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应泰

字 · 号 · 清
清代循吏良臣 • 勤政爱民的地方官员
出生年份
逝世年份
浙江归安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费应泰,字不详,浙江归安(今属湖州)人,清代康熙年间著名地方官员。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登进士第,初授四川什邡知县,后升任山西大同知府。作为清代循吏的代表,费应泰在地方治理方面政绩卓著。在什邡任内,他体恤民情,大力整顿吏治,减轻赋税徭役,鼓励农耕,兴修水利工程,解决了当地长期的水患问题。同时重视文教,修缮学宫,培养士子,使当地文风蔚起。因其清廉自守、勤政爱民,深受百姓爱戴,当地民众尊称其为‘费公’。在大同知府任上,他继续推行善政,处理积案,安抚百姓,维护地方稳定。费应泰的治理理念和实践体现了清代实学思想的影响,注重经世致用,关注民生疾苦。其事迹被载入《四川通志》《大同府志》等地方史志,成为清代地方官员的典范,展现了传统儒家‘仁政’思想在地方治理中的具体实践。

人生经历

早年求学(约1650-1682)
费应泰早年在家乡浙江归安求学,接受传统儒家教育,刻苦攻读经史子集。在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参加科举考试,中进士,为进入仕途奠定基础。
什邡知县任内(1682年后)
中进士后授四川什邡知县,在此任上大力推行改革,兴修水利,减轻赋役,振兴文教,政绩卓著,深受百姓爱戴,成为其仕途中最突出的时期。
大同知府时期(升任后)
因在什邡政绩优异,升任山西大同知府。在边境重镇继续推行善政,处理积案,安抚百姓,维护地方稳定,进一步展现其治理才能。

诗人详情

为政举措
费应泰的为政举措主要体现在:经济上,推行轻徭薄赋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吏治上,严格约束胥吏,杜绝贪腐扰民;简化政务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文教上,重视教育投入,修缮学宫,资助贫寒学子;推行教化,改善民风。司法上,公正断案,清理积压案件;注重调解,化解民间纠纷。这些举措全面提升了治理水平。
主要影响
费应泰作为清代循吏的代表,其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地方官员树立了勤政爱民、务实干政的榜样,其治理模式被后世官员效仿;二是通过具体政绩改善了任职地区百姓的生活状况,促进了当地经济文化发展;三是其事迹被载入方志,成为研究清代地方治理和吏治建设的重要案例,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主要成就
费应泰的主要成就在于地方治理方面的卓越政绩。在四川什邡知县任内,他成功整治水利系统,修建堰塘渠道,解决长期困扰农业生产的旱涝问题;减轻赋税负担,推行公平税赋政策;大力发展教育,修缮县学,培养人才,使什邡文风大振。在大同知府任上,他妥善处理民族关系,维护边境稳定,清理积压案件,整顿吏治,使大同地区政通人和。其治理成果成为清代地方官的典范。
人物生平
费应泰生于明末清初,具体生卒年不详。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中进士,开启仕途。初任四川什邡知县,在任期间勤政爱民,深入民间了解疾苦,大力推行改革。因政绩显著,后升任山西大同知府。在大同任上,他继续秉持清廉勤政的作风,处理政务公正严明,深受士民敬重。其具体晚年事迹记载不详,但作为清代循吏的代表,其生平事迹多见于地方志书记载。
历史评价
历史上对费应泰的评价高度一致,均称赞其为官清廉、勤政爱民。《四川通志》称其‘治什邡有善政,民德之’;《大同府志》记载其‘居官清慎,惠政及民’。清代学者评价其为‘循吏之典范’,体现了儒家‘仁政爱民’的理想官德。近代史学家认为费应泰代表了清代中期地方官员中务实能干、关心民瘼的优秀群体,其治理实践具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
轶事典故
据地方志记载,费应泰在什邡任职期间,曾遇到严重旱灾,他亲自带领百姓勘察水源,主持修建水利工程。工程进行中遇到资金短缺,他捐出自己俸禄补充工程款,最终成功解决灌溉问题,当地百姓感其恩德,将新建水渠称为‘费公渠’。另传他在审理案件时明察秋毫,曾巧妙破解一桩疑难案件,被百姓称为‘费青天’。这些轶事在当地民间长期流传。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科举座师
康熙二十一年主考官
科举考试主考官
同榜进士
康熙二十一年同科进士
同期中进士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