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丕煜

字 · 号 · 清
清代凤山县令 • 台湾地方官员 • 方志编纂者
出生年份
逝世年份
直隶省保定府清苑县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李丕煜,清代直隶省保定府清苑县人,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出任台湾凤山县知县。作为地方官员,他勤政爱民,重视民生建设与文化教育。在任期间最大的贡献是主持编纂了《凤山县志》,这是凤山县第一部系统的地方志书,详细记载了当地的地理环境、物产资源、风俗民情、行政建制等,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李丕煜治理凤山期间,注重实际,不尚空言,以『为政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为座右铭,切实推动地方发展。他还积极兴修水利,促进农业生产,改善百姓生活。虽然其具体生卒年不详,但通过《凤山县志》的编纂,他的名字与台湾地方历史紧密相连,成为清代治理台湾的地方良吏代表之一,为后世研究台湾历史提供了宝贵资料。

人生经历

早年时期(时间不详)
李丕煜出生于直隶清苑县,具体年份不详。通过科举或捐纳等途径进入仕途,积累了一定的行政经验。
凤山知县任期(1719年-1720年后)
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出任台湾凤山县知县。到任后立即投入地方治理,视察民情,并决定编纂地方志以系统记录县情。组织人员采集资料,亲自督办,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完成《凤山县志》的编纂与刊刻。在任期间还注重民生工程,如水利设施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晚年及身后(时间不详)
李丕煜在凤山县任满后的去向史料记载缺乏,但其主编的《凤山县志》流传后世,成为他的主要历史印记。

诗人详情

主要影响
李丕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文化传承与历史记载方面。他主持编纂的《凤山县志》是台湾早期方志的代表作之一,不仅系统保存了康熙年间凤山县的自然与人文资料,而且为后世修志提供了范本,影响了台湾地方志的发展。通过志书,凤山县的历史沿革、风土人情得以传承,为历史学、地理学、民俗学等研究提供了重要依据。作为地方官,他的治理实践也反映了清代对台湾的经略政策,是清代台湾开发史的组成部分。
主要成就
李丕煜的主要成就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主持编纂《凤山县志》,这是台湾地方志中的重要文献,全书共十卷,内容涵盖星野、舆地、规制、祀典、秩官、武备、赋役、风土、人物、艺文等,体系完备,资料翔实,为研究清代台湾南部历史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二是作为地方官,他勤政爱民,注重实际,兴利除弊,推动凤山县的开发与建设,如兴修水利工程,促进农业生产,改善百姓生活,体现了清代地方良吏的务实作风。
人物生平
李丕煜的生平记载相对简略,已知他为直隶清苑县人。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被任命为台湾凤山县知县,赴任后积极治理地方。在任期间,他注重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凤山县情,主持编纂了《凤山县志》,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完成。该志书是凤山县第一部地方志,系统全面,为后世留下了珍贵的历史资料。除此之外,他还致力于民生改善,兴修水利,发展农业,促进地方经济。任满后去向不详,但其在凤山的政绩和编志贡献被后人铭记。
历史评价
历史对李丕煜的评价主要基于其编志贡献和治理业绩。清代文献中,他被视为勤政、务实的地方官员,《凤山县志》的序言中称赞其“留心吏治,注重文献”。后世学者在研究台湾历史时,普遍肯定《凤山县志》的史料价值,认为李丕煜为保存台湾地方文化做出了重要贡献。现代研究中,他常被作为清代台湾地方官的代表人物之一,其编志工作被视为文化建设的典范。
著作与文献
李丕煜的代表著作是《凤山县志》,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刻本,共十卷。该志书内容 comprehensive,包括舆地志(疆域、山川、气候等)、规制志(城池、衙署、学校等)、赋役志(田赋、税务等)、风土志(风俗、物产、番俗等)、艺文志(诗文、碑记等),是研究清代台湾南部不可或缺的文献。志前有李丕煜序言,阐述编志初衷与过程。原刻本现存于两岸图书馆及研究机构,亦有现代点校本出版。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志书编纂合作者
陈文达
《凤山县志》编纂者之一,负责具体撰写工作
上级官员
未知
福建巡抚及台湾道官员,为其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