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年份
逝世年份
浙江钱塘
籍贯
清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徐垣,清代乾隆年间官员,浙江钱塘(今杭州)人。乾隆十六年(1751年)辛未科进士,自此步入仕途。历任福建政和县知县、台湾彰化县知县、邵武府知府、江西广信府知府等职。徐垣为官清廉自守,勤于政事,体恤民瘼,尤其重视地方文教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在福建政和县任内,他重修学宫,振兴教育,深得士民称赞;在台湾彰化知县任上,他妥善处理地方事务,维护社会安定。徐垣以其卓越的治理能力和爱民如子的情怀,成为清代中期地方官员中的典范,其事迹在地方志书中多有记载,展现了传统儒家士大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追求。
人生经历
早年求学与科举(时间不详-1751年)
徐垣出生于浙江钱塘(今杭州),自幼接受传统儒家教育,攻读经史,为科举考试做准备。经过刻苦学习,他于乾隆十六年(1751年)参加辛未科殿试,考中进士,获得了进入仕途的资格。
福建政和知县任(乾隆年间)
中进士后,徐垣被选派至福建省,担任政和县知县。这是他地方官生涯的起点。在此任上,他做出了最为人称道的政绩——主持重修了破旧的县学宫,大力振兴当地文教事业,赢得了百姓的尊敬和爱戴,奠定了其作为循吏的声誉。
台湾彰化知县任(乾隆年间)
因在政和县任上政绩卓著,徐垣被调任至台湾府,担任彰化县知县。台湾当时为福建辖下的府,开发较晚,民情复杂。他在此任上继续勤勉理政,妥善处理地方事务,维护了彰化地区的安定与发展。
升任知府(乾隆年间)
在积累了足够的地方治理经验后,徐垣得到升迁。他先后担任福建邵武府知府和江西广信府知府。知府为四品官,负责统辖一府之地的政务,包括监督所属州县、管理赋税、司法、教育等,其职责更为繁重。
诗人详情
为政举措
徐垣的为政举措充分体现了儒家仁政思想。其一,重视文教:最显著的是在政和县任内大规模重修学宫,这是地方官的一项重要职责,关乎一地文脉的兴衰。其二,勤理政务:作为亲民官,他需要处理赋税、诉讼、治安等日常事务,其“勤政”的评价表明他能够高效且公正地处理这些公务。其三,体恤民情:他能够关心百姓疾苦,施行惠政,这体现在其“爱民”的声誉上。其四,维护安定:尤其在台湾这样较为特殊的地区任职,维持不同族群间的和谐与社会稳定是其重要政绩。这些举措共同塑造了一位能干、贤明的地方官形象。
徐垣的为政举措充分体现了儒家仁政思想。其一,重视文教:最显著的是在政和县任内大规模重修学宫,这是地方官的一项重要职责,关乎一地文脉的兴衰。其二,勤理政务:作为亲民官,他需要处理赋税、诉讼、治安等日常事务,其“勤政”的评价表明他能够高效且公正地处理这些公务。其三,体恤民情:他能够关心百姓疾苦,施行惠政,这体现在其“爱民”的声誉上。其四,维护安定:尤其在台湾这样较为特殊的地区任职,维持不同族群间的和谐与社会稳定是其重要政绩。这些举措共同塑造了一位能干、贤明的地方官形象。
主要影响
徐垣作为清代中期的地方官员,其影响主要体现在地方层面。他通过重修学宫、振兴文教,直接促进了福建政和县等地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当地培养了一批人才,影响了当地的文化风貌。他勤政爱民、清廉自守的官箴,为后世地方官员树立了榜样,成为循吏文化的典型代表。其事迹被记载在《福建通志》、《杭州府志》等方志中,成为后人了解清代地方吏治和儒家官员理想实践的重要案例。他的为官之道体现了传统儒家“仁政”思想在地方治理中的具体应用。
徐垣作为清代中期的地方官员,其影响主要体现在地方层面。他通过重修学宫、振兴文教,直接促进了福建政和县等地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当地培养了一批人才,影响了当地的文化风貌。他勤政爱民、清廉自守的官箴,为后世地方官员树立了榜样,成为循吏文化的典型代表。其事迹被记载在《福建通志》、《杭州府志》等方志中,成为后人了解清代地方吏治和儒家官员理想实践的重要案例。他的为官之道体现了传统儒家“仁政”思想在地方治理中的具体应用。
主要成就
徐垣的主要成就体现在地方治理方面。首先,在教育领域,他在福建政和县知县任内,大力重修学宫(县学),为当地士子提供了更好的学习环境,促进了地方文化教育的发展,这对培养人才、教化民风起到了重要作用。其次,在民生方面,他体恤百姓疾苦,勤于政务,能够切实解决民众面临的实际问题,赢得了百姓的爱戴。此外,他在台湾彰化知县任上,能够妥善处理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展现了出色的治理能力。他的政绩使其成为乾隆年间著名的循吏(遵理守法的官吏)。
徐垣的主要成就体现在地方治理方面。首先,在教育领域,他在福建政和县知县任内,大力重修学宫(县学),为当地士子提供了更好的学习环境,促进了地方文化教育的发展,这对培养人才、教化民风起到了重要作用。其次,在民生方面,他体恤百姓疾苦,勤于政务,能够切实解决民众面临的实际问题,赢得了百姓的爱戴。此外,他在台湾彰化知县任上,能够妥善处理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展现了出色的治理能力。他的政绩使其成为乾隆年间著名的循吏(遵理守法的官吏)。
人物生平
徐垣的生平主要见于地方志书的记载。他于乾隆十六年(1751年)考中进士,这是其仕途的起点。中进士后,他被选派到福建担任地方官,首任即为政和县知县。在政和任内,他勤政爱民,多有建树,尤其重视教育,曾主持重修县学宫,为当地人才培养奠定了基础。后调任台湾彰化县知县,在台湾任职期间,他面对不同的民情风俗,能够因地制宜地推行治理,维护了当地的稳定与发展。此后又升任福建邵武府知府,最终官至江西广信府知府。其具体生卒年份史载不详,但其为官经历清晰地勾勒出了一位勤勉尽责的地方官员形象。
徐垣的生平主要见于地方志书的记载。他于乾隆十六年(1751年)考中进士,这是其仕途的起点。中进士后,他被选派到福建担任地方官,首任即为政和县知县。在政和任内,他勤政爱民,多有建树,尤其重视教育,曾主持重修县学宫,为当地人才培养奠定了基础。后调任台湾彰化县知县,在台湾任职期间,他面对不同的民情风俗,能够因地制宜地推行治理,维护了当地的稳定与发展。此后又升任福建邵武府知府,最终官至江西广信府知府。其具体生卒年份史载不详,但其为官经历清晰地勾勒出了一位勤勉尽责的地方官员形象。
历史评价
历史上对徐垣的评价主要基于地方志书的记载,均为正面评价。他被描述为一位“勤政爱民”的循吏。《福建通志》等史料记载他在政和县“重修学宫,振兴文教”,表明其重视教育、致力于文化建设的贡献。方志编纂者将其列入“名宦”或“职官”志中进行记载,本身就是对其政绩和官声的一种肯定。在清代吏治体系中,像徐垣这样能够在地方任上切实为百姓做实事、得到民众认可的官员,被视为理想的官僚典范。他的形象符合儒家文化对“良吏”的定义——清廉、勤勉、仁爱、重教。
历史上对徐垣的评价主要基于地方志书的记载,均为正面评价。他被描述为一位“勤政爱民”的循吏。《福建通志》等史料记载他在政和县“重修学宫,振兴文教”,表明其重视教育、致力于文化建设的贡献。方志编纂者将其列入“名宦”或“职官”志中进行记载,本身就是对其政绩和官声的一种肯定。在清代吏治体系中,像徐垣这样能够在地方任上切实为百姓做实事、得到民众认可的官员,被视为理想的官僚典范。他的形象符合儒家文化对“良吏”的定义——清廉、勤勉、仁爱、重教。
轶事典故
关于徐垣的具体轶事典故,现存史料记载较为简略,多集中于其政务活动。最为人称道的是他在福建政和县任知县时,目睹县学宫(文庙)年久失修,破败不堪,不利于培养人才和教化百姓,于是毅然主持重修工程。这一举动不仅改善了学生的学习环境,更向当地民众传递了重视教育、尊重文化的信号,深受当地士绅和百姓的称赞。此事被视为他勤政、富有远见的体现。此外,他能从福建调任至台湾担任彰化知县,也从侧面反映了朝廷对其治理能力的认可。
关于徐垣的具体轶事典故,现存史料记载较为简略,多集中于其政务活动。最为人称道的是他在福建政和县任知县时,目睹县学宫(文庙)年久失修,破败不堪,不利于培养人才和教化百姓,于是毅然主持重修工程。这一举动不仅改善了学生的学习环境,更向当地民众传递了重视教育、尊重文化的信号,深受当地士绅和百姓的称赞。此事被视为他勤政、富有远见的体现。此外,他能从福建调任至台湾担任彰化知县,也从侧面反映了朝廷对其治理能力的认可。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科举同年
乾隆十六年辛未科同榜进士
众多,具体姓名史载不详,但构成重要的仕途人际网络
上级官员
福建巡抚、江西巡抚等
其直接行政上级,负责考核其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