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年份
逝世年份
浙江秀水
籍贯
清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董葆琛(生卒年不详),字昆玉,浙江秀水(今嘉兴)人,清代嘉庆、道光年间诗人、学者。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进士,历任直隶肥乡、河南洧川等地知县。为官清廉勤政,体恤民情,深受百姓爱戴,有“循良第一”之誉。在文学方面,董葆琛工于诗文,其诗风清新自然,贴近生活,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和文人情怀。著有《荻芬书屋诗稿》等作品,展现了其深厚的文学造诣。作为地方官员,他重视教育,兴修水利,发展农桑,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董葆琛是清代中期江南文人的典型代表,其诗作和政绩都体现了儒家知识分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追求。
人生经历
早年求学(约1790年代-1819年)
董葆琛出生于浙江秀水,自幼聪颖好学,在家庭熏陶下熟读经史子集。青年时期致力于科举学业,经过多年苦读,于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考中进士,为日后仕途奠定基础。
仕途生涯(1819年-1840年代)
中进士后,董葆琛被选派到地方任职,先后担任直隶肥乡知县、河南洧川知县等职。在任期间,他勤政爱民,推行善政,深得百姓爱戴,同时也继续从事诗文创作,与文人交流。
晚年归隐(1840年代后)
卸任官职后,董葆琛返回故乡秀水,过着读书著述、交友唱和的隐居生活。晚年致力于整理自己的诗文稿件,参与地方文化事务,培养后学,直到逝世。
诗人详情
为政举措
在地方任职期间,董葆琛推行了一系列惠民政策:重视教育,修缮学宫,培养人才;兴修水利,疏浚河道,防治水患;鼓励农桑,推广先进耕作技术,提高农业产量;整顿治安,打击豪强,维护社会秩序;减免赋税,赈济灾民,体恤百姓疾苦。这些举措深受当地民众拥护。
在地方任职期间,董葆琛推行了一系列惠民政策:重视教育,修缮学宫,培养人才;兴修水利,疏浚河道,防治水患;鼓励农桑,推广先进耕作技术,提高农业产量;整顿治安,打击豪强,维护社会秩序;减免赋税,赈济灾民,体恤百姓疾苦。这些举措深受当地民众拥护。
主要成就
董葆琛的主要成就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政方面,作为地方官员,他推行善政,整顿吏治,发展生产,改善民生,在多个任所都留下了良好的政声;二是文学方面,他创作了大量诗歌作品,风格清新自然,语言朴实流畅,反映了清代中期文人的精神面貌和生活情趣,为研究当时社会文化提供了珍贵资料。
董葆琛的主要成就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政方面,作为地方官员,他推行善政,整顿吏治,发展生产,改善民生,在多个任所都留下了良好的政声;二是文学方面,他创作了大量诗歌作品,风格清新自然,语言朴实流畅,反映了清代中期文人的精神面貌和生活情趣,为研究当时社会文化提供了珍贵资料。
人物生平
董葆琛出生于浙江秀水一个书香门第,自幼接受传统儒家教育。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考中进士,从此步入仕途。先后担任直隶肥乡知县、河南洧川知县等职。在任期间,他以清廉自守,勤于政事,深入民间了解百姓疾苦,积极解决实际问题。卸任后归乡著述,以诗文自娱,与当地文人交流唱和,晚年致力于地方文化教育事业。
董葆琛出生于浙江秀水一个书香门第,自幼接受传统儒家教育。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考中进士,从此步入仕途。先后担任直隶肥乡知县、河南洧川知县等职。在任期间,他以清廉自守,勤于政事,深入民间了解百姓疾苦,积极解决实际问题。卸任后归乡著述,以诗文自娱,与当地文人交流唱和,晚年致力于地方文化教育事业。
历史评价
清代史料中对董葆琛的评价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其为官政绩的肯定,称其“吏治循良,爱民如子”;二是对其文学才华的赞赏,认为其诗作“清新俊逸,有唐人之风”。同时代文人多称赞他既是一位能吏,又是一位雅士,实现了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理想人格。
清代史料中对董葆琛的评价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其为官政绩的肯定,称其“吏治循良,爱民如子”;二是对其文学才华的赞赏,认为其诗作“清新俊逸,有唐人之风”。同时代文人多称赞他既是一位能吏,又是一位雅士,实现了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理想人格。
著作与文献
董葆琛著有《荻芬书屋诗稿》,收录其生平所作诗歌。这些作品题材广泛,既有描写自然风光的山水诗,也有反映社会现实的感怀诗,还有与友人唱和的交际诗。其诗风受唐代诗人影响较深,讲究格律,注重意境,语言清新自然。此外,在地方志和个人文集中也保留了他的部分诗文和书信。
董葆琛著有《荻芬书屋诗稿》,收录其生平所作诗歌。这些作品题材广泛,既有描写自然风光的山水诗,也有反映社会现实的感怀诗,还有与友人唱和的交际诗。其诗风受唐代诗人影响较深,讲究格律,注重意境,语言清新自然。此外,在地方志和个人文集中也保留了他的部分诗文和书信。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业师
不详
教授儒家经典和科举之学
同科进士
嘉庆二十四年同科进士
同期中举的仕途同仁
文友
当地文人雅士
诗词唱和、学术交流的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