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年份
逝世年份
浙江海宁
籍贯
清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陈珏,清代官员,浙江海宁人。主要活动于康熙年间,具体生卒年不详。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任直隶东明知县,在任期间以清廉能干闻名。后历任多地地方官,所至皆有惠政。陈珏为官清廉自守,勤于政事,尤其注重民生疾苦,在处理赋税、诉讼等事务时公正严明,深得百姓拥戴。他在东明县任内曾整顿吏治,减轻徭役,发展教育,使当地政通人和。其政绩被记载于《杭州府志》《海宁州志》等地方志中,虽非朝中重臣,但作为基层循吏的代表,体现了清代地方官员中的清官形象。陈珏的为官之道讲究‘实心任事’,即实实在在地为百姓做事,不务虚名,这种务实作风使其在任地留下了良好官声。
人生经历
早年时期(约1650年代-1684年)
陈珏早年经历史料记载甚少,已知其为浙江海宁人,出身书香门第,接受传统儒学教育。通过科举考试取得功名,具体中举时间不详。在出任官职前,可能在家乡读书或游学,积累学识和经验。
东明知县时期(1684年-?)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陈珏出任直隶大名府东明县知县。在此期间,他勤政爱民,整顿吏治,发展文教,表现出色。其清廉能干的声誉开始建立,为后续仕途发展奠定基础。
后续任职时期(年份不详)
离开东明后,陈珏可能还在其他地方担任官职,具体任职地点和时间不详。方志记载其‘历任皆有惠政’,说明他在多个职位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政绩,持续保持着清廉勤政的为官风格。
诗人详情
为政举措
陈珏的为政举措主要体现在地方治理方面:一是整顿吏治,加强对胥吏衙役的管理,防止其欺压百姓;二是合理征税,避免横征暴敛,减轻民众负担;三是处理诉讼公正及时,不积压案件;四是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如修缮道路、水利等公共设施;五是支持文化教育,鼓励士子读书进取。这些举措看似平常,却是地方治理的根本。陈珏的施政特点是不追求显赫的政绩工程,而是扎实做好基础工作,这种务实风格使其治理的地区保持了稳定和发展。
陈珏的为政举措主要体现在地方治理方面:一是整顿吏治,加强对胥吏衙役的管理,防止其欺压百姓;二是合理征税,避免横征暴敛,减轻民众负担;三是处理诉讼公正及时,不积压案件;四是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如修缮道路、水利等公共设施;五是支持文化教育,鼓励士子读书进取。这些举措看似平常,却是地方治理的根本。陈珏的施政特点是不追求显赫的政绩工程,而是扎实做好基础工作,这种务实风格使其治理的地区保持了稳定和发展。
主要成就
陈珏的主要成就在于其作为地方官的政绩。在东明知县任上,他整顿吏治,革除弊政,使当地政务清明;关注民生,合理调整赋税徭役,减轻百姓负担;重视文教,支持当地教育发展。这些措施使得东明县在其治理下社会安定,经济得到发展。此外,陈珏以清廉著称,在贪污腐败并不罕见的清代官场中保持了廉洁的操守,其‘洁己奉公’的为官原则成为同僚和下属的榜样。虽然他没有留下重大的历史事件或著作,但其作为循吏的典范形象对当时的地方治理产生了积极影响。
陈珏的主要成就在于其作为地方官的政绩。在东明知县任上,他整顿吏治,革除弊政,使当地政务清明;关注民生,合理调整赋税徭役,减轻百姓负担;重视文教,支持当地教育发展。这些措施使得东明县在其治理下社会安定,经济得到发展。此外,陈珏以清廉著称,在贪污腐败并不罕见的清代官场中保持了廉洁的操守,其‘洁己奉公’的为官原则成为同僚和下属的榜样。虽然他没有留下重大的历史事件或著作,但其作为循吏的典范形象对当时的地方治理产生了积极影响。
人物生平
陈珏的生平记载相对简略,主要见于地方志书。已知其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出任直隶大名府东明县知县,在任期间表现出色。后调任他处,具体官职不详。从方志记载的‘历任皆有惠政’可知,陈珏应该在多个地方担任过官职,且政绩普遍良好。他为官注重实务,关心民生,在处理地方政务时能够体察民情,兴利除弊。虽然史料记载有限,但从零散记录中可以看出,陈珏属于清代中期那些勤恳务实的地方官员代表,其仕途可能主要在州县一级,未进入中央高层。
陈珏的生平记载相对简略,主要见于地方志书。已知其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出任直隶大名府东明县知县,在任期间表现出色。后调任他处,具体官职不详。从方志记载的‘历任皆有惠政’可知,陈珏应该在多个地方担任过官职,且政绩普遍良好。他为官注重实务,关心民生,在处理地方政务时能够体察民情,兴利除弊。虽然史料记载有限,但从零散记录中可以看出,陈珏属于清代中期那些勤恳务实的地方官员代表,其仕途可能主要在州县一级,未进入中央高层。
历史评价
陈珏在清代官方评价中被列为‘循吏’,即恪尽职守、治理有方的官员。地方志书中评价其‘廉明勤慎’、‘实心任事’,强调其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清廉的个人操守。清代循吏往往不如名臣显宦那样青史留名,但却是维持帝国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陈珏的代表性在于他体现了清代中期地方官员中正直务实的一面,其治理理念强调官员应当‘洁己奉公’,即自身廉洁的同时尽心为公办事。这种评价反映了传统中国对地方官的基本期待——不仅要能力出众,更要品德可靠。
陈珏在清代官方评价中被列为‘循吏’,即恪尽职守、治理有方的官员。地方志书中评价其‘廉明勤慎’、‘实心任事’,强调其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清廉的个人操守。清代循吏往往不如名臣显宦那样青史留名,但却是维持帝国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陈珏的代表性在于他体现了清代中期地方官员中正直务实的一面,其治理理念强调官员应当‘洁己奉公’,即自身廉洁的同时尽心为公办事。这种评价反映了传统中国对地方官的基本期待——不仅要能力出众,更要品德可靠。
轶事典故
关于陈珏的轶事记载较少,但从方志的零星记录中可见一二。据说他在东明任知县时,有豪强企图通过行贿让其枉法,被严词拒绝,并依法处置了该豪强的不法行为,此事在当地传为美谈。还有记载称陈珏生活简朴,不喜排场,常微服私访,了解民间疾苦。某年当地受灾,他亲自勘察灾情,及时上报并组织赈济,使百姓得以度过难关。这些轶事虽然简单,但生动展现了一个清廉正直、关心民瘼的地方官形象。
关于陈珏的轶事记载较少,但从方志的零星记录中可见一二。据说他在东明任知县时,有豪强企图通过行贿让其枉法,被严词拒绝,并依法处置了该豪强的不法行为,此事在当地传为美谈。还有记载称陈珏生活简朴,不喜排场,常微服私访,了解民间疾苦。某年当地受灾,他亲自勘察灾情,及时上报并组织赈济,使百姓得以度过难关。这些轶事虽然简单,但生动展现了一个清廉正直、关心民瘼的地方官形象。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籍贯
浙江海宁陈氏
书香门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