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履恒

字元素 · 号坦庵 · 清
清代官员诗人 • 新安理学传人
1650
出生年份
1719
逝世年份
河南新安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吕履恒(1650-1719),字元素,号坦庵,河南新安人,清代康熙年间著名官员、诗人、戏曲家。出身书香门第,为明末理学名臣吕维祺之孙,家学渊源深厚。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中进士,历任知县、知府等职,官至户部侍郎,为官清廉正直,勤政爱民。在文学创作上成就显著,其诗宗法盛唐,格调高古雄浑,著有《梦月岩诗集》二十卷,被收入《四库全书》。戏曲创作有《洛神庙传奇》,文辞优美,情节动人,是清初杂剧的重要作品。吕履恒继承和发展了新安吕氏的理学传统,同时又在文学领域取得突出成就,体现了清代士大夫“学而优则仕”的典型特征。他的作品融合了儒家的道德关怀与文人的艺术追求,在清初文坛占有重要地位。

人生经历

幼年时期(1650-1660年)
出生于河南新安理学世家,祖父吕维祺是明末著名理学家。自幼受家学熏陶,接受传统儒家教育,博览群书,打下坚实的文学和理学基础。
青年求学时期(1660-1694年)
潜心攻读经史子集,工于诗文创作,与中原地区文人交流唱和。多次参加科举考试,积累学识和创作经验,诗名渐著。
进士及第与仕途初期(1694-1700年)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中进士,开始仕途生涯。初任地方知县,以清廉勤政著称,体恤民情,实施多项惠民政策。
仕途发展时期(1700-1715年)
累官至户部侍郎,掌管国家财政事务。在中央任职期间保持清廉作风,谨慎公正,受到同僚敬重。同时继续文学创作,出版《梦月岩诗集》。
晚年致仕时期(1715-1719年)
致仕归乡,致力于著述和教育事业。整理生平作品,指导后学,于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去世,享年69岁。

诗人详情

主要影响
吕履恒作为清初理学家和文学家,继承和发展了新安吕氏的学术传统,将理学思想与文学创作相结合,影响了中原地区的文化发展。他的诗歌创作延续了唐诗传统,对清初诗风的形成有一定贡献。《梦月岩诗集》被收入《四库全书》,成为后世研究清初诗歌的重要文献。作为地方官员,他的廉政爱民作风成为清代官员的典范,在河南地方志中多有记载和褒扬。
主要成就
吕履恒的主要成就体现在文学创作和仕途政绩两个方面。文学上,他是清初重要诗人,其诗风格高古,宗法盛唐,尤工七言,《梦月岩诗集》二十卷被收入《四库全书》,得到四库馆臣“其诗古体出入韩苏,近体亦清脱可诵”的高度评价。戏曲创作有《洛神庙传奇》,文辞优美,结构严谨,是清初杂剧的代表作之一。仕途上,他历任地方和中央官职,为官清廉,勤政爱民,在地方任职期间体恤民情,减轻赋税,兴修水利,深受百姓爱戴。
人物生平
吕履恒生于清顺治七年(1650年),河南新安人。出身理学世家,祖父吕维祺是明末著名理学家、忠臣。自幼受家学熏陶,博览群书,工于诗文。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中进士,时年44岁。初任地方知县,以清廉勤政著称,体恤民情,多有善政。后累官至户部侍郎,掌管国家财政,以谨慎公正受到赞誉。晚年致仕归乡,致力于著述和教育工作,于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去世,享年69岁。
历史评价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价吕履恒“其诗古体出入韩苏,近体亦清脱可诵”,充分肯定其诗歌成就。清代学者沈德潜在《清诗别裁集》中选录其诗,称赞其“诗格苍老,不事修饰”。地方志中记载他“为官清廉,勤于政事,体恤民情”,是清官良吏的代表。近现代学者认为他是清初中原地区重要的文学家,其作品体现了清初士大夫的文化追求和价值取向。
著作与文献
吕履恒的主要著作有《梦月岩诗集》二十卷,被收入《四库全书》,是其诗歌创作的代表作。戏曲作品《洛神庙传奇》四卷,现存清康熙刻本。另有《治古堂文集》五卷,收录其各类文章。这些著作现存于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等主要藏书机构。《河南通志》《新安县志》等地方志书中有其传记记载。《清史稿》虽未单独立传,但在相关人物传记中有所提及。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祖父
吕维祺
明末理学家、兵部尚书,谥忠节
父亲
吕兆琳
清初官员,曾任福建御史
弟弟
吕谦恒
清代诗人,官至光禄寺卿
理学老师
家学传承
继承新安吕氏理学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