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协梦

字 · 号 · 清
清代江西籍官员 • 勤政爱民的实干家
1773
出生年份
1848
逝世年份
江西新建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王协梦(1773-1848),江西新建人,清代嘉庆、道光年间官员。嘉庆十六年(1811年)中进士,授工部主事,累迁至郎中。道光年间外放江苏,任常州知府,后升任河南按察使。他为官清廉,勤于政事,尤其注重水利工程和民生福祉。在常州知府任内,主持疏浚运河,修筑堤防,有效减轻了当地水患,促进了农业发展和经济繁荣。王协梦秉承经世致用的实学思想,反对空谈,讲求实效,其政绩得到了百姓的赞誉和同僚的认可。著有《奏议》、《杂文》等作品,内容多涉及吏治、民生等实际问题。作为清代中期的地方实干型官员,王协梦体现了儒家“仁政爱民”的思想传统,是江西地区历史上具有代表性的良吏之一。

人生经历

早年苦读(1773-1811年)
出生于江西新建,自幼接受传统儒家教育,刻苦攻读经史子集,为科举考试做准备。经过多年努力,于嘉庆十六年(1811年)考中进士,时年38岁,从此步入仕途。
京官生涯(1811-道光初年)
中进士后授工部主事,在京城工部任职,累迁至工部郎中。期间熟悉中央官僚体制和工程事务,积累了行政经验,为日后地方任职打下基础。
常州知府(道光年间)
外放江苏任常州知府,大力治理水患,主持疏浚运河、修筑堤防等水利工程,有效减轻当地灾害,促进农业发展。勤政爱民,整顿吏治,深受百姓拥戴。
河南按察使(道光中后期)
升任河南按察使,主管一省司法刑狱,以公正廉明著称,清理积案,维护司法正义,继续展现其务实能干的行政风格。
晚年致仕(1848年逝世)
致仕回乡,晚年安居江西新建。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去世,享年七十五岁。

诗人详情

主要影响
王协梦作为清代中期的地方官员,其影响主要体现在地方治理的实践层面。他的水利工程改善了常州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经济稳定与发展,直接惠及当地百姓。他的务实作风和勤政爱民理念,成为同僚和后任官员的榜样,体现了儒家“仁政”思想在具体行政中的运用。此外,他的著作《奏议》、《杂文》等,记录了他的为政经验和思考,为后世研究清代地方治理提供了宝贵资料。
主要成就
王协梦的主要成就在于地方治理,特别是水利建设与民生改善。在常州知府任内,他针对当地水患问题,大力疏浚运河,加固堤防,提高了防洪能力,保障了农业生产和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这些工程不仅短期内见效,更为常州地区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基础。此外,他整顿吏治,减轻赋税,鼓励农耕,促进了地方经济繁荣。在河南按察使任上,他秉公执法,清理积案,维护了司法公正,展现了出色的行政管理能力。
人物生平
王协梦生于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江西新建人。早年刻苦攻读,于嘉庆十六年(1811年)考中进士,从此步入仕途。初授工部主事,在京城任职多年,累迁至工部郎中,熟悉工程事务与官僚体制。道光年间外放地方,任江苏常州知府。在常州任内,他积极治理水患,疏浚运河,修筑堤防,改善了当地农业生产条件,深受百姓爱戴。后升任河南按察使,主管一省司法刑狱,以公正廉明著称。晚年致仕回乡,于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去世,享年七十五岁。
历史评价
历史上对王协梦的评价多为正面,认为他是清代中期一位勤政爱民、务实能干的地方官员。《南昌府志》、《新建县志》等地方志书称其“清廉勤政,注重实务”,尤其表彰他在常州治理水患的功绩。同僚和百姓赞誉他“为民请命,实干兴邦”,其形象符合传统社会对“良吏”的标准。现代研究者则从经世致用角度,肯定其反对空谈、注重实效的行政风格,视其为清代实学思想在地方实践的代表人物之一。
著作与文献
王协梦著有《奏议》、《杂文》等作品,内容涉及吏治、民生、水利等实际问题,反映了他的为政理念和实践经验。这些著作虽未广泛流传,但部分内容保存在地方志和个人文集中,是研究其思想与事迹的重要文献。此外,《清实录》、《南昌府志》、《新建县志》等官方史志中均有其任职记录和政绩记载,为后世提供了可靠的历史依据。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籍贯家族
江西新建王氏家族
清代地方士绅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