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之俊

字岂凡 · 号息斋 · 清
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 历仕两朝的重臣 • 十从十不从政策的提出者
1594
出生年份
1670
逝世年份
江南吴江(今江苏苏州吴江区)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金之俊(1594-1670),字岂凡,号息斋,江苏吴江人。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历任明朝兵部侍郎等职。1644年李自成攻陷北京,金之俊被俘,后降清。因其政治经验和影响力,受到清廷重用,历任清工部、兵部、吏部尚书,顺治八年(1651年)授国史院大学士,顺治十五年(1658年)改中和殿大学士。金之俊最为重要的贡献是提出了‘十从十不从’政策,包括男从女不从、生从死不从、阳从阴不从、官从隶不从、老从少不从、儒从而释道不从、娼从而优伶不从、仕宦从婚姻不从、国号从官号不从、役税从文字语言不从。这一政策有效缓解了满汉文化冲突,为清朝统治的巩固发挥了重要作用。康熙元年(1662年)致仕归乡,康熙九年(1670年)去世,谥‘文通’。

人生经历

早年求学(1594-1619)
金之俊生于江苏吴江一个书香门第,自幼聪颖好学。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中进士,时年25岁,开始进入仕途。
明朝仕途(1619-1644)
在明朝历任多个官职,逐渐升迁至兵部侍郎。在此期间积累了丰富的政治经验和人脉关系。
明清易代(1644-1645)
李自成攻陷北京后被俘,清军入关后选择投降清朝,受到多尔衮重用,开始其在清朝的仕途。
清初重用期(1645-1662)
深受清廷信任,历任工部、兵部、吏部尚书,最终官至中和殿大学士。在此期间提出著名的‘十从十不从’政策。
致仕晚年(1662-1670)
康熙元年以年老致仕,回到家乡吴江安度晚年,康熙九年去世,结束其传奇的一生。

诗人详情

主要影响
金之俊提出的‘十从十不从’政策对清初政治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一政策既维护了满族统治者的权威,又尊重了汉族的文化传统,巧妙地平衡了满汉关系。特别是在服饰、习俗、文化等方面的妥协政策,减少了汉族民众的抵抗情绪,为清朝在中原地区的统治赢得了缓冲时间。金之俊本人作为明朝旧臣降清的代表,他的选择和仕途也成为明清易代之际士人选择的典型范例。
主要成就
金之俊最重要的成就是提出了著名的‘十从十不从’政策,这一政策成为清初统治的重要方针。具体内容包括:男从女不从(男子剃发易服,女子可保留明代服饰)、生从死不从(生前穿清服,死后入殓可穿明服)、阳从阴不从(阳间用清制,阴间祭祀可用明制)、官从隶不从(官员穿清服,衙役可穿明服)、老从少不从(老人须剃发,儿童可暂缓)、儒从而释道不从(儒生须遵清制,僧道可保留明制)、娼从而优伶不从(娼妓从清制,优伶演戏可穿明服)、仕宦从婚姻不从(官员须遵清制,民间婚丧嫁娶可沿明俗)、国号从官号不从(国号用清,官职名称可沿用明代)、役税从文字语言不从(赋役制度用清制,文字语言可沿用汉字汉语)。这一政策有效缓和了民族矛盾,为清朝统治的稳定奠定了基础。
人物生平
金之俊生于明万历二十一年(1594年),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中进士,开始其仕途生涯。明朝末年历任多个官职,最终官至兵部侍郎。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金之俊被俘。清军入关后,他选择投降清朝,因其丰富的政治经验和在江南士人中的影响力,受到多尔衮的重用。在清初历任工部、兵部、吏部尚书,顺治八年成为国史院大学士,十五年改中和殿大学士。康熙元年(1662年)以年老致仕,回到家乡吴江,康熙九年(1670年)去世,享年77岁。
历史评价
历史上对金之俊的评价存在两面性。一方面,他被认为是明智的政治家,提出的政策切实解决了清初统治的实际问题,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清史稿》评价他‘老成持重,颇能建言’。另一方面,作为武臣,他也受到一些坚持民族气节的士人的批评。但总体而言,金之俊在清初政治中的积极作用得到了肯定,他的政策智慧显示了一个成熟政治家的远见和务实精神。
轶事典故
据记载,金之俊降清后,曾有人问他为何选择仕清,他回答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今清主英明,正可辅佐以安天下。’显示其务实的政治态度。还有一个著名的传说:金之俊致仕回乡后,有人问他如何看待自己历仕两朝的经历,他笑而不答,只是用手指在空中写了一个‘中’字,暗示自己始终秉持中庸之道,在变革时代寻求平衡。这反映了他圆融处世的政治智慧。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重用者
多尔衮
清初摄政王,重用金之俊
同僚
洪承畴
明末清初重要大臣,同为武臣
同僚
范文程
清初重要汉臣,参与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