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之榛

字 · 号 · 清
晚清实干派官员 • 财税改革家
1840
出生年份
1909
逝世年份
浙江平湖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朱之榛(1840-1909),浙江平湖人,晚清时期著名财政专家和地方实干官员。他出身官宦世家,通过科举入仕,历任江苏按察使、布政使等要职,长期主管江苏财政事务。在晚清内忧外患、财政极度困难的背景下,朱之榛展现出了卓越的理财能力和改革魄力,他大力整顿税收制度,清理积欠,革除陋规,建立了一套相对高效的财政管理体系。特别是在甲午战争和庚子事变期间,他千方百计筹措军饷和赔款,为维持江苏地方稳定和国家财政运转做出了重要贡献。朱之榛为官清廉,勤政爱民,虽身处肥缺却始终保持廉洁本色,深受朝廷信任和同僚敬重。他的财政改革思想和实践对晚清地方财政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是近代中国财政史上值得关注的人物。

人生经历

早年求学(1840-1860)
朱之榛出生于浙江平湖书香门第,自幼接受传统儒家教育,刻苦攻读经史子集。少年时期便展现出对经济之学的兴趣,关注民生财政问题。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初露头角。
户部历练(1860-1880)
在户部任职期间,朱之榛深入钻研财政管理实务,熟悉国家财政运行机制。这段经历为他日后在地方推行财政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使他成为晚清少有的财政专家型官员。
江苏任职(1880-1900)
外放江苏后,朱之榛历任知府、按察使、布政使等职,逐渐成为江苏省财政事务的实际主管。这一时期他大力推行财政整顿,改革税收制度,筹措军饷赔款,展现出了卓越的理财能力。
晚年岁月(1900-1909)
晚年朱之榛继续致力于财政改革,虽经历清末新政的变革,但仍坚持其财政管理理念。在生命最后几年,他总结多年理财经验,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财政管理思想。

诗人详情

为政举措
朱之榛的为政举措主要体现在财政管理方面:一是清理积欠,对历年拖欠的田赋进行彻底清查,区别情况予以减免或追缴;二是整顿关卡,减少重复征税,规范商业税收;三是改革漕运,逐步将实物漕粮改为折征银两;四是建立预算,尝试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提高财政计划性;五是发行公债,在地方层面尝试近代化融资方式;六是精简机构,裁撤冗余财政人员,提高行政效率。这些举措不仅增加了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建立了一套相对现代财政管理制度。
主要成就
朱之榛的主要成就在于财政管理领域的改革与实践。他在江苏任内大力整顿田赋征收,建立了一套相对规范透明的税收制度,有效减少了中间环节的贪污腐败。他创新性地推行‘认捐’制度,规范商业税收,增加了财政收入。在漕运改革方面,他部分推行漕粮折银征收,适应了近代货币经济发展趋势。面对巨额战争赔款和军费开支,他通过发行公债、增设税种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既保证了上级财政需求,又尽量避免过度加重百姓负担。他还建立了完善的财政报表制度,使江苏成为晚清财政管理最为规范的省份之一。
人物生平
朱之榛生于道光二十年(1840年),浙江平湖名门望族。早年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初任户部主事,开始接触财政事务。光绪年间外放江苏,历任常州知府、苏州知府等职。因其出色的理财能力,逐渐晋升为江苏按察使、布政使,成为江苏省实际上的财政主管官员。在任期间,正值晚清多事之秋,甲午战争、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庚子赔款等重大事件接连发生,国家财政极度困难。朱之榛以其卓越的财政管理能力,在江苏这个财税重地推行多项改革,有效维持了地方财政运转,并为中央政府提供了大量财政支持。晚年虽经历清末新政变革,但仍致力于财政整顿,直至宣统元年(1909年)去世。
历史评价
历史上对朱之榛的评价普遍积极。 contemporaries称他为‘理财能手’、‘江苏财神’,认为他在晚清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能够维持江苏这个财税大省的正常运转,实属难得。《清史稿》虽未为其单独立传,但在相关人物传记中多次提到他的财政贡献。近代财政史学者认为,朱之榛是晚清地方财政改革的重要实践者,他的许多做法体现了从传统财政向近代财政过渡的特点。虽然他未能从根本上改变晚清财政的困境,但其在江苏推行的财政整顿措施,为后来的财政现代化改革提供了有益经验。
轶事典故
据记载,朱之榛在江苏整顿税收时,曾遇到强大阻力。一些既得利益者联合起来反对改革,甚至暗中破坏。朱之榛不为所动,坚持改革决心。有一次,某豪绅试图通过行贿让他放弃某项改革措施,朱之榛严词拒绝,并表示:‘吾掌一省财赋,岂为个人私利哉!’此事传开后,人们更加敬佩他的清廉正直。还有记载称,他每晚必亲自审核账目,常常工作到深夜,体现了极高的敬业精神。这些轶事反映了朱之榛作为晚清实干官员的形象特点。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父亲
朱姓官员
具体名讳待考,曾任地方官员
上级官员
刘坤一
两江总督,朱之榛的直接上级
同僚
盛宣怀
晚清著名实业家,曾在财政事务上与朱之榛有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