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年份
逝世年份
广东嘉应州(今梅州)
籍贯
清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黄天球,清代广东嘉应州(今梅州市)人,具体生卒年不详,主要活动于乾隆年间。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出任广西天河县(今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境内)知县,是清代中期一位勤政爱民的地方官员。作为岭南客家人士,他秉承儒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推行仁政。在任期间重视教育,修建学宫,培养人才;关注民生,兴修水利工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整顿吏治,减轻百姓负担。其治理成效显著,使天河县社会秩序井然,经济发展,文化进步,深受当地汉族和少数民族群众拥戴。黄天球虽官阶不高,但以其清廉务实、勤政爱民的作风,成为清代中期地方循吏的典型代表,其治理实践为研究清代边疆地区治理和民族关系提供了重要案例。
人生经历
早年时期(具体时间不详)
黄天球出生于广东嘉应州(今梅州市),在客家文化熏陶下成长,接受传统儒家教育,攻读经史,培养治国平天下的理想。通过科举考试获得功名,为日后出任地方官员奠定基础。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
被任命为广西天河县知县,赴任后深入了解当地民情,面对的是山区贫困、民族杂居的复杂环境,开始推行一系列治理措施。
知县任内(1757年及之后数年)
全面推行治理政策:兴修水利,发展农业;重视文教,修建学宫;整顿吏治,减轻民负;处理民族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其政绩受到当地百姓好评和上级认可。
诗人详情
为政举措
黄天球的为政举措具有务实特点:在经济方面,他勘察地形,主持修建陂塘堰坝,解决农田灌溉问题;鼓励垦荒,发展农桑业。在文教方面,捐俸修缮学宫,创建书院,聘请师资,鼓励少数民族子弟入学。在民政方面,整顿赋役制度,减轻百姓负担;建立乡约制度,调解民间纠纷;整顿市场,规范度量衡。在民族关系方面,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公平处理民族间纠纷,促进民族团结。这些举措切合当地实际,取得了显著成效。
黄天球的为政举措具有务实特点:在经济方面,他勘察地形,主持修建陂塘堰坝,解决农田灌溉问题;鼓励垦荒,发展农桑业。在文教方面,捐俸修缮学宫,创建书院,聘请师资,鼓励少数民族子弟入学。在民政方面,整顿赋役制度,减轻百姓负担;建立乡约制度,调解民间纠纷;整顿市场,规范度量衡。在民族关系方面,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公平处理民族间纠纷,促进民族团结。这些举措切合当地实际,取得了显著成效。
主要影响
黄天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地方层面:其一,他的治理实践改善了天河县百姓的生活状况,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其二,他重视教育的举措为当地培养了一批人才,推动了文化进步;其三,作为客家籍官员,他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成功治理,增进了民族间的理解与融合;其四,他的为官之道成为后世地方官员的借鉴,乾隆《天河县志》和后世方志对其政绩均有记载和褒扬。
黄天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地方层面:其一,他的治理实践改善了天河县百姓的生活状况,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其二,他重视教育的举措为当地培养了一批人才,推动了文化进步;其三,作为客家籍官员,他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成功治理,增进了民族间的理解与融合;其四,他的为官之道成为后世地方官员的借鉴,乾隆《天河县志》和后世方志对其政绩均有记载和褒扬。
主要成就
黄天球的主要成就体现在地方治理方面:一是发展农业生产,主持修建水利设施,改善灌溉条件,提高粮食产量;二是重视文化教育,修缮学宫,创建书院,为当地培养人才;三是改善民生,减轻赋役负担,整顿市场秩序,促进商品流通;四是妥善处理民族关系,尊重少数民族习俗,促进民族团结。在他的治理下,天河县社会安定,经济有所发展,文教事业进步,成为清代中期边疆地区成功治理的范例。
黄天球的主要成就体现在地方治理方面:一是发展农业生产,主持修建水利设施,改善灌溉条件,提高粮食产量;二是重视文化教育,修缮学宫,创建书院,为当地培养人才;三是改善民生,减轻赋役负担,整顿市场秩序,促进商品流通;四是妥善处理民族关系,尊重少数民族习俗,促进民族团结。在他的治理下,天河县社会安定,经济有所发展,文教事业进步,成为清代中期边疆地区成功治理的范例。
人物生平
黄天球生平记载相对简略,已知其为广东嘉应州人,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被任命为广西天河县知县。嘉应州是清代客家文化中心,培养了许多重视实务的地方官员。黄天球到任天河县后,面对的是地处桂北山区的贫困县份,汉族与仫佬族等少数民族杂居。他深入了解当地民情,采取了一系列惠民措施,包括减轻赋税、鼓励垦荒、兴修水利等。在任期间,他特别重视文教事业,修缮县学,鼓励子弟读书,促进了当地文化发展。其具体离职时间和后续经历史载不详,但在天河县任上的政绩被当地志书所记载。
黄天球生平记载相对简略,已知其为广东嘉应州人,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被任命为广西天河县知县。嘉应州是清代客家文化中心,培养了许多重视实务的地方官员。黄天球到任天河县后,面对的是地处桂北山区的贫困县份,汉族与仫佬族等少数民族杂居。他深入了解当地民情,采取了一系列惠民措施,包括减轻赋税、鼓励垦荒、兴修水利等。在任期间,他特别重视文教事业,修缮县学,鼓励子弟读书,促进了当地文化发展。其具体离职时间和后续经历史载不详,但在天河县任上的政绩被当地志书所记载。
历史评价
历史上对黄天球的评价主要见于地方志书。乾隆《天河县志》称其“勤于政事,惠爱百姓”,民国《罗城县志》也记载其“治县有方,民受其惠”。方志编纂者认为他具有典型循吏特质:清廉自守、勤政爱民、务实能干。现代研究者将其视为清代中期地方官员的代表,认为他的治理实践反映了清政府边疆政策的实施效果,也体现了客家士人务实重教的文化特质。
历史上对黄天球的评价主要见于地方志书。乾隆《天河县志》称其“勤于政事,惠爱百姓”,民国《罗城县志》也记载其“治县有方,民受其惠”。方志编纂者认为他具有典型循吏特质:清廉自守、勤政爱民、务实能干。现代研究者将其视为清代中期地方官员的代表,认为他的治理实践反映了清政府边疆政策的实施效果,也体现了客家士人务实重教的文化特质。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科举考官
不详
主持黄天球科举考试的官员
上级官员
广西巡抚
黄天球任职期间的省级长官
同僚
天河县属官
县丞、教谕等地方同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