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之騱

字 · 号 · 清
清代廉能循吏 • 淄川诗人
出生年份
逝世年份
山东淄川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高之騱(生卒年不详),清代乾隆年间官员、诗人,山东淄川人。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中举,历任河南涉县知县、广东保昌知县等职。为官期间以清廉正直闻名,深得民心,被誉为“廉能循吏”。在文学创作方面,高之騱擅长诗歌,作品多关注民生疾苦和社会现实,文风质朴自然,情感真挚。其诗作不仅展现了个人的文学才华,更反映了清代中期地方官员的思想情怀。作为淄川文化名人的代表,高之騱在地方志和文人笔记中多有记载,是研究清代山东地区文化史和政治史的重要人物之一。

人生经历

早年求学(约1750-1774年)
高之騱出生于淄川书香门第,自幼接受传统儒家教育,熟读经史子集。在家庭熏陶下,他不仅打下了坚实的学问基础,更培养了正直清廉的品格。经过多年苦读,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考中举人,为日后步入仕途奠定了基础。
仕途生涯(1774-晚年)
中举后,高之騱先后出任河南涉县知县、广东保昌知县等职。在任期间,他以清廉自守、勤政爱民著称,处理政务公正严明,深得民心。特别在审理案件时,坚持“公生明,廉生成”的原则,成为当地有名的清官。
晚年归隐(具体时间不详)
辞官归乡后,高之騱致力于诗文创作和地方文教事业。他与当地文人交流唱和,创作了大量反映社会现实的诗作,同时热心参与地方文化建设,为淄川的文化发展做出了贡献。

诗人详情

主要影响
高之騱作为清代中期的地方官员和文人,其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官清廉的作风成为后世地方官员的楷模;二是他的诗作真实记录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和民生状况,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三是作为淄川文化名人,他促进了当地文化教育的发展,对后世淄川文人的成长产生了积极影响。
主要成就
高之騱的主要成就体现在为官和文学两个方面。在仕途上,他作为地方知县,以清廉公正闻名,在处理政务、审理案件时坚持原则,不受贿赂,不畏权势,成为清代中期地方官员的典范。在文学方面,他创作了大量反映社会现实和民生疾苦的诗歌作品,文风朴实无华,情感真挚动人,为清代山东文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人物生平
高之騱生于山东淄川一个书香门第,自幼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考中举人,从此步入仕途。先后担任河南涉县知县、广东保昌知县等地方官职。在任期间,他以清廉自守、勤政爱民而著称,处理政务公正严明,深得当地百姓爱戴。晚年辞官归乡,致力于诗文创作和地方文化建设,具体卒年不详。
历史评价
清代文献中对高之騱的评价多以“廉能”、“循吏”称之。《淄川县志》记载他“居官清慎,勤于职事”,同时代文人称赞其“诗如其人,质朴无华”。近代研究者认为,高之騱代表了清代中期那些虽非显赫但却实实在在为地方做出贡献的中下层官员群体,他的为官经历和文学作品为了解清代地方政治和文化提供了珍贵个案。
著作与文献
高之騱的诗文作品多散见于地方志和文人笔记中,《淄川县志》收录其部分诗作。他的作品主要以描写民生疾苦、反映社会现实为主题,如《涉县杂咏》、《保昌记事》等组诗,真实记录了当时的地方风貌和民众生活。此外,他在公务文书写作方面也有建树,一些判牍和公文被后人作为范本学习。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业师
不详
教授经义诗文
同僚
同期地方官员
共同治理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