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廉

字计六 · 号梦堂 · 清
清代乾隆朝汉军旗重臣 • 文渊阁大学士 • 《四库全书》正总裁
1707
出生年份
1783
逝世年份
直隶顺天府大兴县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英廉(1707-1783),字计六,号梦堂,内务府汉军镶黄旗人,本姓冯。清代乾隆时期重要大臣,官至文渊阁大学士、太子太保。雍正十年中举,初授笔帖式,历官内务府主事、江宁布政使、刑部尚书、直隶总督、东阁大学士等职。英廉虽非进士出身,但为官清廉勤勉,办事谨慎周到,深得乾隆帝赏识。他在刑部任职期间明断狱案,在直隶任上治理水患颇有政绩。乾隆三十八年被任命为《四库全书》正总裁,与纪昀等人共同主持这项旷世文化工程,为整理保存中华典籍作出重要贡献。晚年晋文渊阁大学士,执掌内阁事务,成为乾隆中期汉军旗官员的代表人物。乾隆四十八年卒,谥号“文肃”,其墓志铭由乾隆亲自撰写,可见恩宠之隆。

人生经历

早年时期(1707-1732)
英廉生于康熙四十六年,内务府汉军镶黄旗包衣出身。幼年接受传统教育,博览群书,尤其精通满汉文字。因家族属内务府系统,较早接触宫廷事务,为日后仕途奠定基础。
初入仕途(1732-1747)
雍正十年中举后授内务府笔帖式,负责文书翻译工作。乾隆初期历任内务府主事、员外郎,因熟悉满汉事务,办事稳妥,逐渐获得上司赏识。
地方任职(1747-1766)
乾隆十二年起外放地方,先后任广东雷琼道、安徽庐凤道,乾隆二十二年升江宁布政使。在地方任上表现出出色的理财能力和治理才能,政绩显著。
朝廷重臣(1766-1783)
乾隆三十一年任刑部尚书,开始参与朝廷核心事务。后兼任直隶总督,治理永定河水患。乾隆三十八年任《四库全书》正总裁,乾隆四十二年晋升大学士,成为乾隆朝重要辅政大臣。

诗人详情

为政举措
英廉的为政举措主要包括:在刑部整顿狱政,修订刑律条例;在直隶总督任上治理永定河,修筑堤防,疏浚河道,减轻水患;在户部管理财政时注重节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担任《四库全书》正总裁时,协调各地征书工作,安排编纂人员,解决经费问题。他还重视教育,曾资助贫困学子,在地方任职时修缮学宫。这些举措体现了他务实稳健的施政风格。
主要影响
英廉作为乾隆朝重要大臣,其影响主要体现在:第一,他主持《四库全书》编纂,对整理保存中国古代文献典籍发挥了关键作用;第二,他以非进士出身而官至大学士,打破了清代重进士轻举人的官场惯例,为后来非科举正途出身的官员树立了榜样;第三,他在汉军旗官员中具有代表性地位,体现了清朝满汉融合的用人政策;第四,他的清廉作风对整顿乾隆中期官场风气起到了一定示范作用。
主要成就
英廉的主要成就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政方面,他在刑部尚书任上明断狱案,平反冤狱;在直隶总督任上治理永定河水患,保障民生。二是文化方面,作为《四库全书》正总裁,他协调组织编纂工作,为这项旷世文化工程的完成作出重要贡献。三是廉政方面,他虽居高位但持身清正,在贪污成风的乾隆朝保持清廉本色,成为汉军旗官员的典范。此外,他还擅长书法,作品被时人珍藏。
人物生平
英廉生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内务府汉军镶黄旗人。雍正十年(1732)中举,初授内务府笔帖式,开始其仕途生涯。乾隆初期历任内务府主事、员外郎,因办事干练获得赏识。乾隆十二年(1747)外放广东雷琼道,后调任安徽庐凤道。乾隆二十二年(1757)任江宁布政使,管理江苏财政。乾隆三十一年(1766)升任刑部尚书,成为朝廷重臣。乾隆三十三年(1768)兼任直隶总督,治理永定河水患。乾隆三十八年(1773)任《四库全书》正总裁,主持编纂工作。乾隆四十二年(1777)晋升东阁大学士,后改文渊阁大学士。乾隆四十五年(1780)加太子太保衔。乾隆四十八年(1783)卒,享年七十六岁,谥文肃。
历史评价
《清史稿》评价英廉“持身清介,为政勤勉”,乾隆帝在其墓志铭中称赞他“老成端谨,办事勤勉”。时人认为他虽非科举正途出身,但学识渊博,尤精于刑名钱谷之学。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英廉断案明察秋毫的故事。现代清史学者认为,英廉是乾隆中期官僚体系中实干型官员的代表,其从笔帖式到大学士的晋升历程反映了清代内务府系统的升迁途径。他在文化领域的贡献尤其值得肯定。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孙女
冯氏
嫁与和珅为妻,促成英廉家族与和珅的联姻
同僚
纪昀
四库全书总纂官,与英廉共同主持《四库全书》编纂
同僚
刘统勋
东阁大学士,与英廉同朝为官
君主
乾隆帝
清高宗,对英廉十分信任和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