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云骧

字讷生 · 号 · 清
清初山西学者诗人 • 代州文杰
1630
出生年份
1695
逝世年份
山西代州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冯云骧(1630-1695),字讷生,山西代州(今代县)人,清初著名学者、文学家和官员。生于明末清初动荡时期,顺治十二年(1655年)中进士,展现卓越才华。历任大同府教授、国子监博士、刑部主事、员外郎,最终官至福建督学道佥事。为官期间,以清廉正直著称,特别在福建督学任上,大力整顿教育,振兴学风,为当地培养了大量人才,深受士林敬重。文学成就方面,冯云骧工于诗词,擅长散文,其诗风清丽雅致,文笔流畅典雅,与兄长冯云骕并称“代州二冯”,是清初山西文坛的重要代表。著作有《讷生诗集》《飞霞楼诗文集》《云中集》等,作品不仅具有文学价值,也反映了清初社会风貌和文人心态。作为学者型官员,他秉承实学思想,注重经世致用,在文化教育和文学创作领域都有重要贡献,是清初北方文人的杰出代表。

人生经历

少年求学(1630-1651)
生于代州书香门第,自幼聪慧好学,受家庭熏陶,博览经史子集。少年时期打下坚实文学基础,展现出非凡才华,为日后科举考试做好准备。
科举入仕(1651-1655)
顺治八年(1651年)中举人,十二年(1655年)考中进士,时年25岁,开启仕途生涯。科举成功证明其学识渊博,为后来文学和教育事业奠定基础。
教育任职(1655-1660年代)
初授大同府教授,从事地方教育工作,后升任国子监博士。在此期间积累丰富教学经验,形成教育理念,文学创作也逐渐成熟。
刑部任职(1670年代)
康熙年间历任刑部主事、员外郎等职,参与司法事务。以公正断案著称,展现治理才能,同时继续文学创作,文名日益显著。
福建督学(1680年代)
出任福建督学道佥事,主管全省教育科举。大力整顿学风,改革科举弊端,重建书院,培养人才,达到事业巅峰,深受士人尊敬。
晚年著述(1690-1695)
辞官归乡,致力于著述和教学,整理生平作品,完成《飞霞楼诗文集》等重要著作。1695年左右去世,留下丰富文学遗产。

诗人详情

主要影响
冯云骧作为清初北方文人代表,对山西地域文化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他与兄长冯云骕共同提升了代州文化地位,使“二冯”成为当地文化象征。在福建任督学期间,他的教育 reforms 影响了整整一代福建学子,许多经他选拔的人才后来成为知名学者官员。文学方面,他的创作风格影响了山西文坛,其清雅俊逸的诗风成为当地文人效仿的对象。作为实学思想的实践者,他强调文学服务于社会,反对浮华文风,对清初文学转向务实风格有一定推动作用。
主要成就
冯云骧的主要成就体现在教育和文学两个领域。在教育方面,任福建督学道佥事期间,他大力整顿科举弊端,推行公平取士,重建和修复多处书院,聘请知名学者讲学,培养了大批人才,为清代福建文化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文学创作方面,他的诗歌清新自然,散文典雅流畅,代表作《飞霞楼诗文集》收录了大量优秀作品,反映了清初文人的思想情感和社会现实。作为学者,他治学严谨,注重经世致用,秉承实学思想,反对空谈性理,对清代实学思潮的发展有一定影响。
人物生平
冯云骧生于明崇祯三年(1630年),山西代州书香门第。少年聪慧,博览群书,顺治八年(1651年)中举人,十二年(1655年)考中进士,时年25岁。初授大同府教授,从事教育工作,后升国子监博士。康熙年间历任刑部主事、员外郎等职,在刑部任职期间以公正断案著称。约康熙中期出任福建督学道佥事,主管一省教育科举事务,大力整顿福建学风,重建书院,选拔真才,为福建教育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晚年辞官归乡,致力于著述和教学,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左右去世,享年约65岁。
历史评价
清代文献中对冯云骧多有褒扬。《山西通志》称其“文采风流,为世所重”,《代州志》评价他“学问渊博,品行端方”。同时代文人称赞其诗“清丽雅致,有唐人之风”,文章“典雅流畅,理明辞达”。在官场上,他以“清廉正直,勤政爱民”著称,特别是在福建督学任上,被誉为“文衡公正,士林仰慕”。近代研究者认为,冯云骧代表了清初北方学者型官员的特点,既有传统文化修养,又注重实践应用,是明清之际文化转型中的重要人物。
著作与文献
冯云骧著作丰富,主要有《讷生诗集》若干卷,收录其诗歌作品,风格以清雅俊逸见长;《飞霞楼诗文集》是其代表作,包含诗、文各体作品,展现全面文学才华;《云中集》可能为在大同任职期间所作。此外还有《春秋说》《四书讲义》等经学著作,体现其学术造诣。这些著作大多收录于《山西文献丛书》和地方志中,但部分已经散佚。清代《国朝诗别裁集》《山西通志》《代州志》等文献中保存了他的部分作品和生平资料。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兄长
冯云骕
进士,官员,学者,与云骧并称“二冯”
业师
不详
受教于当地知名儒者
文友
傅山
清初著名学者、书画家,山西同乡
同僚
福建士绅
督学期间交往的当地文人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