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佩芬

字 · 号 · 清
清代才女诗人 • 闺秀词人代表
1780
出生年份
1840
逝世年份
安徽歙县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何佩芬(约1780-1840),字吟香,安徽歙县人,清代著名闺秀诗人、词人。出生于文化底蕴深厚的徽商家庭,长期寓居扬州,与姊何佩玉、妹何佩珠并称『何氏三姐妹』,皆为清代女性文学杰出代表。何佩芬自幼受家庭文化熏陶,聪慧好学,工诗词,善书画,其文学创作以诗词为主,风格清丽婉约,情感细腻。代表作有《绿筠阁诗钞》《津云小草》等诗集,作品多描绘闺阁生活、自然景物及个人情感,反映了清代知识女性的文化修养与精神世界。作为清代闺秀文学的重要人物,何佩芬的创作不仅展现了个人才华,更体现了清代女性在传统文化中的活跃角色,对研究清代女性文学和社会文化具有重要价值。

人生经历

幼年时期(约1780-1790年)
何佩芬出生于安徽歙县文化世家,自幼受家庭熏陶,与姊妹何佩玉、何佩珠共同学习诗词书画,展现出聪慧天赋,奠定了文学基础。
青年时期(约1790-1810年)
随家族寓居扬州,浸润于扬州的文化环境,广泛涉猎文学艺术,诗词创作日益成熟,与姊妹并称『何氏三姐妹』,成为当地知名的闺秀诗人。
中年时期(约1810-1830年)
文学创作达到高峰,作品多以闺阁情怀和自然景物为主题,撰写《绿筠阁诗钞》《津云小草》等诗集,积极参与文人交流,声名渐著。
晚年时期(约1830-1840年)
诗词风格更显深沉,继续创作与整理作品,约于1840年逝世,留下丰富文学遗产,影响后世闺秀文学发展。

诗人详情

主要影响
何佩芬作为清代闺秀诗人,其影响主要体现在女性文学领域。她的诗词创作丰富了清代文学多样性,为女性文学提供了重要范例。与姊妹共同形成的『何氏文学家族』现象,激发了后世对清代女性教育与文化参与的关注。何佩芬的作品也被收录于多种清代诗词选集,如《国朝闺秀诗柳絮集》等,为研究清代女性文学与社会文化提供了珍贵资料。
主要成就
何佩芬的主要成就在于诗词创作与闺秀文学的代表性。其诗词作品以清丽婉约著称,善于描绘闺阁情感与自然景物,语言细腻,意境优美。代表作《绿筠阁诗钞》《津云小草》收录了大量诗词,展现了清代知识女性的文学才华。何佩芬与姊妹的文学活动,不仅促进了家庭文化传承,更成为清代女性文学的重要现象,体现了闺秀诗人群体在文化史上的独特地位。
人物生平
何佩芬生于清乾隆年间(约1780年),安徽歙县人,出身徽商文化世家。其家族重视教育,何佩芬自幼与姊妹共同接受传统文化熏陶,聪慧好学,工诗词书画。成年后,因家族经商寓居扬州,扬州繁荣的文化环境进一步促进了其文学发展。何佩芬与姊何佩玉、妹何佩珠均以文学闻名,时称『何氏三姐妹』,成为清代闺秀文学的代表人物。其一生以创作诗词为主,晚年作品更显深沉,约于道光年间(1840年)逝世。
历史评价
历史上,何佩芬被评价为清代闺秀文学的代表人物。清代文献称其『工诗词,善书画,与姊妹并称才女』。近代文学研究认为,何佩芬的诗词风格清丽,情感真挚,反映了清代女性在传统文化中的创作活力。学者多从其作品探讨清代闺秀文学的特点与价值,肯定何佩芬在女性文学史上的贡献。
著作与文献
何佩芬的主要著作包括《绿筠阁诗钞》和《津云小草》,这些诗集收录了她的诗词作品,题材多涉及闺阁生活、自然咏物与个人感怀。此外,她的作品也被选入《国朝闺秀诗柳絮集》《清代闺秀诗钞》等选集。这些文献成为研究何佩芬及清代女性文学的重要资料,展现了她的文学成就与风格。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父亲
何氏父亲
徽商,文化教育倡导者
母亲
何氏母亲
闺秀,支持女儿教育
姐姐
何佩玉
清代闺秀诗人,姊妹文学交流
妹妹
何佩珠
清代闺秀诗人,姊妹文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