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崶

字桂舲 · 号 · 清
清代乾嘉时期名臣 • 理财专家 • 刑部能吏
1758
出生年份
1834
逝世年份
江苏元和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韩崶(1758-1834),字桂舲,江苏元和人,清代乾嘉时期著名大臣。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拔贡生,初授刑部七品小京官,从此开启了他的仕途生涯。韩崶以精明干练、善于处理复杂政务而著称,尤其擅长财政管理和刑名事务。在刑部任职期间,他大力整顿积压案件,清理冤狱,完善司法程序,被同僚誉为“刑部能吏”。嘉庆年间,韩崶先后担任广东巡抚、刑部侍郎等要职。在广东任内,他整顿盐政、漕运,兴修水利,发展民生,政绩显著。道光即位后,韩崶晋升刑部尚书,成为朝廷重臣。他为官五十余年,始终秉持清廉正直的原则,处事公正稳妥,深得三代皇帝信任。韩崶不仅在政务上卓有建树,在学术上也有一定造诣,著有《还读斋诗稿》等作品。他于道光十四年(1834年)去世,谥号“恭勤”,体现了朝廷对其勤政爱民一生的高度认可。

人生经历

青年时期(1758-1777)
韩崶出生于江苏元和的一个书香门第,自幼接受传统儒家教育,博览群书,尤其对经世致用之学有浓厚兴趣。少年时期就展现出过人的才智和严谨的思维特点。
入仕初期(1777-1796)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以拔贡生身份入仕,初任刑部七品小京官。在刑部任职期间,他刻苦钻研法律条文,熟练处理各类案件,很快显示出非凡的司法才能,得到上司的赏识和提拔。
地方任职(1796-1819)
嘉庆年间,韩崶外放地方,先后担任广东惠潮嘉道、按察使、布政使,最终升任广东巡抚。在广东任职十余年间,他大力整顿吏治,改革盐政漕运,兴修水利,发展民生,政绩卓著。
中央任职(1819-1834)
嘉庆二十四年召回京师任刑部侍郎,道光即位后晋升刑部尚书。作为司法领域的最高长官,他继续推进司法改革,整顿积案,完善制度,为清代司法体系的完善做出重要贡献。

诗人详情

为政举措
韩崶的为政举措主要体现在:司法方面建立案件限期办理制度,减少积压;财政方面改革广东盐政,实行官督商销,增加税收的同时打击走私;漕运方面整顿运输环节,减少损耗和腐败;水利方面修建防洪堤坝和灌溉渠道,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他还重视教育,在各地兴办书院,培养人才。这些举措都体现了他务实、高效、为民的施政风格。
主要成就
韩崶的主要成就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司法改革,在刑部任职期间大力整顿积案,完善司法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冤假错案;二是财政管理,在广东任职期间改革盐政,整顿漕运,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减轻百姓负担;三是民生建设,重视水利工程,在广东兴修多项水利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他还注重人才培养,提拔了许多有才能的年轻官员。
人物生平
韩崶生于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江苏元和人。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以拔贡生身份入仕,初任刑部七品小京官。凭借出色的办事能力,很快得到上司赏识,历任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等职。嘉庆年间,韩崶外放为地方官,先后担任广东惠潮嘉道、广东按察使、广东布政使,最终升任广东巡抚。在广东任职期间,他大力整顿吏治,改革盐政,疏通漕运,兴修水利,深受百姓爱戴。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召回京师,任刑部侍郎。道光即位后,韩崶晋升刑部尚书,成为朝廷司法领域的最高长官。他为官五十余年,历经三朝,始终勤勉尽责,道光十四年(1834年)去世,享年七十六岁。
历史评价
清代官方对韩崶给予高度评价,《清史稿》称其“明习法律,持躬清慎”。同时代学者评价他“精核庶务,尤长于理财”。后世历史学家认为韩崶是乾嘉时期能吏的代表人物,他不仅精通刑名钱谷等实务,更重要的是为官清廉,体恤民情,在整顿积弊、改革政务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的施政理念和实践对后来的官员产生了积极影响。
轶事典故
据记载,韩崶在广东巡抚任上时,曾微服私访了解民情。有一次他到地方视察,不通知当地官员,直接到田间地头与农民交谈,了解赋税负担和生活中的困难。回到衙门后,他立即召集相关官员,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制定改革措施。这件事体现了他深入实际、关心民瘼的工作作风,成为后世传颂的佳话。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业师
不详
教授经史和实务知识
同僚
董诰
乾隆嘉庆朝重臣,曾共同处理政务
同僚
曹振镛
嘉庆道光朝宰相,曾共同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