思想影响
同僚学者
山东学政
共同推动文教事业
文友
同期桐城派文人
学术交流与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