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应魁

字 · 号 · 清
清代地方官员 • 勤政爱民
出生年份
逝世年份
江苏溧阳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胡应魁,清代乾隆年间官员,江苏溧阳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中举人,后出任福建台湾府凤山县知县。在任期间,胡应魁勤政爱民,体察民情,致力于地方治理和民生改善。他主持兴修水利工程,解决农田灌溉问题;重视教育发展,修建学宫,促进文化传播;整顿吏治,减轻百姓负担,深受当地民众拥戴。胡应魁为官清廉,正直不阿,在偏远地区推行善政,促进了台湾地区的开发和社会稳定。作为清代地方官员的典范,他的治理成效得到了上级和百姓的认可,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地方治理经验。

人生经历

早年时期(约18世纪中期)
胡应魁出生于江苏溧阳,自幼接受传统儒家教育,攻读经史子集,为后来的科举考试和仕途奠定基础。
科举入仕(1760年)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中举人,获得出任官职的资格,后被选派到福建台湾府任职。
凤山知县任内(1760年代)
出任凤山县知县,勤政爱民,兴修水利,发展教育,整顿吏治,深受当地百姓爱戴,政绩显著。
离任后期(18世纪后期)
任满离台后,其政绩在当地广为传颂,成为清代台湾地区地方治理的典范人物。

诗人详情

主要影响
胡应魁作为清代台湾地区的地方官员,其勤政爱民、清廉正直的作风对当地产生了深远影响。他的治理措施促进了凤山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了百姓生活,增强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胡应魁的为官之道成为后世地方官员的典范,体现了儒家'仁政'思想在边疆地区的实践,对清代台湾的开发和治理具有积极意义。
主要成就
胡应魁在凤山县知县任上的主要成就包括:兴修水利,解决农田灌溉问题,提高农业产量;发展教育,修建学宫,促进文化传播;整顿吏治,减轻百姓赋税负担,改善民生。他的治理使凤山县社会经济得到发展,百姓生活水平提高,为台湾地区的开发做出了贡献。胡应魁的政绩体现了清代地方官员的治理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人物生平
胡应魁生于江苏溧阳,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中举人,后授福建台湾府凤山县知县。在任期间,他勤于政事,深入民间了解疾苦,采取了一系列惠民措施。胡应魁注重水利建设,主持修建灌溉系统,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同时重视文教,修缮学宫,促进地方教育发展。他廉洁自律,公正执法,赢得了百姓的信赖和爱戴。任满后离台,其政绩在当地广为传颂。
历史评价
胡应魁在历史上被评价为清廉勤政的地方良吏。《凤山县志》等地方史料记载其'廉明勤慎,深得民心'。清代官方文献也肯定了他的治理成效,认为他在偏远地区推行善政,促进了地方稳定和发展。后世研究者认为,胡应魁代表了清代中期地方官员的正面形象,他的为官经历反映了清代对台湾地区的重视和治理成效。
轶事典故
据《凤山县志》记载,胡应魁在任期间经常微服私访,深入了解民情。有一次,他发现当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立即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整修,并亲自监督工程进度。还有传说称,胡应魁离任时,当地百姓夹道相送,赠送'万民伞'以表达对他的感激之情。这些轶事体现了胡应魁与民众的深厚感情和他的务实作风。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父亲
胡氏
具体姓名不详,江苏溧阳士绅
科举考官
清代科举考官
具体姓名不详
台湾府同僚
台湾府其他官员
共同治理台湾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