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秉公

字去非 · 号 · 清
清代江西名宦 • 理学学者 • 循吏典范
1660
出生年份
1715
逝世年份
江西南昌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蔡秉公(约1660-1715),字去非,江西南昌人,清代康熙年间著名官员、学者。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中进士,初授河南确山知县,后历任山西潞安府知府、户部主事等职。为官期间以清廉正直、勤政爱民著称,在地方兴利除弊,重视教育,修建书院,发展水利,赈济灾荒,深受百姓拥戴。学术上宗程朱理学,强调经世致用,反对空谈性理,属于清代实学思潮的代表人物之一。著有《课余草》、《竹园文集》等作品,其诗文内容多反映社会现实和民生疾苦,文风朴实,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和文学价值。蔡秉公是清代中期江西地区重要的理学学者和地方循吏,其治政理念和学术思想对后世有一定影响。

人生经历

早年求学(约1660-1694)
蔡秉公少年时期在南昌家乡接受传统儒学教育,刻苦攻读经史子集。青年时期游学四方,结交学者,深入研究程朱理学,同时关注社会现实问题,形成了经世致用的学术取向。经过多年苦读,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考中进士,时年约34岁。
确山知县(1694-1702)
中进士后,蔡秉公被任命为河南确山知县。在任八年期间,他大力整顿吏治,清理积案;减免苛捐杂税,减轻百姓负担;鼓励垦荒种植,发展农业生产;修建水利设施,改善灌溉条件。这些举措使确山县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蔡秉公也因此政声卓著。
潞安知府(1702-1710)
因在确山政绩突出,蔡秉公被提拔为山西潞安府知府。在潞安任上,他继续推行惠民政策,修建府学书院,发展文化教育;建立慈善机构,救助贫苦百姓;整顿市场秩序,促进商业发展。他还特别注意解决山区干旱问题,主持修建多项水利工程。
晚年任职(1710-1715)
蔡秉公晚年被调入京城,任职户部主事,参与国家财政管理工作。虽然职位不高,但他仍恪尽职守,提出多项财政改革建议。同时继续从事学术研究,整理自己的诗文和学术著作。约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去世,结束了他清廉勤政的一生。

诗人详情

为政举措
蔡秉公的为政举措以惠民为本,在确山知县任上,他清理积案,平反冤狱;减免苛捐杂税,减轻百姓负担;鼓励垦荒,发展农业生产。在潞安知府任上,他修建水利设施,解决干旱问题;建立慈善机构,救助贫苦百姓;大力发展教育,提高民众文化水平。他的施政理念强调'实心实政',凡事必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这种务实作风使他在任所都留下了良好的政声。
主要成就
蔡秉公的主要成就体现在地方治理和学术两个方面。在地方任职期间,他大力兴修水利工程,解决农田灌溉问题;建立社仓制度,备荒赈灾;重视教育发展,修建多所书院学堂。在学术方面,他深入研究程朱理学,但反对空谈,主张学以致用,其《课余草》、《竹园文集》等著作体现了务实致用的学术风格。作为清代实学代表人物之一,他的思想对后来江西学派的形成有一定影响。
人物生平
蔡秉公生于清顺治末年,具体生年史料记载不详,据其进士及第时间推算约在1660年左右。少年聪颖好学,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中进士,步入仕途。初任河南确山知县,在任期间整顿吏治,减轻赋役,发展生产,深受当地百姓爱戴。后升任山西潞安府知府,继续推行善政,重视文教,修建潞安府儒学,促进当地文化发展。晚年任职户部主事,参与国家财政管理。约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左右去世,享年约55岁。
历史评价
清代史料中对蔡秉公的评价多为正面,《南昌府志》、《江西通志》等地方志书都记载了他为官清廉、勤政爱民的事迹,称其'治行卓异'、'民皆感颂'。同时代学者称赞他'学宗程朱而不泥古,政本仁爱而求实效'。现代研究者认为蔡秉公是清代实学思潮在江西地区的重要代表,他的经世致用思想对后来江西学派的发展有先导作用。
文化遗产与纪念
蔡秉公去世后,确山、潞安等地百姓曾建祠纪念。在江西南昌,其故居和读书处曾得到保护。其著作《课余草》和《竹园文集》被收入《四库未收书辑刊》等重要文献丛书,得以流传后世。近年来,随着对清代实学研究的深入,蔡秉公的学术思想和为政理念重新受到学界关注。
著作与文献
蔡秉公著有《课余草》、《竹园文集》等作品。《课余草》主要收录其诗文作品,内容多反映社会现实和民生疾苦,文风朴实无华。《竹园文集》则更多体现其学术思想和为政理念,包括对程朱理学的阐释和对实学思想的发挥。这些著作不仅是研究蔡秉公本人思想的重要资料,也是了解清代中期江西地区学术和政治状况的珍贵文献。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父亲
蔡氏
名字失传,南昌士绅
业师
不详
教授程朱理学
同僚
李绂
清代著名学者,江西同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