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章

字桂舲 · 号 · 清
清代中期名臣 • 理财专家 • 刑部尚书法家
1758
出生年份
1834
逝世年份
江苏元和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韩崶(1758-1834),字桂舲,江苏元和人,清代中期著名大臣、书法家。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以拔贡生入仕,授刑部七品小京官,开启长达四十余年的刑部生涯。历经乾隆、嘉庆、道光三朝,官至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衔。韩崶以精通律例、明察秋毫著称,在刑部期间平反大量冤狱,完善司法程序,被誉为“刑部专家”。任江苏巡抚期间,大力整顿漕运和盐政,改革积弊,展现卓越的理财能力,为清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做出重要贡献。在鸦片战争前的禁烟运动中,韩崶主张严禁鸦片,体现其爱国立场。书法艺术成就突出,尤工楷书,字体端庄秀劲,被收入《皇清书史》等典籍。作为乾嘉道三朝老臣,韩崶以清廉正直、勤政爱民著称,是清代中期实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其司法和财政改革思想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

人生经历

少年时期(1758-1777)
出生于江苏元和书香门第,自幼聪颖好学,熟读经史子集,尤其对律法和经济感兴趣。乾隆四十二年(1777)通过拔贡考试,展现出色才华,被选送入京。
刑部历练时期(1777-1813)
初授刑部七品小京官,开始长达三十六年的刑部生涯。从基层做起,精通律例,逐步晋升为主事、员外郎、郎中。期间平反多起冤狱,完善司法程序,成为刑部专家。
封疆大吏时期(1813-1824)
嘉庆十八年出任江苏巡抚,主管富庶的江南地区。大力整顿漕运,实行漕粮折色改革;治理两淮盐政,增加财政收入;兴修水利,赈济灾民,政绩卓著。
尚书致仕时期(1824-1834)
道光四年升任刑部尚书,成为最高司法长官。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刑部制度。晚年以太子少保衔致仕,回乡后仍关心地方事务,道光十四年逝世。

诗人详情

主要影响
韩崶的司法实践对清代中后期刑部工作产生深远影响,他建立的案卷管理方法和审判流程被作为范例推广。在财政领域的改革,特别是漕运和盐政的整顿,为清政府提供了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其理财理念被后来者借鉴。作为实学代表人物,韩崶强调经世致用,对乾嘉学派的务实学风有推动作用。他的书法艺术成就也被载入清代艺术史。
主要成就
韩崶的主要成就体现在司法和财政两大领域。在司法方面,他在刑部任职四十余年,精通大清律例,平反众多冤假错案,完善司法审判程序,建立规范的案卷管理制度,被誉为清代中期最杰出的司法官员之一。在财政方面,任江苏巡抚期间,针对漕运积弊实行“漕粮折色”改革,减轻百姓负担;整顿两淮盐政,打击走私,增加财政收入。此外,他还是著名书法家,楷书工整劲秀,有《韩崶法书》传世。
人物生平
韩崶生于乾隆二十三年(1758),江苏元和(今苏州)人。少年聪颖,乾隆四十二年(1777)以拔贡生入仕,初授刑部七品小京官。在刑部兢兢业业四十余年,从基层官员逐步晋升,历任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嘉庆年间擢升通政使司副使、光禄寺卿、刑部侍郎。嘉庆十八年(1813)出任江苏巡抚,任内整顿漕运、改革盐政,政绩卓著。道光四年(1824)升任刑部尚书,成为司法最高长官。晚年以太子少保致仕,道光十四年(1834)逝世,享年77岁。
历史评价
《清史稿》评价韩崶“在刑部久,熟于律例,遇事明察”;清代文献多称赞他“清廉勤政,爱民如子”。同时代官员称赞他“精于理财,善于治狱”。近代史学家认为韩崶是清代中期最有能力的实务型官员之一,其司法和财政改革体现了经世致用的实学精神。不过也有评论指出,作为传统官僚,他的改革未能从根本上改变清代制度的深层矛盾。
著作与文献
韩崶著有《还读斋诗稿》传世,但其主要成就体现在实务工作中。他的司法案例和财政奏疏被收录在《清实录》《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等官方文献中。《清史稿》有传,详细记载其生平事迹。书法作品被收入《皇清书史》《飞鸿堂印谱》等艺术典籍。地方志如《苏州府志》也有对其事迹的记载。
轶事典故
据记载,韩崶在刑部时曾深夜阅卷,发现一桩冤案,立即调取原始卷宗重审,最终为蒙冤者平反。任江苏巡抚时,遇漕运纠纷,他亲自到码头调研,与漕工对话,制定出合理的改革方案。晚年致仕回乡后,仍为地方兴修水利出谋划策,深受乡民爱戴。还有一个著名典故:某权贵欲通过他干预司法,韩崶正色道:“刑部非私门也!”坚决拒绝。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座师
纪昀
乾隆朝大学士,韩崶拔贡考试主考官
同僚
董诰
乾隆嘉庆朝大学士,同朝为官
同僚
曹振镛
道光朝首辅,共同处理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