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勷

字亮采 · 号 · 清
清代山西籍官员 • 蔚州名士
出生年份
逝世年份
山西蔚州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魏勷,字亮采,山西蔚州人,清代康熙年间官员、学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中举人,初授湖北枣阳知县,后升任云南永昌府同知。为官期间以清廉著称,勤于政事,体恤民情,在各地任内均有所建树。在枣阳任知县时,重视教育,兴办学校;在永昌府任同知时,处理民族事务得当,促进当地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魏勷不仅是一位能吏,还是一位学者,尤其关注地方文献的收集与整理。晚年致仕归乡后,致力于蔚州地方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参与编修方志,整理乡贤著作,为保存地方历史文化做出了重要贡献。其生平事迹见载于《蔚州志》等地方史志中,是清代山西地方官员中的杰出代表。

人生经历

早年求学(约1650-1684)
魏勷出生于山西蔚州一个书香门第,自幼接受传统儒家教育,刻苦攻读经史子集。在家庭熏陶下,他不仅掌握了科举考试所需的经典知识,还培养了关心民瘼、经世致用的思想。经过多年寒窗苦读,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考中举人,为进入仕途奠定了基础。
枣阳知县任期(1684年后)
中举后,魏勷被任命为湖北枣阳知县。到任后,他立即深入民间了解情况,发现当地水利失修,农业生产受到影响。于是组织民众兴修水利,改善灌溉条件;同时重视文教,整修学宫,鼓励读书;还精简讼狱,减轻百姓负担。这些措施使枣阳民生得到改善,魏勷也因此获得良好官声。
永昌府同知任期(1690年后)
因在枣阳政绩突出,魏勷被提升为云南永昌府同知。永昌地处西南边疆,民族成分复杂,政务繁忙。到任后,他妥善处理民族关系,尊重当地习俗,促进各族和谐共处;同时加强边防,维护地方安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在任期间,永昌府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
晚年归乡(1700年后)
致仕后,魏勷回到家乡蔚州,将余生投入到地方文化建设中。他广泛收集蔚州历史文献,整理先贤著作,参与编修《蔚州志》,为保存地方文化遗产不遗余力。同时还关心地方教育,资助贫困学子,为家乡文教事业的发展继续发挥余热。

诗人详情

主要影响
魏勷作为清代地方官员的典型代表,其勤政爱民、重视文教的为政理念对后世地方官员产生了示范作用。他在蔚州的文化建设工作,使许多珍贵的地方文献得以保存,为后世研究蔚州历史提供了重要资料。其处理民族事务的经验也为清代边疆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魏勷的事迹被载入地方志书,成为蔚州历史名人之一,对当地文化认同和地方自豪感的形成具有积极影响。
主要成就
魏勷的主要成就体现在地方治理和文化建设两个方面。在地方任职期间,他推行一系列惠民政策:在枣阳兴修水利工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在永昌妥善处理民族关系,维护边疆稳定。作为学者,他致力于收集整理蔚州地方文献,参与编修《蔚州志》,保存了大量地方历史文化资料。他还重视教育,在各地任职时都大力兴办学校,培养人才,对当地文教事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人物生平
魏勷生于明末清初的山西蔚州,具体生卒年不详。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考中举人,从此步入仕途。初任湖北枣阳知县,在任期间勤政爱民,重视文教,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深受当地百姓拥戴。后因政绩卓著,升任云南永昌府同知。永昌府地处边疆,民族众多,事务繁杂,魏勷妥善处理各项政务,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地方稳定。晚年致仕归乡,致力于地方文化建设,整理文献,编修方志,为蔚州的文化事业贡献良多。
历史评价
清代《蔚州志》评价魏勷“廉明勤慎,有惠政”,称赞其为官清廉,明察秋毫,勤于政务,谨慎处事,在各地任职都留下了良好的政声。后世地方史研究者认为,魏勷是清代山西籍官员中比较典型的代表,体现了清代中期地方官员的为政特点:既注重实务,又关心文教;既能处理日常政务,又善于应对复杂的地方情况。他虽然官阶不高,但在地方治理和文化建设方面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著作与文献
魏勷本人著作不多,主要精力放在整理地方文献上。他参与编修的《蔚州志》是研究当地历史的重要资料。此外,他还收集整理了大量蔚州先贤的著作和诗文,为保存地方文化遗产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各地任职期间,他撰写了一些政务文书和地方建设方面的文献,但大多散佚,只有少量内容被地方志书引用记载。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父亲
魏氏先人
蔚州书香门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