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对颜

字 · 号 · 清
清代岭南地方官员 • 勤政爱民学者
出生年份
逝世年份
广东嘉应州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曾对颜,清代广东嘉应州(今梅州)人,具体生卒年不详,主要活动于乾隆年间。乾隆六年(1741年)辛酉科广东乡试中式举人,从此步入仕途。曾对颜历任多地知县,以其清廉勤政、体恤民情而著称。作为地方官员,他注重实际政务,关心民生疾苦,在任期间致力于改善地方治理,发展文教事业。曾对颜深受岭南实学传统影响,为政注重经世致用,反对空谈性理。他在司法审判中力求公正,在赋税征收中体恤民力,在文教建设中重视人才培养。虽然官阶不高,但他在所任职的每个地方都留下了良好的政声,是清代中期岭南地区贤能地方官的代表人物之一。其事迹虽不见于正史列传,但在地方志书和文人笔记中有所记载,体现了清代基层官员的为政风貌。

人生经历

早年求学时期
曾对颜早年在家乡嘉应州接受传统儒学教育,熟读经史子集,为后来的科举考试打下坚实基础。嘉应州文风颇盛,他深受当地重视教育风气的影响,刻苦攻读,立志通过科举入仕。
中举入仕时期(1741年后)
乾隆六年(1741年),曾对颜在广东乡试中考中举人,获得出任官职的资格。中举后,他被选派到各地担任知县,开始了地方官员的生涯。在此期间,他勤政爱民,务实理政,积累了丰富的地方治理经验。
为官任职时期
曾对颜在广东、广西等地的多个县份担任知县,具体任职时间和地点记载不详。但根据方志记载,他在每个任职地都秉持清廉勤政的原则,重视文教,体恤民情,留下了良好的政声。
晚年致仕时期
致仕回乡后,曾对颜仍关心地方事务,以其丰富的为政经验为乡梓发展建言献策。晚年在家乡颐养天年,具体卒年不详。

诗人详情

为政举措
曾对颜的为政举措充分体现其实学思想和仁政理念。在司法方面,他审理案件认真细致,力求明察秋毫,公正判决,不徇私情;在赋税征收上,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杜绝额外加征,减轻百姓负担;在民生建设上,关注农田水利,组织修缮灌溉设施,促进农业生产;在文教事业上,捐俸修缮学宫,增设学田,为贫寒学子提供就学机会;在社会保障上,重视赈灾救济,遇到灾荒及时开仓平粜,安抚流民。这些举措虽然看似平常,但切实改善了百姓生活,体现了传统儒家仁政爱民的思想。
主要成就
曾对颜的主要成就体现在地方治理和文化建设两个方面。在政务方面,他作为知县,勤于政事,妥善处理各类民事纠纷,维护地方治安;在赋税征收上体恤民情,不加重百姓负担;重视农田水利建设,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在文教方面,他大力支持地方教育,捐资修缮学宫,鼓励士子参加科举;重视文化传承,保护地方文献典籍。虽然官阶不高,但他在每个任职地都留下了良好的政声,是清代中期岭南地区贤能地方官的代表。其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重视文教的理念,对当地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人物生平
曾对颜的生平记载相对简略,主要见于《嘉应州志》等地方文献。他于乾隆六年(1741年)在广东乡试中考中举人,这是其仕途的起点。中举后,曾对颜被选派到各地担任知县职务。虽然具体任职地点和时间记载不全,但从现存资料可知,他曾在广东、广西等地的多个县份任职。作为地方父母官,曾对颜始终秉持勤政爱民的原则,处理政务兢兢业业,审理案件公正严明。他特别重视文教事业,在任期间积极兴办学校,鼓励士子读书上进。晚年致仕回乡后,仍关心地方事务,为乡梓发展建言献策,享年不详。
历史评价
历史上对曾对颜的评价主要来自地方志书和文人笔记。《嘉应州志》称其“廉明勤慎,有惠政”,称赞他为官清廉,明察事理,勤于政务,谨慎处事,在任期间实施了许多惠民政策。同时代文人评价他“学问醇正,吏治清明”,认为他既有扎实的儒学功底,又在吏治上清正廉明。虽然曾对颜官阶不高,未能在正史中立传,但作为基层官员的代表,他的为政风格体现了清代中期地方官员中务实、勤政、爱民的良好传统,是岭南士人经世致用思想的实践者。
文化遗产与纪念
曾对颜作为地方官员,留下的直接文化遗产不多,但他的为政精神通过方志记载和口耳相传得以保留。在嘉应州地方志中,他被列入选举志和宦绩传略,成为地方历史记忆的一部分。其重视文教的理念影响了当地学风,嘉应州在清代中后期文风鼎盛,科举人才辈出,与曾对颜这样重视教育的官员不无关系。虽然未发现有专祠祭祀,但他的名字和事迹作为地方贤宦的代表,被收录在地方文献中,成为研究清代岭南地方治理和士人从政历程的重要个案。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授业师长
嘉应州当地儒学教师
启蒙老师,具体姓名失传
同科举人
乾隆六年广东同科举人
共同中举的士子群体
上级官员
各任职地的知府、道台等上级官员
政务往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