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以升

字阶五 · 号 · 清
清代德清学者 • 实学践行者
1695
出生年份
1770
逝世年份
浙江德清
籍贯
所属朝代

诗人简介

徐以升(1695-1770),字阶五,浙江德清人。清代雍正年间进士,著名学者、官员。雍正八年(1730年)中进士,授刑部主事,后升员外郎。乾隆年间出任河南按察使,主管一省司法刑狱。为官期间,以清廉正直著称,勤于政事,体恤民情,注重实学实用。在河南任内大力整顿吏治,平反多起冤狱,兴修水利工程,促进农业生产,深受当地百姓敬仰。晚年辞官归乡,致力于讲学和著述,培养了许多人才。学术上推崇经世致用之学,反对空谈性理,其思想对清代实学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主要著作有《道德经注》《南陵堂诗集》《实政录》等,其中《实政录》详细记载了其为政经验和改革主张,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人生经历

少年求学时期(1695-1715)
出生于浙江德清书香门第,自幼接受传统教育,博览群书,尤其喜爱经史和实学著作。少年时期便展现出卓越的才华和独立思考能力,为后来科举入仕奠定坚实基础。
科举入仕时期(1715-1730)
经过多年刻苦攻读,于雍正八年(1730年)中进士,时年三十五岁。初授刑部主事,开始其仕宦生涯,在刑部任职期间表现出出色的司法才能和廉洁作风。
刑部任职时期(1730-1745)
在刑部历任主事、员外郎等职,主管司法事务。期间详核案件,秉公执法,参与制定多项司法改革措施,积累了丰富的刑名经验和政治阅历。
河南按察使时期(1745-1760)
出任河南按察使,主管一省司法刑狱。大力整顿吏治,平反冤狱,兴修水利,推行一系列惠民政策,深受百姓爱戴,政绩卓著。
晚年归隐时期(1760-1770)
因病辞官归乡,致力于讲学和著述。培养后进,传播实学思想,完成《道德经注》《实政录》等重要著作,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逝世,享年七十六岁。

诗人详情

主要影响
徐以升的实学思想和对经世致用的强调,对清代中后期学术风气产生重要影响。他的《实政录》成为后世官员的重要参考书,其中关于吏治整顿、司法改革、水利建设的主张被许多地方官员采纳实施。在河南推行的各项惠民政策,改善了当地百姓生活,促进了经济发展。其学术著作特别是《道德经注》,提供了新的经典诠释视角,丰富了清代哲学思想。培养的众多弟子继续传播实学思想,形成了重要的学术传承。
主要成就
徐以升的主要成就体现在为政和学术两个方面。在为政方面,他在刑部任职期间完善司法制度,减少冤狱;在河南按察使任上整顿吏治,兴修水利,改善民生。在学术方面,他倡导实学,反对空疏学风,著有《道德经注》,从经世角度阐释老子思想;《实政录》系统总结其执政经验和改革主张,为后世提供重要参考;《南陵堂诗集》展现其文学才华和忧国忧民情怀。他还培养了大量实学人才,推动清代实学发展。
人物生平
徐以升生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浙江德清人。自幼聪颖好学,博览群书,尤重经世致用之学。雍正八年(1730年)中进士,初授刑部主事,负责司法事务。在刑部任职期间,秉公执法,详核案件,避免了许多冤错。后升任刑部员外郎,参与制定多项司法改革措施。乾隆年间出任河南按察使,主管全省刑名按劾之事。在河南任内,大力整顿吏治,严惩贪腐,平反冤狱;注重民生,兴修水利,促进农业发展。晚年因病辞官归乡,致力于讲学和著述,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逝世,享年七十六岁。
历史评价
清代文献中徐以升被评价为'清廉勤政,实心任事'的良吏。《德清县志》称其'居官以实政为先,治学以实用为要'。同时代学者称赞他'不务虚名,专求实益'。近代研究者认为他是清代实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其经世思想承继了顾炎武、黄宗羲的传统,对后来龚自珍、魏源等人的改革思想有一定影响。在地方治理方面,他被誉为'豫中良臣',在河南民间享有很高声誉。
著作与文献
徐以升著述丰富,主要有《道德经注》二卷,从政治和哲学角度注解《道德经》;《实政录》四卷,记录其为政经验和改革主张;《南陵堂诗集》三卷,收录其诗作200余首;《刑曹成案》记录刑部办案经验。此外还有《水利疏议》《吏治刍言》等专题论述。这些著作大多被收入《四库未收书辑刊》,现代有点校本出版。清代《德清县志》《河南通志》等地方志中有其传记资料。

代表作品

诗人关系

父亲
徐氏
德清士绅,具体名讳不详
业师
多位德清当地学者
教授经史和实学
同僚
刑部同僚
共同参与司法改革
文友
德清文人群体
诗词唱和,学术交流
弟子
众多门生
传承实学思想